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一位在广东深圳工作的女子称,她发现在最新的热播剧《有你的时光里》中,有一段去年自己还在香港读研时,和朋友在维港摩天轮下游玩拍照的镜头,大约不到2秒,还配了一句台词,而自己对此并不知情,部分网友认为这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当事人表示,自己不介意也不会追究。
近日,一位在广东深圳工作的女子称,她发现在最新的热播剧《有你的时光里》中,有一段去年自己还在香港读研时,和朋友在维港摩天轮下游玩拍照的镜头,大约不到2秒,还配了一句台词,而自己对此并不知情,部分网友认为这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当事人表示,自己不介意也不会追究。
如果你事先毫不知情,突然发现自己出现在热播剧中,你会是什么反应?感到意外、诧异是肯定的,除此之外,有的人可能很惊喜,有的人或许很愤怒,还有人可能无所谓。而被拍入《有你的时光里》的上述女生却充满感激之情——“感谢剧组的意外记录,让我和朋友以奇妙的方式‘参演’”。为何会出现这种反应呢?
据悉,在这部热播剧中,一个片段展示了香港维多利亚港景色与游客、市民的画面,上述女生正脸出现在画面中,持续了不到2秒,而且她与正在用相机拍照的朋友的交谈内容,还被配音了一句“怎么样”。剧中画面如此美好,也将该女生拍得很美丽,所以,该女子称为“美好一刻”,自然就没必要追究剧组的责任。
假如剧中涉及上述女生的画面拍得很丑陋,给当事人带来了不适感,可能就是另一种反应了。人都希望处于美好事物中,而对不美好的东西则持排斥的态度。从这个角度来说,该女生对美好画面不追究,如果是丑陋画面有可能追究,都是正常反应。这不关乎胸怀,关乎当事人观感。不过,这种“被热播”仍然涉嫌侵权。
我国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规定合理使用肖像权的行为,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其中“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接近上述情形。但作为一部商业剧,按说,应避免使用肖像权人的肖像。
假如这是一部基于公益目的拍摄的热播剧,剧组方不会从播出中获利,应该说属于合理使用肖像权的情形。而拍摄商业剧是一种营利行为,当事人出现在剧中,相当于群众演员在演戏,既应该对自己进入剧中知情,更应该授权剧组方,并从中获得合理报酬。但当事人在不知情也未授权的情况被拍入剧中,就涉嫌侵权。
因此,《有你的时光里》剧组应该向上述女生致歉,并获得当事人授权同意,以及支付必要的报酬。至于当事人是否接受致歉、授权、报酬等事项,则是另一回事情。也就是说,上述女生可以不追究剧组责任,但剧组应该有个态度,对之前不规范的操作有所检讨,才能让当事人心里更舒服,也能彰显出剧组的真诚态度。
从常识角度来说,剧组拍摄现场一般都有专人维护秩序,不会让无关人员进入镜头。上述女生被拍入剧中,应该是剧组刻意捕捉到的镜头,带有主观故意,并非操作失误。由此而言,在未获得该女生授权的情况下,随意使用当事人的肖像,不够规范。这提醒每个被拍入剧中的人要有维权意识,也提醒每个剧组学点法。
各种剧组拍摄活动经常出现在我们身边,作为普通人一旦被拍入剧中,应该如何捍卫自己的肖像权?有法律人士给出建议,首先应该固定证据,可以与剧组或出品方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删除相关镜头,并提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要求。也就是说,不管剧组是美化还是丑化剧中的当事群众,都不该随意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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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郑郑评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