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之所及》大结局:苏牧心和曲桐没犯事,为何还要毁灭证据?

西瓜影视 内地剧 2025-09-03 20:23 2

摘要:施慕仙明知女儿的德行,却不加以阻止和正确引导,才会让悲剧延续了16年。

看到施慕仙的结局,我简直是气炸了,久久不能释怀啊!

施慕仙无底线地纵容自己的女儿郝美丽,害惨了苏牧心和曲桐。

郝美丽随意霸凌曲桐,错手害苏牧心失明,出/轨苏牧凡当第三者……

这样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无不彰显郝美丽人品和道德的双重败坏。

施慕仙明知女儿的德行,却不加以阻止和正确引导,才会让悲剧延续了16年。

01

早在16年前,郝美丽就跟施慕仙坦白过,她杀了人。

一开始,郝美丽以为受害人是曲桐,后来才发现砸错人。

至于砸到谁,郝美丽和施慕仙都不敢去打听和调查,她们是做贼心虚。

因此,施慕仙把郝美丽送出国,让她改头换面,更名改姓的,重新做人。

如果,郝美丽一直待在国外,她的人生就不会那么快就收场。

偏偏,她非要自己作,放弃国外的好工作,回来给苏牧凡当小三。

只是,她没料想到,自己抢回来的男人是假的,真的一出现她就被吓到病发而亡。

从郝美丽的身上,把那句话“自作孽,不可活”具象化了!

郝美丽一死,施慕仙就先入为主地认定凶手是曲桐。

像极了当年,郝美丽不由分说就判定曲桐是写字条的人一样。

你看,郝美丽和施慕仙这对母女还真是一个德行,她们从来都不懂得反思自己的错误,还硬要把所有的问题都归咎在曲桐的身上。

把自己的思想困在死胡同里的人,既可悲,又可怕!

施慕仙走不出丧女之痛,她早就失去了活下去的希望,但恶毒的人在临死之前总会想着要找个垫背的。

所以,施慕仙先把曲桐推进江里,她才回到家中烧炭自尽的。

施慕仙这个万恶之首,最终是以这种轻飘飘的方式离开人世,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也没有备受内心的煎熬,太便宜她了!

02

你看,施慕仙这种坏人,到死都是不知悔改的。

她一死,所有的债务和责任都抵消了,就连警方都拿她没办法。

可是,活着的人,受害者曲桐和苏牧心这辈子都不能得到一个公平的判决,真的为他们感到难过。

在施慕仙死的那一刻,我突然就明白了,苏牧心和曲桐明明没有杀过人,他们却还要费尽心思地毁灭证据的真实原因。

原因一,警方的调查需要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很可能会让真正的凶手趁机逃跑,就像施慕仙一样,死了也是逃避的一种方式。

原因二,不信任警方,不想把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的手上。

还记得周密对曲立军说:“只要物证完整,口供就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换句话说,曲桐有犯罪事实,虽然中止了,但口说无凭,有作案动机,证据链是完整的。

如果遇到不负责任,或者好大喜功想早点结案的警员,曲桐的命分分钟就要交代了。

我这不是危言耸听,新闻上就有很多这样的冤假错案。

虽然我不认可苏牧心和曲桐的做法,但我真的能够理解他们,他们并不是多此一举,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他们,不过是用了一种错误的方式在自救罢了!

来源:紫说影视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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