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就俩普通人,在七十年代的筒子楼里,慢慢靠近。我没追剧,但刷到片段停了好几次——不是因为脸好看,是他们抬手、低头、笑一下的样子,像真有人在那儿活过。
就俩普通人,在七十年代的筒子楼里,慢慢靠近。我没追剧,但刷到片段停了好几次——不是因为脸好看,是他们抬手、低头、笑一下的样子,像真有人在那儿活过。
他们以前老被说“不配”“没火花”,孙千演完《大生意人》连女主名字都被人记混,陈飞宇跟一线女演员搭戏,弹幕刷的全是“姐弟感太强”。资源给得不少,可观众就是不买账。后来发现不是演技差,是演得不对劲,像穿错尺码的衣服,怎么动都不自在。
这次不一样。他演个失忆的画家,记不得自己是谁,但还记得怎么给女孩削苹果皮;她演个厂里会计,会掐着粮票算账,也会偷偷把多打的一勺肉推过去。没吻戏,没告白,可她在上铺翻个身,他下铺就屏住呼吸;她剪指甲剪破手指,他抓起手就往嘴里吸血,俩人都愣住,谁也没松开。
导演好像不太爱拍脸,镜头老停在手、鞋尖、窗框边沿。红烧肉端上桌是热的,唱片机滋滋响,风吹动晾衣绳上的蓝布衫。没有大哭大闹,就两个人坐在小板凳上分一碗糖水,你喝一口,我喝一口,碗沿留下两个浅浅的印。
有人说这剧火是因为“怀旧”,其实不是。现在年轻人也天天看账单、挤地铁、算房租,哪有功夫怀念过去?是剧里那点“笨”让人舒服——喜欢一个人,就老想靠近一点,又不敢太近;想帮忙,就默默多干点活;舍不得,就刻个名字在床板底下,谁也不说。
陈飞宇这次眼神不飘了,孙千也不总在镜头前绷着笑。他们好像终于找到一个地方,不用演“人设”,只用当“人”。演得自然了,观众才愿意信。
听说片场道具组连搪瓷杯都按年份找,旧一点的,掉瓷多一点的。演员每天早上提前两小时去背光、练走路姿势,不是为了像不像,是为了别像在演。
酒窝吻那场戏,她踮脚踮得有点歪,他低头时耳根红了一块,镜头只拍了三秒,没重来。
这剧播完,热搜没爆,但豆瓣刚开分就8.6,很多人说:“终于不是靠吵架推进剧情了。”
我存了预告片,反复看了四遍。
就是那样。
来源:书里拾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