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法之名》在央视一播,很是火热!加之有张译、刘佳、丁勇岱等几位影视大V的领衔主演,更是“热辣滚烫”!不过,后边的一些情节,好像过于虚假了,有点令人哭笑不得!
《以法之名》在央视一播,很是火热!加之有张译、刘佳、丁勇岱等几位影视大V的领衔主演,更是“热辣滚烫”!不过,后边的一些情节,好像过于虚假了,有点令人哭笑不得!
比方说——
一.谢鸿飞跳崖。
谢鸿飞被专案组从家带走询问,临上车,要和洪亮单独交谈,出其不意,谢鸿飞纵身跳崖身亡。
大家仔细看看,谢鸿飞的家离专案组的车也就百八十米,路两边是山坡地,根本就没有峭壁悬崖?谢鸿飞哪来的跳崖?又怎能摔死?
这情节设计得太失常了吧!
二.张放对洪亮的停职。
对于谢鸿飞的“跳崖自尽”,张放检察长不知怎么了,竟大做文章,说是洪亮违反纪律,将洪亮免了职。
这种特殊情况,破案的紧要关头,张放作出这样的“决定”,作为省高检的检察长,处理问题就这样小儿科?就这样没水平?
这情节没计得太不合常理了吧!
三.陈胜龙求助洪亮。
陈胜龙走投无路,陷入绝境,给洪亮打电话,要交给洪亮录音证据,条件是让洪亮协助他离境出逃。
想一想,一个无恶不作、狡诈阴险的黑社会头子,再无耐,再没招,他会去央求一个检察官吗?尤其是去央求一个专案组的副组长吗?他这不是自投罗网吗?他再晕能晕到这种程度吗?
这情节设计得太不可思议了吧
四.熊磊向洪亮开枪。
洪亮发现被追踪,停下车,下来一看,是案犯熊磊,还恶狠狠地掂着枪,他就赶紧往车里钻。当时他俩相距不过十米八米,熊磊开了枪,可竟没打住洪亮。
试想,这个场景,就是捡个石头也能砸住洪亮,别说是近距离开枪了,洪亮他能躲过这一劫吗?
这情节设计得太儿戏了吧!
五.熊磊撞洪亮的车。
熊磊的车“死咬”住洪亮的车,连撞数次,最终将洪亮的车撞入庄稼地,四脚朝天。
两个同类的小车,这么激烈的冲撞,不说是“同归于尽”吧,起码都应该是“伤痕累累”。可最后,熊磊的车毫发无损,“吉祥如意”,又去照样追赶秦峰的“救援车”了。
这情节设计的太荒唐了吧!
六.洪亮向秦锋告急。
洪亮被熊磊撞的招架不住,急中生智,给秦锋打电话求救。还好,秦锋开车及时赶到,解救了洪亮。
洪亮这是怎么了?你为什么不向公安求援?为什么不向专案组求援?为什么偏偏向一个手无寸铁、身单力薄的秦锋求援?
秦锋虽是救了你洪亮,可在煤厂与陈胜龙的博斗中丧了命,这弄的是啥?
这情节设计得太粗浅了吧!
七.洪亮将录音交给许言午。
陈胜龙被捕了,洪亮拿到了录音手机,胜利了!
可你洪亮为什么躺在地上,举着手机,交给了许言午?
你本身就是专案组副组长,你为什么不存好?既便是你不想拿,为什么不交给郑雅萍组长或专案组有关人员?
许言午,虽是公安局长,但他不是专案组成员,你放心吗?合适吗?
这情节设计得太唐突了吧!
八.张放对洪亮的评价。
洪亮在整个扫黑除恶、侦破大案要案中的功劳,无人可比,无人企及。期间,出于策略,出于隐蔽,做了有必要暂时瞒了组织的事儿,那是为了获取信息的必要,这就不能取得组织上的认可和赞赏吗?
不能!最后,被领导、被张检,半肯定,半否定。洪亮掏力不落好,舍命还挨批。
洪亮,这么好的一个检察官,最后的结局,多少不令人悲哀吗?
这情节设计得太不合情合理了吧!
以上看法,不知读者朋友有何见教?
来源:枣林樵夫(修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