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冯家家大业大,所以一家人的生活过得非常奢侈,动不动就是燕窝,买衣服和鞋子随便就是大几千,上万。
冯家家大业大,所以一家人的生活过得非常奢侈,动不动就是燕窝,买衣服和鞋子随便就是大几千,上万。
何丽华和冯美奇都不会皱一下眉头,她们觉得做人就是要对自己好一点,不要扣扣索索的。
她们丝毫没有发现,冯志生意上已经出了重大危机。
反而是沈明珠敏锐地发现了一个事实:公公的生意出了问题,已经没什么钱了。
她直接向公公婆婆提出,要把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这样自己好安心生下孩子。
冯志和何丽华还是爽快地配合,将房产过户到了沈明珠的名下。
不过何丽华的心里肯定是对沈明珠有点瞧不上的,觉得她到底是小家子气。
冯志因为劳累以及忧虑过度,终于一病不起,离开了人世。
令冯家人想不到的是,葬礼上居然来了一帮子讨债的人,他们还声称:不还清债务,就不许下葬。
冯家人面面相觑,何丽华和冯美奇也呆住了。
关键时刻,沈明珠站了出来,掷地有声地说:“哪怕是砸锅卖铁,也会把债还了!”
就在这个时候,沈明珠才知道,何丽华住的那套房子,已经被抵押贷款了200万。
就算这套房子价值300万,那么除掉本金,利息以及相关费用,估计已经所剩无几了。
更要命的是,在这个当口,冯志生前的小三还带着6岁的儿子上门,声称要来分家产。
看来,这位三姐对于冯家的情况了如指掌,她知道冯家欠了不少债,但是之前沈明珠为冯志买过一份保险,受益人就是法定继承人。
这么说来,三姐的儿子也是这个保险赔偿款的受益者人之一。
内忧外患下,何丽华彻底绷不住了。
她病倒了,住进了重症病室,连医药费都付不起了。
可是三姐还不愿意放过这家人,她让自己6岁的儿子跟着沈明珠。
果然,三姐这样的人是完全没有了道德底线。
试想一下,如果当初沈明珠没有提出要将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后果不堪设想。
第一、房子将被拍卖用来还债,那么何丽华和冯美奇连个栖身之所都没有了。
沈明珠倒是可以住回娘家去。
可是何丽华何和冯美奇两人,怕是租房子的钱都拿不出来了。
第二、如果房子没有过户,尚在冯建奇名下的话,那么冯志身故后,三姐的儿子是享有一份继承权的。
即便不给房子,也要拿出一部分钱给这个孩子。
这对于冯家来说,简直就是雪上加霜。
不得不说,沈明珠未雨绸缪,既是为自己的孩子增加了一个保障,同时也是为婆婆小姑子保住了一个栖身之所。
不仅仅是如此,沈明珠勇敢地扛起了为冯家偿还债务的担当,承担起照顾婆婆的责任。
也许到了这个时候,何丽华才明白为何当初自己的儿子非明珠不娶,她的眼光和格局完全配得上冯家。
她也明白了,当初明珠要求将房产过户的良苦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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