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9月8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动画微短剧管理),提出动画微短剧落实分类分层审核制度和先审后播管理要求;内容审核应在符合真人微短剧标准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尺度更加严格,把关更加谨慎;将动画微短剧纳入平台审核机制,不得传播未经事
主编温静导读:广电总局多份管理提示划定微短剧创作红线。
9月8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动画微短剧管理),提出动画微短剧落实分类分层审核制度和先审后播管理要求;内容审核应在符合真人微短剧标准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尺度更加严格,把关更加谨慎;将动画微短剧纳入平台审核机制,不得传播未经事前审核的节目。
此前,广电总局已发布包括《关于抗战题材微短剧的管理提示》《管理提示(微短剧要“爽”而有度)》《管理提示( AI魔改)》《管理提示(“霸总”微短剧)》《中老年题材微短剧管理提示》等。
广电总局多份管理提示划定微短剧创作红线。
9月8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动画微短剧管理)。
2024年年底以来,动画微短剧快速兴起并呈爆发式增长趋势,丰富了微短剧形态,拓展了微短剧创作空间,并成为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网络视听内容创作生产的重要“试验田”。但近期发现,动画微短剧无序传播问题较为普遍,导致一些过去已在真人微短剧中得到有效纠治的价值观偏差等问题开始在动画微短剧中出现,亟需予以纠正和规范。为此,特作如下提示:
1.动画微短剧是动画形式的微短剧,其传播应符合现行微短剧管理规定,落实分类分层审核制度和先审后播管理要求。
2.动画微短剧易与传统动画片混淆,造成对未成年人的错位传播,其内容审核应在符合真人微短剧标准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尺度更加严格,把关更加谨慎。
3.播出平台应履行播出环节的主体责任,将动画微短剧纳入平台审核机制,不得传播未经事前审核的节目。
4.各省局应加强动画微短剧日常巡查、重点抽查,对辖区内平台播出动画微短剧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将有关情况按月报总局网络视听司。
2025年7月21日,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关于抗战题材微短剧的管理提示》,要求微短剧行业市场主体要落实播出、制作、宣发的主体责任,加强内容审核把关,杜绝抗战题材微短剧悬浮设定、幼稚剧情、伪主题创作等不正之风。
2025年是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网络微短剧作为当前极富活力、影响广泛的新文艺样态,应主动看齐、积极作为,深刻反映中国共产党的中流砥柱作用,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并坚持正确的二战史观,共同为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营造浓厚氛围。
但近期部分抗战题材微短剧为追求“爽感”和商业利益,罔顾历史真实,恣意编造情节,对行业生态和广大观众尤其是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这些脱离历史土壤的“奇功”“神技”,不仅违背基本军事常识,更在无形中抽空了抗战的艰苦卓绝与牺牲的伟大意义,将宏大深沉的家国叙事降格为某种复仇叙事的“伪主题”。这种对革命历史的轻佻戏说,在传播力惊人的微短剧生态中,对缺乏历史辨识力的青少年群体的价值观塑造危害尤甚,实为一种隐蔽的“高级黑”。
对此,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适时发布管理提示,在肯定微短剧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剑指当前抗战题材微短剧中存在的问题,为这一大众文艺形态划定了不容模糊的创作红线。
管理提示指出,微短剧行业市场主体应当避免将现代技术手段和知识技能粗暴嫁接到真实抗战情景,避免主角个人能力超强的悬浮设定,避免出现违背军事常识的“奇功”“神技”,摒弃“我方超人化、敌方弱智化”的幼稚化剧情,摒弃将家国叙事矮化为个人复仇的伪主题创作,杜绝缺乏历史逻辑的弘扬民族大义主题的创作模式。文件对创作提出的“避免”与“摒弃”,并非束缚创作手脚,而是为抗战叙事锚定历史坐标。
如何在“微”中见“大”,在“短”中显“深”? 微短剧行业市场相关主体要具备深厚的历史素养与自觉的担当意识,将澎湃的爱国热情转化为对历史细节的考究、对人性真实的刻画、对战争反思的深刻。只有扎根历史的土壤,汲取真实的力量,抗战题材微短剧才能真正成为凝聚民族情感、传承红色基因的“新载体”,在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的重要时刻营造出浓厚的社会氛围。
2025年7月11日,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
其中提到,近两年微短剧行业在广电总局政策引导下取得明显成效——近两年来,广电总局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微短剧向上向善,鼓励创作范式、传播方式、商业模式的创新探索,取得明显效果。
微短剧价值导向问题基本得到扭转,品质持续升级,行业持续繁荣,不仅为影视从业者提供了文艺创新的机遇,也使普通大众创作者通过参与视听文艺作品创作进行自我表达成为可能。
但近期微短剧行业出现了一些不良现象——近一段时间,少数竖屏微剧制作机构和播出平台为所谓“爆款”打出怪招、险招,出现过度娱乐化的苗头倾向。
个别微剧甚至打着艺术想象的幌子,对现实生活和逻辑任性编织、随意解构,甚至儿戏化、幼稚化、反智化,影响微短剧行业共同努力树立起来的良好形象。
对此,广电总局提出管理提示——
各级广电管理部门要落实监督责任,微短剧行业市场主体要落实播出、制作、宣发的主体责任,坚决守住艺术创作底线,坚决杜绝极端“反智”“雷人”“离谱”的人设、剧情等。
同时,持续激活大众创造创新能力,开辟专门频道发现和推荐来自端原生等渠道的优质微短剧,拓宽微短剧题材类型,优化平台算法,形成百花齐放、丰富多彩的良好局面。
2025年3月,为推动微短剧提质升级,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再度发布《管理提示(微短剧要“爽”而有度)》。
《管理提示》指出,微短剧创作要“接地气”,不能悬浮,要回归生活、回归艺术本身,并给出三点具体提示:一是“爽”不是微短剧的代名词,微短剧创作不能一味求爽。二是“穿越”“重生”不等同于艺术想象,微短剧创作不能百无禁忌。三是“狗血”“低俗”不应成为爱情的引线,微短剧创作不能脱离现实。
2024年12月, 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管理提示( AI魔改)》。
《管理提示》指出,近期,AI“魔改”视频以假乱真、“魔改”经典现象频发。如《甄嬛传》变身“枪战片”,《红楼梦》改成“武打戏”,孙悟空骑着摩托车扬长而去等。
《管理提示》认为,这些视频为博流量,毫无边界亵渎经典IP,冲击传统文化认知,与原著精神内核相悖,且涉嫌构成侵权行为。
对此, 为营造清朗网络视听空间,《管理提示》提出具体管理要求:
1、各相关省局督促辖区内短视频平台排查清理AI“魔改”影视剧的短视频,并于12月10日反馈工作情况。
2、严格落实生成式人工智能内容审核要求,举一反三,对各自平台开发的大模型或AI特效功能等进行自查,对在平台上使用、传播的各类相关技术产品严格准入和监看,对AI生成内容做出显著提示。
2024年11月, 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 管理提示(“霸总”微短剧) 》。
《管理提示》指出, 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对微短剧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创作提升,在强有力引导下,微短剧题材、体裁进一步丰富和创新,涌现出了一批优秀作品,丰富了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生活。 其中,以企业家群体作为故事主角的微短剧数量不断攀升,故事内容既有聚焦近代民族工商业艰难崛起,也有描写上世纪九十年代下海办实业,还有表现当代个体工商户、中小微企业主、科技人才等自主创业实现人生价值,一些作品播出后受到网民喜欢。
近来有一种被网民贴上“霸总”标签的微短剧,持续霸屏,代表成功、权力、财富的“霸道总裁”角色设定以及“爱上我”的浪漫剧情设定,娱乐性强,情绪价值高,吸引许多网民一边吐槽一边继续追剧。
但是,由于市场的追捧和同质化内容的竞争,为追逐流量,一些制作机构争相编排严重脱离生活实际和现实逻辑的情节,正在将此类微短剧推向过度娱乐化的泥潭。 现提出如下管理要求:
1. 坚持现实主义原则创作表现企业家群体的微短剧。
要接近、了解、研究企业家群体,以他们的实际生活为素材,并进行价值提炼和审美升华。 避免用写实的外衣包裹荒诞不经的故事,更不能以荒诞艺术手段为借口随意编造过度离奇却缺乏价值关怀的情节,从而影响大众对中国企业家群体的认知,损害企业家群体形象。
2. 主动设置议题讲好历史上和当代的中国企业家故事。
积极引导扶持创作传播弘扬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微短剧,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避免局限于爱情撕扯和家庭纠纷,尤其要防止宣扬攀附权贵、豪门、富豪的婚恋观。
3. 加强对“霸总”微短剧的管理。
压缩数量、提升质量,不以“霸总”之类的字眼作为片名吸睛引流。
对“重点微短剧”和“普通微短剧”,要严格把关,加强调控。
对平台自审的“其他微短剧”,要加强巡查监看,督导平台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审核把关能力。
防止存在刻意通过拜金、炫富、炫权、享乐等制造爽点,对主题的把握和主角的塑造偏离主流价值导向,以及宣扬不劳而获、一步登天、一夜暴富的人生观、价值观等问题的微短剧上线播出。
2024年10月, 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中老年题材微短剧管理提示》。
文件指出,近期,一批中老年题材微短剧爆火,引发舆论关注。 在快速发展、类型多样的微短剧中,出现了以中老年人为主角、讲述中老年群体悲欢故事、多以喜剧结尾的微短剧,弥补了中老年人国产影视作品的题材匮乏,在满足该群体情感需求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部分微短剧为吸引眼球故意制造冲突、设计狗血情节,传递违背时代潮流、不符合时代精神的价值观念,引发舆论关于中老年人沉迷、微短剧收割中老年人的担忧。
对此, 为更好通过微短剧这一文艺样态丰富中老年群体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各类微短剧整体创作提升,现提出如下管理要求:
1.鼓励塑造善良慈爱、智慧豁达、勇敢自立、老当益壮的中老年人物形象,扭转突出表现重男轻女、贪财算计、狠毒蛮横的“恶婆婆”“恶奶奶”的模式化创作倾向。
2.鼓励立足孝老爱亲、邻里互助、社会和谐的主题,创作关照中老年群体生活困难与心理困境的作品,扭转刻意制造冲突和价值观撕裂的创作倾向。
3.鼓励创作表现新时代中老年人老有所为,为家庭文明、社会发展、国家进步贡献“银发力量”的故事,扭转过度将中老年人形象边缘化、脸谱化的创作倾向。
总而言之,这些管理提示的出台让影视行业在规范与创新中迎来更好的发展。
来源:传媒内参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