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它把舞台放在南北战争前夕的西部荒原,一个法律松动、秩序未立的灰色地带。
近几年,大女主作品越来越多,但真正做到“狠而不飘”的不算多。
《驯荒记》算是比较特别的一部。
它把舞台放在南北战争前夕的西部荒原,一个法律松动、秩序未立的灰色地带。
赏金猎人、商队、印第安部落...彼此纠缠,空气里全是火药味。
这里没有浪漫牛仔,只有一句生存法则:
谁够狠,谁才能活。
故事设定在南北战争前夕的蛮荒之地,旧秩序将崩未崩,新世界还没成型。
赏金猎人、摩门教徒、印第安部落、商队...
各种阵营混战。
故事从一对母子开始。
莎拉带着跛脚的儿子德文,要穿越荒原去犹他找丈夫。
听上去像一部母子求生公路片?
不好意思,第一站就给你打醒。
他们刚到驿站,就目睹一场凶杀。
布里杰堡这个地方,说是中转站,其实更像无法地带:
刀比道理好使。
本来已经够危险了,更刺激的是,莎拉根本不是单纯寻夫的良家妇女,
她是通缉犯。
因为谋杀富家子弟,被悬赏1500美元。
在那个年代,这价钱足够让半个西部的人追着她跑。
她所谓的“回家”,其实是逃命。
她带着儿子加入商队,本以为人多力量大,
结果直接团灭。
蒙面人杀光男人,掳走女人。
荒原的规则非常简单粗暴:强者通吃。
莎拉母子侥幸逃脱,还捡到一个狠角色哑女双月。
这个姑娘一句话没有,但下手极快,遇到侵犯直接反杀。
之后他们再次遇到神秘向导里德。
这个男人更有意思,白人,却从小在印第安部落长大,是夹在两个世界之间的“边缘人”。
他比任何人都懂这片土地的生存法则。
四人结伴同行,真正的冲突开始显现...
《驯荒记》最核心的表达并不是爽感,而是生存的残酷。
它剥离了西部神话中的英雄滤镜,让观众看到一个更真实的荒原:
在秩序崩塌之际,善良若没有判断力,只会成为破绽。
所谓“驯荒”,驯的不是土地,而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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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