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许我耀眼》:自然人可以随意更改自己的姓名吗?|法眼看剧

西瓜影视 内地剧 2025-10-09 21:35 1

摘要:“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古人以此表明任何情况下都不隐瞒自己的真实姓名,形容为人处世光明磊落。现实生活中,改名的情形并不少见。姓名,作为自然人的标识,体现着个性,也是家族的传承,与我们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我国法律对自然人起名、改名、使用姓名是如何规定的?改名要

“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古人以此表明任何情况下都不隐瞒自己的真实姓名,形容为人处世光明磊落。现实生活中,改名的情形并不少见。姓名,作为自然人的标识,体现着个性,也是家族的传承,与我们的学习、生活息息相关。我国法律对自然人起名、改名、使用姓名是如何规定的?改名要符合哪些条件?改名引发的纠纷如何解决?姓名、艺名、笔名、网名等等,法律效力如何认定?我们一起《法眼看剧》。

我国法律对自然人的姓名权

如何规定?

剧情回顾

许妍

您好,我来拿身份证。

民警

你好,请出示你的原件……

爱情剧《许我耀眼》中,许妍来到公安派出所拿自己的身份证,被要求出示原件,原件上面的名字是乔妍,而这是她改变自己命运的第一步,从此无论上学、找工作、恋爱、结婚,她只想做许妍……

剧情回顾

许妍

18岁的我改了名字,从乔妍成为许妍,跟姥姥姓,我要做的只有一件事,让姥姥过上好日子。

看剧有疑

剧中,许妍有先天性心脏病,在襁褓中就被父母抛弃,是姥姥将她抱回家抚养长大。她回到父母身边上学后,也一直被忽视,成年后,她下定决心不再随父亲姓乔,而是随姥姥姓许。我国法律对自然人的姓名权如何规定?

法官释法

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助理 崔铖

民法典关于姓名权的规定,表明公民享有取名权,包括对姓氏的选择,随父姓还是随母姓,取什么名字;用名权,决定是否使用自己姓名以及使用方式等;更名权,指自然人有权变更自己的姓名;姓名许可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有权对自己的姓名进行商业利用,比如品牌冠名。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 宋学亮

法律中“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一基本原则,要求民事活动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户籍部门可能驳回姓名的登记申请。滥取姓氏、乱取名等现象时有发生;有人按照个人喜好在父姓、母姓之外选取其他姓氏或创设姓氏,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容易引发公众误解,属于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不应予以登记。另外,根据我国公安部门的相关批复、答复,居民身份登记姓名的除姓氏可以保留异体字外,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填写,而不能使用已简化的繁体字、外国文字、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符号等。

剧中,许妍的姐姐喊她乔妍时,她特意纠正:“我现在姓许,随姥姥姓。我和姥姥的户口本上,只有我和姥姥两个人,跟乔家没有关系。”法律上对自然人随谁的姓是如何规定的?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助理 崔铖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剧中,乔妍自小不受父母重视,由姥姥抚养长大,为了摆脱原生家庭的阴影重新生活,她跟姥姥改姓许,不违反法律和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改名引发的纠纷如何解决?

剧情回顾

乔父

你还是我们乔家养出来的吗?你还姓乔吗?

许妍

我不姓乔,我叫许妍。

乔父

那好,从此我们断绝父女关系,你再也不是乔家人。

看剧有疑

剧中,许妍的父亲对许妍改姓耿耿于怀,在许妍宁可雇佣假父母,也不希望他这个亲生父亲出现在自己的婚礼上,更是异常愤怒,表示,要断绝父女关系。实践中,改名引发的纠纷如何解决?

法官释法

审判实践中,改名,尤其是未成年人改名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父母离婚,孩子随母亲生活后,改随母姓,而父亲不同意,甚至要求孩子改回父姓,否则不给扶养费,这种情况法院裁判会考量哪些因素?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 宋学亮

法律明确规定了,自然人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法律赋予父母在子女姓氏上平等的决策权,未成年子女对于自己的姓名同样享有决定权。一般来说,父母离婚,一方变更未成年子女已登记姓名的,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双方协商一致,必须符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如未成年人姓名已被单方变更,或户籍登记姓名与实际使用姓名不一致的,法院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尊重具有一定判断能力和合理认知的未成年人的意愿,实际使用姓名的时长、认可与知晓度,变更姓名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学习生活的影响等等。

古人的姓名有名有字,比如刘备字玄德,关羽字云长……现代人也有姓名、艺名、笔名、网名等等,这些指向同一人的标识,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助理 崔铖

所谓的“笔名、艺名、网名等”其实是姓名的衍生概念,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该笔名、艺名等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或者为相关公众所知悉,而且被他人利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时,可以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北京朝阳法院法官 宋学亮

直白地讲,如果一个人的笔名、艺名、网名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人们耳熟能详,被他人利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所有人使用艺名、笔名从事民事法律行为与使用真实姓名时,效力应当一致,自然人也有权决定它们的使用、更名以及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他人不得冒用、盗用和干涉。人们如果发现自己的姓名权受到侵害,应及时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眼提示

姓名权是法律赋予自然人的基本权利,起名、更名、使用姓名,都很自由,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自然人的姓名他人不得冒用、盗用、干涉。

来源:京法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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