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抄袭”两个字,无论在哪里都会引发大地震。1月12日,《中国妆束:大唐女儿行》的作者左丘萌在社交平台上怒斥《国色芳华》抄袭其设计。短短几句话,瞬间引爆舆论。这本书的内容曾明确标明“非商用可参考”,但剧方却在不告知的情况下,拿去当作“历史复原图”用上了。
“抄袭”两个字,无论在哪里都会引发大地震。1月12日,《中国妆束:大唐女儿行》的作者左丘萌在社交平台上怒斥《国色芳华》抄袭其设计。短短几句话,瞬间引爆舆论。这本书的内容曾明确标明“非商用可参考”,但剧方却在不告知的情况下,拿去当作“历史复原图”用上了。
左丘萌一脸懵逼,商用不打招呼,搞得自己有点小冤枉。剧方也急忙回应,称这是“误解”——学术参考当文物,完全没有恶意。OK,谁都可以犯错,但这个错,真是小打小闹吗?
从《国色芳华》到《大唐女儿行》,这场纠纷暴露了文化创意产业里的一个大问题——学术研究成果是不是随便可以拿来当做“商用素材”?《中国妆束:大唐女儿行》这本书本质上是历史学者的劳动成果,里面的设计是基于文物和历史记载的二次创作。
如果不打算做商业化利用,拿去参考完全没有问题。但当它被用在电视剧里,是否得到了应有的认可和回报?剧方的解释虽显得理直气壮,“误当文物复原图”似乎是一种“无心之失”,可问题是,历史学者做了多少准备工作,才换来这一句“误解”?
一个字,荒唐。
误用无所谓,谁还没个低级错误?可是,这事儿要真这么简单,那还不如说是导演和设计师的疏忽。问题在于,文化创意产业早已让学术成果成为可以随便“借用”的资源。照这么发展下去,学者们的辛苦是否就只能成了商家发财的踏脚石?这种文化资源的不当利用,不仅仅是对原创者的不尊重,更是对历史本身的轻视。
但问题显然不仅仅是版权问题。如果《国色芳华》这样的大制作都能“无视”学术成果,试问,多少其他小型制作和原创者,已经在被“文化共享”的旗帜下,消耗掉了自己的智力和心血?文化产业的商业化,我们似乎都习惯了。但当它侵蚀了文化的底线,能否真正保证每一份创作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
这不仅仅是一个“误用”的问题,更是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深刻反思。学者们付出的努力,设计师们的创作,难道真的是给商业拍戏制作提供“免费素材”?每一份文化成果背后,都有大量的研究与心血,这些原创成果的价值,不仅仅是商业化的附加品,它们本身就是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应该被尊重,被合理利用。
文化创意产业,能否在商业和学术之间找到一条真正共生的道路?
这场风波能否成为文化产业的一个警钟?给所有的原创者和学者们提供一个契机——当创意被商用时,你是否得到了应有的回报和尊重?还是像这次一样,被商业大潮所淹没?电影和电视剧的制作能否在追逐创收的同时,给原创者一份应得的尊敬和保障?文化创意的“价值”究竟由谁来定义?
或许,每一个用心创作的人,都应该得到更多的尊重。
来源:过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