湛湛青天不可欺——《棠阴比事》里的拍案惊奇

西瓜影视 内地剧 2025-12-02 08:00 1

摘要:近来,以唐宋为背景的推理探案类影视剧颇为流行,无论是走奇诡的志怪路线还是朴素的推理探案,都让人联想到十几年前的“狄仁杰”“宋慈”系列。人们喜欢看,一来是因为推理解谜本身就是让人欲罢不能的事,探案就是探人心;二来也是因为精良的服化道,满足了大家对唐宋之繁盛风雅的

▌康夫

近来,以唐宋为背景的推理探案类影视剧颇为流行,无论是走奇诡的志怪路线还是朴素的推理探案,都让人联想到十几年前的“狄仁杰”“宋慈”系列。人们喜欢看,一来是因为推理解谜本身就是让人欲罢不能的事,探案就是探人心;二来也是因为精良的服化道,满足了大家对唐宋之繁盛风雅的各种想象。如果沿着这个脉络再往前走两步,就会来到曾经非常热闹的说书人的场地——那是各类公案小说、拍案惊奇的时代,故事少了现代影视剧的瑰丽迷幻,多了市井小民的颠沛流离和与当代人并无不同的爱恨情仇、世态炎凉。

浙江古籍版《棠阴比事》

听故事的人知道,张别古家的乌盆儿喊冤、包龙图夜探阴山是一厢情愿的演绎,那么,古代的官老爷们到底是怎么断案的?无依无靠的老百姓上哪儿去找展护卫那样的能吏、公孙先生那样的干员?翻翻古代断冤决狱的判词,能看出来有些官确实是青天大老爷,但历代都不乏昏聩颟顸之辈。正因如此,当南宋理宗皇帝看到《棠阴比事》这本“侦缉实录”之后,才会当面表扬了其作者桂万荣。这本书也因“天语褒嘉”,“遂盛行于世”。而桂万荣和理宗皇帝不知道的是,在后来的漫长岁月里,这本书漂洋过海传到东瀛成为流行读物,甚至还启发了一个荷兰人以中国古代公案为题材写小说。

将《棠阴比事》译成英文出版的高罗佩

《折狱龟鉴》二卷,(宋)郑克撰,明万历二十三年刻本(视觉中国供图)

棠阴着明教

说起这位桂万荣,在浩如烟海的史料中,只能捕捉到他倏忽来去的背影。已知他是宁波人,南宋庆元二年(1196年)进士,授江西余干县尉。在南宋嘉定元年(1208年),他奉调任建康司理参军,在此任上,他开始着手编撰《棠阴比事》。除了这简单几行字之外,桂万荣其他的生平故事已经散入历史的烟尘,包括他编的另外两本书——《石坡书义》和《论语精义》,也都湮灭不可考。

于是,《棠阴比事》这本书就越发像是黯淡的底片上唯一能显影的片段,后来者也只能通过它来了解南宋这位真心想为百姓做点好事、在文山会海之外想留下点属于自己东西的公务员。

根据桂万荣在“自序”里的讲述,他写这本书的想法源于一场闲聊。来聊天的那位同僚讲述了一个案子:鄱阳有人被杀,办案的吏员先后抓住四个嫌疑人。一番审讯下来,这几个人不仅认罪且供词统一,还找到了佐证。眼瞅着就要结案问斩了,可这位同僚就是觉得案情有疑点。于是他“躬造台府请缓其事”,经过更深入地走访调查,终于缉获真凶,救了那几个人的命。桂万荣感慨:“凡典狱之官,实生民司命,天心向背、国祚修短系焉,比他职掌尤当谨重”,然后他“瞿然敛衽”,称赞这位同僚“古之君子亦尽心于一成不可变者,公其有焉”。感动之余,桂万荣也很焦虑,身在官场,他深知像那位同僚这样精明且勇于任事的官吏并不多;而百姓如果赶上一个葫芦提似的昏官,不仅受害者得不到公平正义,被屈打成招者也将枉死,“衔冤千古,咎将谁执”?本着朴素的正义感和责任心,桂万荣在业余时间“取和鲁公父子《疑狱集》,参以开封郑公《折狱龟鉴》,比事属词,联成七十二韵,号曰棠阴比事”。

“棠阴”取自《诗经·召南·甘棠》,这首诗主要赞美了召公听讼。据《史记·燕召公世家》云: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公之政,怀棠树不敢伐,歌咏之,作《甘棠》之诗。至于“比事”则是由这本书编纂体例而来,大约是为了增加可读性,桂万荣给全部144个案例都起了四言的标题,像话本小说的回目一样对仗押韵。这种编排方式既有利于传播,吸引非专业读者的兴趣,也便于公门中人在实操中查找翻阅,相当于一个判例汇编、司法解释合订本。

君奭图。图中为召公。《钦定书经图说》插图。清代孙家鼐等纂辑(视觉中国供图)

棘林无夜哭

《棠阴比事》写到的案子并不复杂,有些甚至有点乏味,完全跟“诡事”不沾边,甚至曲折程度还不及“狄公案”“包公案”中的故事。但是越是在平凡琐碎的日常小事中,越能体现出见微知著的高妙,如一手制造出“大唐狄公案”系列的高罗佩所言:当我为自己的头三部狄公小说找“情节”时,我参考了古老的中国公案文学。由此我找到了一部十三世纪的法学侦破手册,即《棠阴比事》。

现代出版社2023年出版的《大唐狄公案》译者序言中写道,高罗佩在中文版《狄仁杰奇案》(即《迷宫案》)序中明确提出:“盖宋有《棠阴比事》,明有《龙图》等案,清有狄、彭、施、李诸公奇案;足知中土往时贤明县尹,虽未有指纹摄影以及其他新学之技,其访案之细,破案之神,却不亚于福尔摩斯也……”

在启发了高罗佩写作灵感的《棠阴比事》里,很容易找到可以与《大唐狄公案》相互呼应的案子。比如在“子产知奸 庄遵疑哭”一节,桂万荣收录了这样一件事:“庄遵为扬州刺史,巡行部内。一闻哭声,惧而不哀。驻车问之。答曰:‘夫遭火烧死。’遵疑焉,因令吏守之。有蝇集于尸首,吏乃披髻视之,得铁钉焉。因知此妇与奸人共杀其夫也。即案其罪。”而在高罗佩笔下的“铁钉案”中,入脑的铁钉是从鼻腔进入,比藏在发髻里更为隐蔽;作案的凶手虽然同样是女性,却是其情可悯,令狄公和读者发出沉沉的叹息。

此外,《棠阴比事》中涉及法医法证的案件还有不少,如“欧阳左手 惟济右臂”一节,都官欧阳晔暗中观察嫌犯的用手习惯,以“左撇子”的事实击溃了对方的心理防线,令其终于认罪服法;知州钱惟济面对自斫其右臂的诬告者指出“他人行刃,则上重下轻;今上轻下重,正用左手伤右臂也”,令“诬者引服”。在今人看来,两位古代官员所依据的法医知识都很基础,但放在七八百年前,却是很了不起的观察和总结。

除了“法医法证”,《棠阴比事》中还讨论了程序正义的问题。在“王质毋原马亮贷死”一节中,尚书马亮任职潭州知州时,有村民合力杀了当地的为祸乡里的一名恶徒,按照当时法律,四个带头者要被判处死刑。马亮反对这个判决,他说:“这些人为民除害,可反而要被判处死刑,这哪里是法律的本意?”在他的主持之下,这些人全部得以免罪。这个看似大快人心的做法,却遭到《折狱龟鉴》的作者郑克的批评:“对于劫掠百姓、为祸一方之人,官府应该依照法律及时将他们逮捕治罪。如果官府没有指名缉捕,百姓擅自将为祸人捕杀,这种行为是违背法律的,很容易造成枉杀。对于这种案件,最妥当的做法是将案情和处理意见上报,等候上级裁决。”桂万荣虽然并没有直白说出自己的观点,但他原文照录了郑克的评论,通过这种“编辑语言”表达了自己的倾向。

至于在现代司法中讨论度很高的“少杀慎杀”,《棠阴比事》里也有案例。东汉明帝时的郭躬以“‘误’‘故’相异”的理由说服皇帝对误传圣旨的官员轻判,不要上来就腰斩;南宋永县知县魏涛顶住上司压力,以“官可夺,囚不可杀”的态度,奔走核实受害者的致死原因——认定其并非死于斗殴而是事后坠马而亡——从而使斗殴另一方免于因杀人被讼。书中甚至还有反诈的案例,说起来古代骗子也很多,有些经典骗术真正做到了“穿越时空”;“刀刃向内”的反腐案例也被收录,下属胥吏贪弊的手段花样百出,非官场老手不能查也。

这本书虽然全篇都是古文,但读起来并不吃力,完全可以当成古代故事会。诚然,推理探案小说登不上文学的大雅之堂,但不可否认其爱好者众,说穿了推理就是推人情世道,无论欧美硬汉派还是日系社会派,和《棠阴比事》一样,它们都是在讲这世上的道理,希望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