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钱弘俶被派到台州任知州,收拾贪官污吏们“先征后量”留下的五十万斛窟窿。这一边以司马魏伦为首的贪官污吏们也在商量对策。魏伦声称钱弘俶不过是个被贬至此的知州,并非手握大权的刺史,根本无需畏惧。
钱弘俶被派到台州任知州,收拾贪官污吏们“先征后量”留下的五十万斛窟窿。这一边以司马魏伦为首的贪官污吏们也在商量对策。魏伦声称钱弘俶不过是个被贬至此的知州,并非手握大权的刺史,根本无需畏惧。
这里面是怎么回事儿,咱们一起去探究。
刺史这个职务,听起来就很霸道。为什么偏偏用这个充满攻击性、疼痛感的“刺”字,来命名一个地方的行政长官?
“刺”在古代有“通达”“刺探”“检举”的引申义。刘勰《文心雕龙》中解释:“刺者,达也,若针之通结也”,意为像针一样穿透堵塞,使信息通达。汉代设立“刺史”制度时,正是取其“通达下情、刺探奸邪”之意,强调其作为皇帝耳目、监察百官的职责。“史”则指“御史”,即负责记录和监察的官员。因此,“刺史”合起来就是“奉命出巡、监察地方的御史”。这一名称最早可追溯至汉武帝时期,随着时间推移,刺史从最初的监察官,逐渐演变为掌握军政大权的州牧,最终在魏晋南北朝成为地方最高行政长官。
在五代十国时期,在吴越国,刺史一职出现了由实权官职向虚衔演变的趋势,但这并非一蹴而就。
建国初期 刺史是实打实的“土皇帝”,这时候,“宗室出镇”是绝对的主流。随着政权稳定,国王为了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开始有意无意地让部分“刺史”变得不那么实权在握。这个头衔更像是国王派宗室去地方“镀金”或进行文化统治的象征,虽然仍有行政权,但那种独立掌兵的“藩镇感”在减弱。
最关键的制度变化,是国王在任命地方官时,逐渐开始不直接给“刺史”头衔,而是派亲信去“权知州事”(简称知州)。这带来的结果是,“刺史”慢慢变成了一个用来表示品级、发工资的荣誉头衔(阶官),而“知州事”才是真正干活的差遣。 有的人顶着“某州刺史”的名号,却可能在京城任职或并无实际地盘;而实际在地方管事的人,头衔可能只是“知州事”。
在《太平年》的剧情中,台州贪官魏伦等人之所以因为钱弘俶仅被任命为“知州”而非“刺史”,就轻视他,根本原因在于两者在官制中的权力象征和实际地位存在差异。然而,魏伦低估了钱弘俶的政治智慧与背后布局。
当一切就绪,王廷即刻“拜”钱弘俶为台州刺史,且建立官办贸易机构博易务、也一并由九郎提举。
来源:三尺讲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