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戒》郑苹如被押解至处决,她临终前提出的要求,特务破例应允

西瓜影视 内地剧 2026-01-08 20:20 1

摘要:为了抗日大业,中统情报部门看中了郑苹如的特殊身份,交给她一个九死一生的任务:利用美色接近汪伪特务头子丁默邨,并伺机将其刺杀。

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联网,部分图片非真实图像,仅用于叙事呈现,请知悉

一九三九年,上海的租界成了一座“孤岛”,战火纷飞,界内却依旧保留着畸形的繁华与堕落。

郑苹如,中日混血的名门闺秀,上海滩的明星,她的美貌与智慧,是这片浮华世界里最动人的风景。

为了抗日大业,中统情报部门看中了郑苹如的特殊身份,交给她一个九死一生的任务:利用美色接近汪伪特务头子丁默邨,并伺机将其刺杀。

郑苹如怀着报国的决心,褪去华服,戴上假面,化身周旋于虎狼之间的女特工。她用精湛的演技,很快赢得了丁默邨的迷恋与信任。

就在计划即将成功之际,生性多疑的丁默邨察觉到危险,在枪响前一刻侥幸逃脱。行动失败,郑苹如身份彻底暴露,随即被捕入狱。

在阴森的牢房里,郑苹如的镇定、体面与不屈,让见惯了生死的狱警林之江内心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他第一次对一个“犯人”产生了复杂的情感。

丁默邨的耐心耗尽,下达了处决令。寒风凛冽的冬日,林之江亲自押解郑苹如到郊外刑场。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郑苹如没有哭泣求饶,她转过身,平静地对林之江提出了她生命中最后一个请求。

01

一九三九年的冬天,上海的冷是钻进骨头里的那种。西区郊外的这片荒地,更是连一点人气儿都没有,光秃秃的树杈子在北风里跟鬼爪子似的。

林之江裹紧了身上的黑呢子大衣,吐出的白气瞬间就被风吹散了。他脚边就是一个刚挖好的土坑,坑里的泥还泛着新鲜的湿气。他是汪伪政府特工总部,也就是外面人嘴里那个能让小儿止啼的“七十六号”行动队里的一名老手。杀人这种事,他干得不少,早就麻木了。可今天,他心里头莫名地堵得慌。

他的视线,牢牢地钉在不远处那个女人的背影上。

那是个年轻的女人,叫郑苹如。即便双手被麻绳反绑着,她的腰背却依然挺得笔直,像一株孤傲的冬梅。她身上穿着一件宝蓝色的羊绒旗袍,料子极好,在这片灰败的土地上,蓝得像一块上好的宝石,刺眼得很。她就那么安安静静地站着,既不哭喊,也不挣扎,仿佛不是来赴死的,而是要去霞飞路赴一场顶顶时髦的下午茶。

这种镇定,和周围几个手下脸上的麻木、不耐烦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让林之江感觉喉咙里像是塞了一团棉花,又干又涩。

空气里弥漫的火药味和湿冷的土腥气,跟半年前他记忆里的味道,完全是两个世界。

半年前的上海,还是那座飘在云端上的“孤岛”。尽管城外炮火连天,可租界里依旧歌舞升平。百乐门的爵士乐能从晚上响到天亮,仙乐斯舞厅里的红男绿女们踩着探戈的舞步,仿佛要把地板都踏穿。空气里混合着古龙香水、法国雪茄和女人头发上桂花头油的味道,闻着就让人犯晕,让人沉醉。

而郑苹如,就是这片浮华世界里最亮眼的一抹色彩。

她是真正的名门闺秀。父亲郑钺是国民党元老,早年在日本留学,追随孙中山先生;母亲是日本名门望族木村家的千金。这样的出身,给了她一副兼具东西方神韵的绝代风华。她有东方女子的温婉娴静,一双眼睛像含着秋水,看人的时候专注又深情;同时,她又受过西式教育,开朗活泼,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和英语,汽车开得比许多男人都好。

那时候的她,是《良友》画报的封面女郎,是上海滩无数男人夜里的梦。她的生活,就是由一场接一场的派对、一次又一次的时装发布会和一回又一回的闺蜜闲聊组成的。

“苹如,你看我这件刚从巴黎运来的香奈儿裙子怎么样?”她的闺蜜在穿衣镜前转着圈,满脸得意。

郑苹如斜倚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红茶,懒洋洋地抬了抬眼皮,嘴角一撇:“好看是好看,就是颜色太素了些,衬不出你的好气色。要我说,你还是穿那件红色的好。”

她对时尚的见解,是上海名媛圈里公认的权威。她能为了一双新到的高跟鞋,跑遍半个上海,也能为了搭配一件旗袍的耳环,在首饰盒里挑拣上一个钟头。她的日子,似乎就该是这样,永远光鲜,永远亮丽,永远被人群簇拥。

但只有她自己知道,每当夜深人静,褪去一身的华服和脂粉,她心里头的那份安宁,早就被窗外的时局搅得粉碎。父亲的书房里,总有忧心忡忡的客人进出;报纸的字里行间,充斥着前线战事的惨烈消息。那些死难同胞的数字,像一根根针,扎在她的心上。她看着镜子里自己年轻貌美的脸,第一次感觉到了负罪感。

这份内心的煎熬,在她那位老同学找上门来的时候,达到了顶点。

那是一个下着小雨的午后,在一家不起眼的咖啡馆里。她的老同学,如今已经是中统上海潜伏区的一名情报员,面色凝重地向她提出了一个请求。

“苹如,我们知道你和日本侨界关系很好,日语又说得那么地道。现在,组织上有一个极其重要的任务,需要你的帮助。”

“什么任务?”郑苹如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心跳得有些快。

“接近一个人。汪伪政府特工总部的头子,丁默邨。”

“丁默邨……”郑苹如的手指微微一僵。这个名字,她如雷贯耳。报纸上都叫他“丁屠夫”,是个双手沾满了抗日志士鲜血的刽子手,出了名的心狠手辣,还好色如命。

“对。只有你,苹如,你的身份,你的美貌,你的语言天赋,是接近他的最佳人选。我们希望你能从他那里,获取‘七十六号’高层的情报。”

郑苹如沉默了。她看着窗外被雨水打湿的梧桐叶,一片一片地往下掉。她知道,一旦答应,她的人生将彻底改变。她将不再是那个只懂得风花雪月的郑家二小姐。

她的笑容、她的眼神、她的一举一动,都将成为精心设计的伪装。她的身体,她的美貌,将成为一件武器,一件随时可能走火,让她粉身碎骨的武器。

“让我……考虑一下。”她轻声说。

接下来的几天,她彻夜难眠。一边是父母的担忧和安逸的生活,一边是国家的危难和内心的召唤。她反复地问自己,当一个国家都在流血的时候,她一个人,凭什么能独善其身?

最终,她做出了选择。

在一个同样下着小雨的午后,她独自一人来到南京路上一家最有名的裁缝店。她挑了一块宝蓝色的羊绒料子,递给经验丰富的老裁缝。

“郑小姐,您这回要做成什么款式?是要参加什么重要的宴会吗?”老裁缝恭敬地问。

郑苹如看着那块在灯光下泛着幽幽光泽的布料,脸上露出一个极淡的笑容,眼神里却闪烁着一种前所未有的决绝。

“要做成旗袍,做得合身一点,开衩要恰到好处。”她顿了顿,轻声补充道,“也许……这是我要去赴的,人生中最重要的一场约会了。”

老裁缝没听懂她话里的深意,只当是哪家豪门公子的约会,便笑着应承下来。只有郑苹如自己心里清楚,这场约会的对象,不是王子,而是魔鬼。而她,将穿着这身最美的战袍,走向一个未知的、危机四伏的战场。

02

游戏开始了。郑苹如从一个不问世事的名媛,变成了一名周旋于虎狼之间的女特工。她明白,对付丁默邨这种老狐狸,不能急,得慢慢来,像煲一锅汤,得有足够的耐心,让火候慢慢渗透进去。

她的第一步,是制造一场看似不经意的“偶遇”。

地点选在虹口公园附近的一家高级日本俱乐部。这里是日本军政要员和高级侨民的聚集地,丁默邨作为和日本人合作的红人,自然是这里的常客。

那天,郑苹如穿了一件素雅的白色连衣裙,画着精致的淡妆,看起来就像一个不谙世事的日本留学生。她没有直接去找丁默邨,而是端着一杯清酒,走到了一个日本海军少佐的身边,用一口流利得听不出一丝杂质的东京口音,和他聊起了日本的樱花和俳句。

她的声音清脆悦耳,姿态优雅大方,很快就吸引了全场的目光。当然,也包括坐在角落里的丁默邨。

丁默邨当时正和几个“七十六号”的心腹在喝酒。他眯着眼睛,打量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绝色女子。他身边从不缺女人,但像郑苹如这样,既有中国古典美的风韵,又有日本女子温顺气质的,还是头一个。尤其是那口流利的日语,让他心里起了疑。

“去,查查那个女人的底细。”丁默邨对手下低声吩咐了一句。

郑苹如感觉到了那道锐利的目光,但她没有回头,只是继续和那位海军少佐谈笑风生。她知道,鱼儿已经注意到了鱼饵,接下来,就看它咬不咬钩了。

几天后,丁默邨的邀请就送到了郑家。

郑苹如的每一次赴约,都像是在刀尖上跳舞。她必须把自己变成另一个人,一个天真、虚荣,甚至有点愚蠢的女人。她要用崇拜的眼神看着眼前这个双手沾满鲜血的男人,要对他那些吹嘘自己“战功”的言辞表现出极大的兴趣,要在他送上昂贵的珠宝首饰时,露出欣喜若狂的表情。

“丁先生,您真是太厉害了!那些重庆分子听到您的名字,肯定都吓得屁滚尿流吧?”她歪着头,用一种带着娇憨的语气说道。

丁默邨哈哈大笑,很是受用,但眼底的那一丝审视,却从未消失过。他像一只狡猾的老猫,享受着逗弄眼前这只美丽“老鼠”的乐趣。他一边带着郑苹如出入最高级的餐厅、舞厅,把她捧成自己身边最得宠的女人,引来无数艳羡的目光;一边,他派出去的人,已经把郑苹如的祖宗八代都查了个底朝天。

国民党元老郑钺的女儿,母亲是日本人,本人是上海滩的社交名媛……这些信息让他稍微放下了戒心,觉得这不过又是一个贪图荣华富贵的女人罢了。

但郑苹如的内心,却在经受着巨大的煎熬。

每一次从丁默邨身边离开,回到自己那间洒满阳光的卧室,她都感觉自己像刚从一潭污泥里爬出来,浑身都散发着腐臭的气味。她会疯了似的冲进浴室,用热水和香皂一遍遍地擦洗自己的身体,仿佛这样就能洗掉那些虚伪的笑容和谄媚的话语。

她开始失眠,整夜整夜地睁着眼睛到天亮。过去她最喜欢的时装杂志和电影,如今在她眼里都变得索然无味。她强迫自己去适应这种双面人生,白天的郑苹生机勃勃,是丁默邨身边最娇艳的解语花;夜晚的郑苹如,则在黑暗中咀嚼着屈辱和痛苦。

有一次,丁默邨带她去福煦路上的一家法国餐厅吃饭。摇曳的烛光下,小提琴拉着缠绵的曲子。丁默邨切着盘子里的牛排,状似无意地提起:

“对了,苹如,前两天我们‘七十六号’又抓了一个中统的硬骨头,叫张谦。好像还是个留过洋的学生,可惜了,嘴硬得很,什么都不肯说,只好送他上路了。”

说完,他抬起头,锐利的目光紧紧盯着郑苹如的脸,观察着她任何一丝细微的表情变化。

郑苹如的心脏猛地一缩,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攥紧了。张谦,她认识,是她父亲一位朋友的儿子,一个热血沸腾的爱国青年。她还记得,几年前在一个聚会上,张谦慷慨激昂地对她说:“苹如,我们不能再这样醉生梦死了!”

她的指甲深深地掐进了手心里,一阵刺痛让她瞬间清醒过来。她不能流露出任何情绪。她抬起头,脸上强行挤出一个娇嗔的笑容,甚至还带上了一丝不满的埋怨。

“哎呀,丁先生,吃饭的时候说这些打打杀杀的事情,多没意思呀。”她晃了晃手里的高脚杯,杯中的红酒像血一样荡漾,“我们聊点别的不好吗?听说最近新上映了一部美国电影,可好看了。”

丁默邨盯着她看了几秒钟,然后哈哈大笑起来:“好好好,不说了,不说了。你啊,就是个小孩子脾气。”

他似乎相信了她的天真。郑苹如在心里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后背却已经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她知道,自己刚刚从悬崖边上走了一遭。跟丁默邨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一场生死考验。

03

时间在煎熬和伪装中一点点流逝。郑苹如用她精湛的演技,终于让丁默邨这只老狐狸,逐渐放下了大部分的戒心。他开始在郑苹如面前,偶尔谈论一些“七十六号”的内部人事变动,甚至抱怨某些手下的办事不力。这些零碎的信息,都被郑苹如一一记下,通过秘密渠道传递了出去。

组织上认为,时机差不多成熟了。丁默邨对郑苹如的迷恋,已经到了一个可以利用的程度。与其让他继续逍遥法外,不如趁此机会,予以刺杀,以振奋人心,并震慑汉奸。

一个周密的计划开始悄然布置。

利用丁默邨好色的弱点,将他引到一个事先埋伏好的地点。这个地点,必须是他无法拒绝,且便于行动人员下手的地方。

计划最终定在了圣诞节前夕,地点是静安寺路上的“西伯利亚皮货店”。

这家皮货店是上海滩有名的奢侈品商店,里面的皮草大衣动辄就是几百甚至上千大洋。对于郑苹如这样爱美的名媛来说,冬天到了,让情人陪着来买一件昂贵的皮草,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行动那天,上海下着蒙蒙细雨,天气阴冷。郑苹如特意打扮了一番,她穿着一件酒红色的丝绒旗袍,外面披着一件米白色的羊绒斗篷,整个人显得既高贵又妩媚。

她挽着丁默邨的胳膊,两人有说有笑地走进了西伯利亚皮货店。丁默邨的心情显然很好,郑苹如的温顺和美丽,极大地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皮货店的伙计一看到丁默邨,立刻点头哈腰地迎了上来。店里暖气开得很足,郑苹如脱下斗篷,露出了婀娜有致的身材。

“丁先生,你看,天气这么冷,人家还没有一件像样的皮草大衣呢。”她摇晃着丁默邨的手臂,撒着娇。

“好好好,今天你看上哪件,随便挑,我送你。”丁默邨大方地一挥手,眼睛却色眯眯地在她身上打转。

郑苹如心里一阵恶心,脸上却笑靥如花。她知道,此刻,在皮货店的外面,她的人已经各就各位。有扮成黄包车夫的,有扮成小报童的,还有坐在对面咖啡馆里的,只要丁默邨在店里多待上十分钟,等他一出门,数支枪就会同时对准他。

她开始在店里慢悠悠地挑选起来。

“老板,把那件银狐的拿下来我试试。”

她穿上大衣,在巨大的穿衣镜前转了一圈,又摇了摇头,“不行不行,太显老气了。”

“那件水貂的呢?拿来我看看。”

她又试了一件,对着镜子左看右看,一会儿说颜色太深,一会儿说款式不好。她的笑容甜美,但心里却像揣着一个定时炸弹,在默数着时间。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

丁默邨起初还很有耐心地坐在沙发上抽着雪茄,欣赏着美人在镜子前的千姿百态。可他毕竟是特务出身,常年在刀口上舔血,骨子里那份警惕性是与生俱来的。他虽然眼睛看着郑苹-如,但余光却一直在不经意地扫视着店外的街景和店里几个伙计的神情。

时间过去了七八分钟,郑苹如终于“挑”中了一件昂贵的貂皮大衣。她正准备让丁默邨去付钱,以此再拖延几分钟,给外面的行动人员发出最后的信号。

就在这时,丁默邨的眼神突然一凝。

他透过皮货店巨大的玻璃橱窗,看到自己停在门口的防弹轿车旁,他的司机似乎正对着一个卖香烟的小贩说着什么,神情显得有些紧张。那个小贩,眼神飘忽,总往这边瞟。丁默邨的心里猛地“咯噔”一下。

他久经沙场的直觉告诉他,有危险!

这个地方不能再待下去了!

他猛地从沙发上站起来,这个动作让正在镜子前欣赏新衣的郑苹如吓了一跳。

“怎么了,丁先生?”她故作不解地问。

丁默邨脸上挤出一个僵硬的笑容,他没有回答,而是快步走到郑苹如身边,迅速从西装内袋里掏出一大叠钞票,看也不看就直接扔在了柜台上,声音急促地对郑苹如说:

“这件大衣你喜欢就自己拿着!我突然想起来,总部还有个紧急会议,必须马上回去!我先走了!”说完,他根本不等郑苹如做出任何反应,甚至连看都没再看她一眼,就转身大步流星地冲向门口。

郑苹如的大脑一片空白,她下意识地想去拉住他,可已经来不及了。丁默邨推开店门,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向自己的汽车。

几乎就在他钻进车里的同一瞬间,外面埋伏的枪手意识到他要逃跑,果断开火了!

“砰!砰!砰!”

清脆的枪声瞬间划破了静安寺路的宁静。子弹像雨点一样打在丁默邨那辆黑色的福特防弹轿车上,迸出点点火星,却没能穿透厚厚的钢板。司机早已发动了汽车,猛地一踩油门,轿车像一头发了疯的野兽,嘶吼着冲了出去,很快就消失在了街角。

枪声、汽车的尖叫声、行人的惊呼声混成一团。整条街上乱成了一锅粥。

而郑苹如,她就那么孤零零地站在西伯利亚皮货店的正中央。身上还穿着那件价值不菲、却还没来得及脱下的貂皮大衣。她听着外面渐渐平息的骚乱,听着自己如擂鼓般的心跳,手里冰凉。

她知道,一切都完了。猎物逃脱了,而她这个猎手,已经成了网中的困兽。

04

刺杀失败的消息像瘟疫一样迅速传开。丁默邨逃过一劫,勃然大怒。他感觉自己受到了奇耻大辱,被一个自己迷恋的女人玩弄于股掌之间,这比挨上一颗子弹更让他难受。他下令封锁整个上海,像疯狗一样搜捕所有可疑人员。

郑苹如的身份,彻底暴露了。

行动失败后,组织上曾想立刻安排她撤离。可她拒绝了。她知道,她跑了,家人怎么办?而且,经过这么大的动静,整个上海的出口都已被严密封锁,她插翅难飞。

她没有选择逃跑,而是平静地回到了位于法租界的家中。她脱下了那件沾染了硝烟和失败味道的貂皮大衣,换上了一身干净的居家服,然后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静静地等待着必然会到来的命运。

她给远在日本的母亲写了最后一封信,信里没有提任何关于任务的事情,只是说自己一切都好,叮嘱母亲注意身体。写完信,她烧掉了所有可能牵连到他人的纸片。

当天晚上,“七十六号”的特务就包围了郑家。带队的,正是林之江。

林之江带着人踹开郑家大门的时候,郑苹如就坐在客厅里,仿佛已经等候多时。她没有尖叫,也没有反抗,只是抬起头,平静地看着这群如狼似虎的闯入者。

在“七十六号”那间阴森潮湿、终日不见阳光的牢房里,林之江第一次正式见到了这个传说中的女刺客。

在此之前,他想象过无数种可能。他以为自己会看到一个歇斯底里、痛哭流涕的女人,或者是一个吓得瑟瑟发抖、苦苦哀求的女人。毕竟,进了“七十六号”的门,就等于一只脚踏进了鬼门关,没几个人能挺得住。

可他看到的,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郑苹如穿着一身灰色的囚服,衣服又旧又不合身,头发有些凌乱,白皙的脸颊上还带着一道审讯时留下的淡淡伤痕。可即便如此,她依然坐得端端正正,神情淡漠,身上那股与生俱来的高贵气质,是这身囚服和这座肮脏的牢房都无法掩盖的。

林之江是个粗人,从苏北乡下来的,在上海滩这个花花世界里当特务,图的就是能吃饱饭,能有点权势,不用再看人脸色。他见惯了生离死别,见惯了背叛和酷刑,人心在他眼里,早就不值钱了。他手底下收拾过的犯人,男女老少都有,一顿鞭子下去,再硬的汉子也得哭爹喊娘。

可是郑苹如不一样。

审讯她的时候,她要么一言不发,要么就用她那双清澈得像一汪湖水的眼睛,静静地看着审讯官。她的目光里没有恐惧,没有仇恨,只有一种穿透人心的平静。那种平静,看得那些凶神恶煞的特务们心里直发毛,手里的鞭子都有些举不起来。

牢里的日子是苦的。饭是馊的,水是臭的。别的犯人为了多抢一口饭,能打得头破血流。郑苹如却总是把自己的那份,默默地分给同囚室里那个年纪最小、饿得皮包骨头的女犯。

林之江起初觉得她是在装模作样,是大小姐的脾气还没磨掉。可日子久了,他发现,那不是装的。那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教养和悲悯。

有一次,林之江值夜班,提着马灯巡视牢房。他路过郑苹如的囚室,脚步鬼使神差地停了下来。

透过牢门上那个小小的观察窗,他看到郑苹如正靠着墙壁坐着。她借着走廊里透进去的一点昏暗的灯光,正用自己的手指,一遍一遍,极其轻柔而认真地梳理着自己的长发。她的动作很慢,很专注,仿佛她不是身处在恶臭的囚牢里,而是坐在霞飞路自家公寓的梳妆台前,准备去参加一场晚宴。

那个瞬间,林之江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地刺了一下。不疼,但是很酸,很涩。

他突然觉得,关在里面的,不是一个代号“女谍”的犯人,也不是一个刺杀失败的倒霉蛋。她就是她自己,一个爱美的、体面的、鲜活的女人。她就像一朵本该开在花园里的名贵玫瑰,却被命运错置在了这片肮脏的污泥里。这污泥没能玷污她的颜色,反而衬得她愈发凄美。

他想起了自己远在乡下的妹妹,年纪和郑苹如差不多大。也爱俏,也爱笑,攒了好几个月的钱,就为了买一根红色的头绳。

林之江摇了摇头,想把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甩出去。他掐灭了烟头,继续往前走,巡逻的脚步声在空寂的走廊里回响,显得格外沉重。他告诉自己,她是个死囚,早晚要上路的。同情一个死囚,是当特务的大忌。

05

丁默邨对郑苹如的感情是复杂的。他恨她,恨她欺骗了自己,让自己成了整个上海滩的笑柄。但同时,他又无法彻底忘掉她的美貌和风情,那种又爱又恨的扭曲心理,让他对如何处置郑苹如,一度犹豫不决。

他亲自审问过郑苹如几次。

起初是威逼利诱。他许诺,只要郑苹如肯“反正”,公开登报声明自己是被重庆方面蛊惑,他就可以既往不咎,甚至可以给她一个正式的名分,让她继续过锦衣玉食的生活。

郑苹如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一言不发。

后来,丁默邨失去了耐心,开始用刑。可无论是灌辣椒水,还是坐老虎凳,郑苹如都只是咬紧牙关,从不求饶,更不肯吐露半个字关于组织的信息。她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不要牵连她的家人。

最终,丁默邨的耐心和那点可笑的占有欲,都被消磨殆尽了。来自日本方面的压力,以及“七十六号”内部要求“严肃纪律”的声音,让他不得不做出最后的决定。

在一张冰冷的公文上,他用钢笔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旁边,是两个刺眼的字:处决。

执行枪决的任务,像一个黑色的笑话,最终落到了林之江的头上。

当行动队的队长把那份盖着红章的处决令拍在他桌子上时,林之江感觉自己的太阳穴“突突”地跳了两下。

“林哥,这活儿还是你来。这娘们儿不一般,你办事,我们放心。”队长拍了拍他的肩膀。

林之江捏着那张薄薄的纸,感觉它有千斤重。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林之江破天荒地没有回家,而是拉着队里几个弟兄去了酒馆,喝了很多酒。白干烧刀子一样的酒灌进喉咙里,却没有让他感到丝毫暖意,反而让心里那股无名的烦躁愈演愈烈。

“林哥,你今天咋了?为个娘们儿至于吗?咱们手上送走的人还少吗?”一个小特务醉醺醺地问。

“你懂个屁!”林之江一把推开他,将杯中剩下的酒一饮而尽。

是啊,他送走的人还少吗?可那些人,要么是满脸横肉的江湖客,要么是宁死不屈的硬汉子,要么是吓得屎尿齐流的软骨头。他们都是面目清晰的“敌人”。

可郑苹如呢?他脑海里挥之不去的,是她安静梳头的样子,是她把自己的饭分给别人的样子,是她那双清澈得不含一丝杂质的眼睛。他无法把这些画面,和明天一早就要亲手终结的一条生命联系在一起。

第二天,天还没亮透,灰蒙蒙的。

林之江和几个手下,押着郑苹如上了车。她还是穿着那身灰色的囚服,但头发却梳理得整整齐齐。她没有被戴上黑色的头套,这是林之江利用职权,给她的最后一点“优待”。

汽车发动,驶向西郊的刑场。

车厢里死一般的寂静,只能听到发动机的轰鸣和车轮压过石子路的声音。几个特务都板着脸,不敢说话。

郑苹如没有看任何人,她只是将脸转向窗外,静静地看着那些飞速倒退的街景。洋房、里弄、梧桐树……这是她从小长大的城市,是她熟悉的上海。她的目光很平静,像是在欣赏最后的风景。

车子在荒地上停下。

两个特务粗暴地打开车门,像拖拽一个麻袋一样,把郑苹如从车上拽了下来。冬日的泥地又湿又滑,她的脚上只穿着一双单薄的布鞋,一个踉跄,身体不受控制地就要往前摔倒。

一直沉默地跟在后面的林之江,几乎是出于一种本能,下意识地快步上前,伸出手,稳稳地扶住了她的胳膊。

他的手掌宽大而粗糙,隔着薄薄的囚服,能感觉到她手臂的纤细和冰凉。

这是他们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身体上的接触。

郑苹如站稳了身体,她没有说谢谢。她缓缓地抬起头,转过来,第一次,用她那双平静如水的眼睛,正眼看向林之江。

她的目光里,没有临死前的恐惧,没有对刽子手的憎恨,甚至没有任何情绪的波澜,只是那么静静地看着他。

然后,她开口了。她的声音不大,还带着一丝久病的沙哑,但在呼啸的寒风中,却异常的清晰,清晰得让在场所有人都听见了。

她看着林之江,一字一句地问:

“这位大哥,在我上路之前,能求你一件事吗?”

整个刑场,除了风声,瞬间再无其他声响。那个正准备去扛铁锹的特务停住了脚步,那个不耐烦地搓着手的小个子也愣在了原地。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这个即将死去的女人和即将杀死她的男人身上。时间,仿佛在这一刻被冻结了。

寒风卷起地上的枯草,发出“簌簌”的声响。

旁边那个小个子特务最先反应过来,他不耐烦地朝着郑苹如啐了一口,骂骂咧咧地说:“都死到临头了,还想求情?想活命?晚啦!赶紧的,别耽误老子们回去喝酒!”

郑苹如没有理会他的叫嚣,她的眼睛,始终望着林之江,像是在等待一个答案。

林之江也没有说话,他只是看着她,那双平日里总是带着几分狠厉和麻木的眼睛里,此刻竟流露出一丝连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复杂情绪。他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但他的沉默,本身就是一种默许。

郑苹如似乎读懂了他的沉默。她微微侧过头,理了理被风吹乱的几缕鬓发,这个细微的动作,依然带着她往日里那种从容优雅的习惯。然后,她用一种近乎耳语般的音量,轻声说道:

“我只有一个要求……”

她顿了顿,声音里带上了一丝几乎无法察得的颤抖,那不是因为害怕死亡,而是一种属于女儿的、柔软的祈求。

“开枪的时候,请千万不要打我的脸,行吗?”

这句话一出口,连那呼啸的北风似乎都停滞了一秒。

小个子特务的咒骂声卡在了喉咙里,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他以为她会求饶,会哭喊,会咒骂,却万万没想到,她提出的,竟是这样一个要求。

郑苹如没有看他,她的目光依然停留在林之江的脸上,继续轻声地解释着,仿佛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我不想……我不想我妈妈来收尸的时候,看到一张血肉模糊的脸。她年纪大了,心脏不好……她会受不了的。”

说完这句话,她长长的睫毛轻轻地垂下,掩盖住了眼底所有的情绪。

这个请求,像一颗子弹,没有射向她的身体,却精准地击中了在场每一个人的心。它不关乎家国大义,不关乎政治立场,甚至不关乎她自己的生死。它只是一个女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对远方母亲最纯粹、最卑微,也最高贵的顾念。

她怕妈妈伤心。

林之江感觉自己的心脏像是被一只大手狠狠地攥住了,然后又被重重地锤了一下,又酸又胀,疼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他面前站着的,在这一刻,不再是什么“帝国之花”,也不是什么代号“043”的中统女谍,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年仅二十二岁的、在临死前还惦记着自己妈妈会难过的女孩子。

他内心里那道用麻木和冷血砌起来的防线,在这一瞬间,轰然倒塌。

他知道,“七十六号”有不成文的规矩。处决要犯,特别是政治犯,必须对准后脑开枪,确保一击毙命,并且要最大限度地摧毁其面容,这是一种示威,也是一种羞辱。违背这个规矩,他自己回去也不好交代,轻则受罚,重则丢职。

可是……

他看着郑苹如那张苍白却依旧清丽的脸,看着她因为寒冷而微微发紫的嘴唇,他想起了自己远在乡下的老娘,想起了妹妹出嫁时,老娘拉着妹妹的手,一遍遍地嘱咐:“在婆家要好好的,别让娘担心。”

天下的女儿,天下的母亲,原来都是一样的。

林之江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那空气像刀子一样割着他的肺。他的喉结剧烈地上下滚动了一下。

他没有直接回答郑苹如的话,而是猛地转过头,对着那两个还下意识架着郑苹如胳膊的特务,用一种沙哑到变形的声音,低沉地吼了一声:

“都他妈松手!让她自己走!”

那两个特务被他吼得一愣,下意识地松开了手。

郑苹如的身体晃了一下,但立刻就站稳了。

林之江又往前走了一步,凑到她的耳边,用只有他们两个人才能听到的声音,快速而低沉地说了一句:

“你放心,往前走吧。”

07

听到林之江的承诺,郑苹如的身体似乎微微地颤了一下。她缓缓地抬起头,再次看向这个即将亲手结束自己生命的男人。这一次,她那双平静如水的眼眸里,终于泛起了一丝波澜。那是一丝转瞬即逝的、淡淡的感激。

她对他微微地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说一个字。

然后,她转过身,挺直了自己单薄的背脊。

她开始朝着不远处那个黑洞洞的土坑走去。

她的步伐很慢,但异常的平稳,没有一丝一毫的踉跄和犹豫。那件宝蓝色的羊绒旗袍,是她自己要求换上的。她说,这是她最喜欢的颜色。此刻,这抹宝蓝色在灰黄的荒原上,显得格外醒目。旗袍的下摆在寒风中轻轻地飘动,像一朵孤独而高傲的蓝色鸢尾花,正在这片肃杀的土地上,进行着生命中最后一次、也是最决绝的一次绽放。

林之江站在她的身后,慢慢地举起了手中的勃朗宁手枪。

这把枪,他熟悉得就像自己的手指。它冰冷、沉重,带着一股常年不散的硝烟味道。过去,他举起它的时候,心里从来没有任何波澜,扣动扳机,就像吃饭喝水一样自然。

可今天,他感觉这把枪有千斤重,压得他手臂都在微微发抖。

他的眼前,不受控制地闪过一幕幕画面。是她初到牢里时,那副倔强而冷漠的样子;是她把自己的半块窝头,塞到同囚室那个小女孩手里的样子;更是那个夜晚,他透过门缝,看到她借着昏暗的灯光,一遍遍用手指梳理长发的样子……

那些画面,此刻都重叠在了一起,最终,定格成了眼前这个走向死亡的、纤细而笔直的背影。

他咬紧了牙关,腮帮子的肌肉因为用力而绷得紧紧的。

他闭了一下眼睛,再睁开时,眼神里的挣扎和犹豫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代的是一种冰冷的决然。他瞄准的,不再是她那梳理得整整齐齐的后脑,而是稍稍往下,对准了她的后心位置。

他要兑现他的承诺。

周围的几个特务都屏住了呼吸,等待着那声必然会响起的枪声。

“砰!”

一声沉闷的枪响,终于打破了郊外死一般的寂静。声音在空旷的荒野上回荡,惊起了一群远处树上的寒鸦。

走在前面的那个蓝色身影,猛地一震。

她没有立刻倒下,而是身体僵直地停顿了一秒。然后,像一棵被伐倒的树,缓缓地、无力地向前倒了下去,最终栽倒在了那个为她准备好的、冰冷的土坑边缘。

宝蓝色的旗袍,瞬间被身下渗出的鲜血染成了暗红色。

一切都结束了。

林之江站在原地,保持着举枪的姿势,许久没有动。枪口还冒着一缕淡淡的青烟,在冷空气里迅速消散。他感觉自己的手掌心全是汗,而整个人,却像是掉进了冰窖里,从里到外都凉透了。

小个子特务走上前,探了探郑苹如的鼻息,然后回头对林之江点了点头:“林哥,断气了。”

林之江没有理他,他迈开沉重的步子,走到了土坑边。

郑苹如的身体俯卧在泥土上,侧着脸。她的眼睛紧紧地闭着,长长的睫毛上,似乎还挂着一滴未干的、不知是露水还是泪水的晶莹。她的脸,完好无损,没有一丝血污,只是因为失血而显得异常苍白。那张曾经颠倒众生的脸上,此刻没有痛苦,没有怨恨,只有一种如释重负般的安详。

她就像是累了,在这片荒芜的土地上,沉沉地睡着了。

风华绝代,最终,以这样一种凄美的方式,定格在了这最后一刻。

“埋了吧。”

林之江从牙缝里挤出这三个字,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向汽车走去。他把滚烫的手枪插回腰间,那灼热的温度,仿佛要烙穿他的皮肉,一直烫到他的心里去。

08

郑苹如的死,就像一颗小石子投进了上海这个巨大的泥潭里,只泛起了一圈微不足道的涟漪,很快就消失不见了。在那个每天都有人失踪、有人死去的年代,一个女人的生命,实在算不了什么。

林之江的生活还在继续。

他依旧是“七十六号”行动队的队长,依旧每天带着手下穿梭在上海的里弄街巷,抓捕、审讯、行刑。他的脸上,似乎比以前更加冷漠,更加不苟言笑。手下的特务们都觉得,林哥最近的脾气越来越差,也越来越难伺候了。

只有林之江自己知道,有些东西,已经不一样了。

他变得更加沉默寡言,酒也喝得比以前更凶了。以前喝酒是为了暖身子,为了和兄弟们联络感情。现在喝酒,纯粹就是为了把自己灌醉。只有在烂醉如泥的时候,他眼前才不会浮现出那个穿着蓝色旗袍的背影。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对任何一个犯人的头部开过枪。

每次行刑,他都命令手下,对准心脏。有新来的不懂规矩,问他为什么。他会猛地回头,用一种能杀人的眼神瞪着对方,直到对方吓得不敢再问。这成了他一个人的、不容置喙的规矩。

几个月后的一天,林之江轮休。他没回家,也没去酒馆,一个人像个孤魂野鬼一样,在上海的街头漫无目的地游荡。

他不知不觉地走到了福州路的文化街。这里有很多旧书摊、报刊亭,空气里都飘着一股纸张和油墨的味道。

他本想买包烟,脚步却被一个旧报摊上的一本杂志吸引住了。

那是一本已经发黄、边角都起了毛的《良友》画报,封面因为日晒而有些褪色。

封面上,是一个穿着时髦的连体泳装的年轻女子。她站在沙滩上,一手叉着腰,一手遮在额前挡着阳光,脸上绽放着一个无比灿烂、毫无杂质的笑容。她的身后,是蓝天和大海。她的青春和活力,几乎要从那张泛黄的纸面上溢出来。

画报的封面标题写着:上海名媛,郑苹如。

林之江就那么站在报摊前,像被施了定身法一样,呆呆地看着那本画报。

封面上的那个笑容,和那个冬日荒原上安详地贴着泥土的苍白脸庞,两个截然不同的画面,在他的脑海里不断地交替、重叠。

一个是活色生香、光芒万丈的社交名花。

一个是沉静如水、走向死亡的囚笼玫瑰。

他这才真正意识到,自己亲手熄灭的,是怎样一团曾经热烈燃烧过的生命火焰。

报摊老板见他盯了半天,便热情地招呼道:“先生,要这本吗?这可是当年的畅销刊物,这位郑小姐,当年可是上海滩顶顶漂亮的人物呢!可惜了,听说后来……唉,红颜薄命啊。”

林之江没有回答。

他从口袋里掏出烟盒,抖出一支烟点上,深深地吸了一口。烟雾缭绕中,他的眼神晦暗不明。

他最终没有买下那本画报。

他只是将烟头扔在地上,用脚尖碾灭,然后转过身,一言不发地离开,重新汇入了上海街头熙熙攘攘、为生计奔波的人潮之中。

他的人生,因为那个女人临终前提出的一个卑微而高贵的请求,被刻下了一道永远无法磨灭的印记。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是救赎,他只知道,从那天起,他每次扣动扳机时,都会下意识地想起一张安详的、不容侵犯的脸。

很多年后,战争结束了,那些曾经的恩怨情仇,都成了故纸堆里的故事。林之江老了,他再也没有杀过人,成了一个在码头上扛包的普通力工。

他从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那个冬天的往事。

只是在很多个喝醉了的深夜,他会对着窗外的月亮,喃喃自语:

“你放心……我答应你的事,做到了。”

那个名叫郑苹如的女人,没有墓碑。她的故事,在宏大的历史叙事中,也只是短短的一行字。但她对母亲最后的顾念,以及她留在那个行刑特务心中长达一生的震撼,却像一粒被偶然吹进石缝里的种子,在看不见的黑暗角落里,顽强地生了根,发了芽,用一种幽微而持久的方式,证明着在那个最黑暗、最扭曲的年代里,人性,未曾完全泯灭。

来源:清风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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