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他不是在赌坊里耍横,而是在大街上被他奶奶追着打!一个大老爷们儿,被个小脚老太太拿着扫帚疙瘩打得满街跑,“只是一味躲闪,并没有还手”。嘴里还一个劲儿地喊冤:“奶奶,不是,我没有收保护费啊!”
咱们一提起混混,脑子里蹦出来的都是啥?横着走,眼珠子长脑门上,欺负老实人不带眨眼的。可金爷第一次出场,就给了我一记闷拳。
他不是在赌坊里耍横,而是在大街上被他奶奶追着打!一个大老爷们儿,被个小脚老太太拿着扫帚疙瘩打得满街跑,“只是一味躲闪,并没有还手”。嘴里还一个劲儿地喊冤:“奶奶,不是,我没有收保护费啊!”
这一刻,你觉得他可笑?我觉得他可怜。
他奶奶信了樊长玉的谎话,以为孙子真在干“正经营生”,乐呵呵走了。金元宝呢?嘴上丧气地嘟囔“把我当小娃娃摆弄”,可他眼里那份对亲人的在乎,那份顺从,是装不出来的。
后来他跟樊长玉掏心窝子,说“这乱世坏人难做,好人更难做啊”。满屋娘病了,满仓的妹妹差点被人抵债,满地就是个孤儿……一帮半大孩子跟着他,就为了在这乱世里刨口饭吃。“我们倒是也想当个好人,可这连年开战的日子,逼得好人都不做人了。”
哪有什么天生的恶人,不过是被生活逼到墙角,不得不呲出獠牙的可怜虫罢了。 他的“恶”,是他的保护色,是他带着这帮小弟活下去的盔甲。他就像野草,长在石头缝里,你不让他歪着长,他就得死。
要说金元宝命运的转折点,不是临安城破,也不是战场杀敌,而是樊长玉那一碗简简单单的“好人饭”。
那会儿他带着小弟去樊记肉铺收“头钱”,撞上樊长玉这个“狠茬”之后,彻底蔫了。可樊长玉这姑娘,绝就绝在,她没拿着刀继续吓唬人,也没把事儿做绝。
她当着金元宝奶奶的面,替他圆了谎,给足了他面子。然后,她端出了一碗饭,实实在在地说,这是给好人吃的饭,还给发了半天的工钱。
你看看金元宝和他那几个小弟当时的反应,“羞愧得头更低了些”。就这简简单单的尊重,把这几个混混心底里那点还没磨灭的羞耻心,全给勾出来了。比打他们一顿都难受。
金元宝主动问:“以后我们还能来帮忙吗?”还拍着胸脯保证:“要是再干坏事,我也不会客气!”
你看,人这辈子,求的不就是这点被当人看的滋味儿吗?
樊长玉给的,恰恰是这份最珍贵的东西。后来金元宝对樊长玉说:“你让我觉得,我金元宝……也能像个人一样活着。”这句话的分量,比他在战场上挨的刀都重。
我敢说,从那一刻起,金元宝这条命,就不光是为自己活了,他认准了樊长玉这个能把他们从泥潭里拉出来的“老大”。
如果说樊长玉给了金元宝做人的尊严,那临安屠城,就是彻底把他从一个“求活的混混”,逼成了一个“求死的战士”。
城破了,家没了,满地的残垣断壁,满眼的亲人尸骨。换一般人,早就崩溃了。可金元宝呢?他强忍着几乎要把胸腔撕裂的悲痛,一把搂住同样惊恐的几个小弟,咬着后槽牙喊出那句话:“只要我们还活着,临安,就活着!”
从为了口饭欺负人的混混,到成为一座城池的“魂”,这跨度有多大,只有金元宝自己知道。他后来带着小弟们在巫河军营,从想逃跑的劳工,到主动换签留下赴死,这中间没有惊天动地的大道理,就是一个最简单的念头:替死去的人报仇,护着想保护的人周全。
他最疼的小弟满地战死的时候,他抱着满地的尸体,像一头发疯的野兽,对着敌军怒嚎“随元青,gou娘养的!”。那一声吼,吼出了多少小人物的血性与悲怆。你以为他只会插科打诨?不,在兄弟、在信念面前,他比谁都爷们儿。
金元宝对樊长玉,到底是不是有那点男女的心思?有,我猜一定有。可这小子,太聪明了,也太重情义了。他知道自己是谁,也知道樊长玉是谁。那份情,被他用一辈子的忠诚和守护,裹得严严实实。
他看到樊长玉和谢征亲吻的时候,心里肯定酸过。可他转身离开时,那句喃喃自语比任何告白都动人:“有武安侯在,这世上……谁也伤不了她。”
这是什么?这是把心尖上的人,亲手交到她爱的人手里,还要在旁边替她把着门,生怕她受一点委屈。
樊长玉跟谢征闹矛盾,他敢当着武安侯的面呛声,以“娘家人”的姿态,寸步不让地维护她。这份底气,不是来自他的官职“金长胜”,而是来自他和樊长玉在临安城、在巫河畔、在死人堆里滚出来的情分。
他可以是战场上替她挡刀子的盾牌,也可以是京城里为她奔走打探消息的眼睛。到最后,樊长玉要敲登闻鼓告御状,面对满城百姓的误解和攻击,站在她身后的,依然是金元宝和他的“杀猪小分队”。
我敢打赌,对金元宝来说,“守护”这两个字,比“拥有”更让他踏实,也更让他骄傲。
金元宝最后活下来了,成了将军麾下的“金长胜”。但我相信,在所有观众的心里,他永远是那个在临安街头,被奶奶追着打、被生活逼得走投无路,却依然守住了心里最后一点善良和义气的,金爷。
金元宝的命途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乱世里最朴素也最滚烫的道理:尊严不是别人给的,是自己挣回来的;义气不是嘴上说的,是用命护出来的;守护不是为了占有,是哪怕远远看着你平安,我心里就热乎。
来源:鱼乐小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