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影视作品中反面人物的塑造逐渐从单一化、脸谱化、工具化走向个性化、复杂化、立体化。但一些作品创作失范或失焦,过于偏重塑造反面人物的丰满形象,甚至将其美化、偶像化,导致反面人物的人物魅力超越了正面人物。他们有的对家人掏心掏肺、对对手却狠辣无情,有的经历重重
【影视锐评】
作者:李蕾
近年来,影视作品中反面人物的塑造逐渐从单一化、脸谱化、工具化走向个性化、复杂化、立体化。但一些作品创作失范或失焦,过于偏重塑造反面人物的丰满形象,甚至将其美化、偶像化,导致反面人物的人物魅力超越了正面人物。他们有的对家人掏心掏肺、对对手却狠辣无情,有的经历重重磨难,选择背叛人类,又在背叛后为人类谋得一线生机,还有的作案手法狂拽炫酷,花样不断翻新……反面人物的“出圈”现象屡见不鲜,让观众心疼、喜爱甚至崇拜。我们不得不警惕这种文化现象背后的价值扭曲。
曾经,我国影视剧以“正邪势不两立”为基本创作原则,反面人物只能扮演“情节助推器”和“矛盾制造机”的角色。他们大都性格阴险邪恶,相貌丑陋猥琐,奉行“凡是正派支持的我都反对,凡是主角想做的我都阻挠”的“人生理念”,承担主角追求更大目标和终极幸福过程中的阻碍的叙事职责。但随着观众口味愈发多样和创作理念不断升级,非黑即白的二元价值观不能满足人们的观剧需求,取而代之的是多样化的创作理念。在一些作品中,反面人物不再是一黑到底的工具人,而是拥有了独立的故事发展线索,甚至成为一部作品的叙事主导。创作者在黑白之间渲染出“五彩斑斓”的灰色,给观众提供更多个人情感的代入空间。比如,某热播剧中的女性反面人物从妆容到服饰,风情万种、性感冷艳,带火了所谓的“大嫂穿搭”;一部悬疑剧里的反面人物在与警察对决时异常冷静理智,网友惊叹,“仿佛有超能力,能一眼看透对手的内心”;某年代剧里的毒贩对妻子浪漫深情,女观众看后感慨“我也想要这样的老公”;另一部警察题材作品中的大哥虽屡屡触碰法律红线,却都是为了保护市场小商小贩的利益,给人留下“义气”“担当”的印象。创作者过度渲染反面人物的“魅力”“悲情”“不易”,却忽略了其行为的罪恶本质,片面将他们的堕落归咎于环境的糟糕、他人的逼迫、命运的不公等外在因素,忽略了对人物道德观念扭曲、法律意识淡薄等主观心理的批判。
将反面人物塑造成偶像,最大的危险在于价值观念的混淆。影视作品不仅是娱乐工具,更是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当反面人物被过度美化,当罪恶行为被合理化,观众尤其是青少年观众的价值观念很容易受到误导。他们可能会认为,只要拥有魅力,哪怕触犯法律、违背道德,也可以被原谅甚至崇拜。这种价值扭曲的现象,在现实中已有体现。20世纪90年代,黑帮片盛行,一些青少年模仿电影情节,拉帮结派、打架斗殴,一度让社会治安案件急速增加。当时有些罪犯在访谈中表示,自己走上犯罪道路是受影视作品的影响。而当下,一些观众在社交媒体上为反面人物“洗白”,模仿其言行,将其视为“榜样”。比如,四个小学生复刻一部热门悬疑剧反面人物的宣传照,该帖子被网友大量转发评论。这种盲目崇拜的背后,是对善恶界限的模糊,是对法律与道德底线的漠视。长此以往,社会的价值观念将面临严峻挑战。
当然,我们并非要求创作者将反面人物塑造成毫无魅力的“工具人”。相反,复杂而立体的反面人物,恰恰是优秀作品的标志之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创作者如何在娱乐性与社会责任之间找到平衡。作品应明确善恶的界限,强调惩恶扬善的主题。反面人物可以复杂,可以个性,但其罪恶行为不应被美化或合理化。创作者应该通过叙事和人物塑造,引导观众正确看待反面人物。例如,通过其他角色的视角,揭露反面人物的罪恶本质;通过情节设计,让反面人物为其行为付出代价。如此,才能使创作发挥更大的警示意义。
反面人物的魅力,不应成为其罪恶的遮羞布。影视作品作为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应肩负起引导正确价值观念的责任。我们期待更多复杂而立体的反面人物,但更期待这些角色能够引发观众对善恶的思考,而非对罪恶的崇拜。
《光明日报》(2025年04月02日 15版)
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