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投资款支付时间与开机时间部分重合,应如何确定先后顺序?

西瓜影视 内地剧 2025-09-17 11:23 1

摘要:文/汐溟影视投资合同中约定投资方投资款的支付时间,同时也约定制片方的开机时间,二者时间部分重合,双方对投资款的支付与开机顺序的解释存在分歧,对此发生争议时应如何解决?2021年8月30日,甲与乙签订《电视连续剧联合投资制作协议》,本剧的预算总额为人民币2亿50

【原创】文/汐溟影视投资合同中约定投资方投资款的支付时间,同时也约定制片方的开机时间,二者时间部分重合,双方对投资款的支付与开机顺序的解释存在分歧,对此发生争议时应如何解决?2021年8月30日,甲与乙签订《电视连续剧联合投资制作协议》,本剧的预算总额为人民币2亿5000万元整,乙以现金方式出资,投资金额为5000万元整,乙享有本项目总收益的20%。其中第2条约定:(1)本协议签署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2021年9月20日之前),乙将投资金额总额的40%即人民币2000万元汇入甲指定账户;(2)本剧开机前5个自然日内乙支付总投资额的40%即2000万元汇入甲指定账户;(3)本剧开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乙支付总投资额的20%即1000万元汇入甲指定账户。第3条约定:甲方作为本剧执行制片方,全面负责本剧的摄制进度,甲计划本剧不晚于2021年9月20日前开机。故而,涉案合同对乙投资款支付及甲开机义务的履行顺序约定为,在2021年9月20日前,乙应支付第一笔投资款,此后甲确定开机时间,乙在甲确定的开机时间之前支付第二笔投资款,收到第二笔投资款后甲开机。按照此顺序,乙前两笔投资款支付义务均在甲开机之前,乙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并无事实依据。本文案例改编自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8)京73民终560号民事判决书

来源:小可可玩具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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