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根据最新政策的精神,开始正式实施电视剧中插广告试点,允许每集电视剧插入一次时长不超过30秒的剧情或商业广告。该政策明确指出是针对在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并不覆盖互联网电视(实际上互联网电视剧一直有插播广告的做法),简单地说就是有线电视在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的做法
近日,根据最新政策的精神,开始正式实施电视剧中插广告试点,允许每集电视剧插入一次时长不超过30秒的剧情或商业广告。该政策明确指出是针对在电视台播出的电视剧并不覆盖互联网电视(实际上互联网电视剧一直有插播广告的做法),简单地说就是有线电视在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的做法又卷土重来了。
回顾2011年的“限广令”(其核心精神就是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电视剧每集中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要求禁止电视剧中插广告,此次的政策调整实际上就是废除了2011年的“限广令”,那么为什么要重新放开在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的限制呢?
首先,从官方的说法,该政策旨在优化电视剧播出管理,推动内容创新。但是我们似乎难以理解在电视剧中插广告对优化管理和内容创新有何推动作用。多年来,对能够完整不受干扰地看完一集完整的电视剧已经潜移默化提升了广大电视观众收视体验,在电视剧中插播广告一直不得人心,因此将这颗“炸弹”重新植入电视剧不知会带来何种蝴蝶效应,我们拭目以待。
其次,2011年发布的“限广令”由于广告的大量减少导致广告收入大幅减少,据行业分析,“限广令”政策导致全国电视台损失超过200亿元广告收入。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废除“限广令”的根本目标就是欲通过在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的方式让电视台重获巨额广告收益。殊不知,此举很可能会受到广大有线电视用户的抵制,让本来就不景气的有线电视市场雪上加霜。
此外,如果废除“限广令”如果是想通过广告收益为各级电视台“输血”,这种做法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很可能带来更多的副作用。近年来有线电视用户不断流失,除了有创新和内容不足等客观原因,更多的还是在收费和收视体验上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在提升电视收视便捷性等方面做了诸多的工作,其效果都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在规范和减少开机广告等方面极大地提升了有线电视用户的满意度,在这种情况下废除“限广令”似乎是一种“倒退”的做法,这种做法将极大地损害有线电视用户的利益。
废除“限广令”,重新允许在电视剧中插播广告,表面上可以为各级电视台重新带来泼天的富贵,但是这种做法完全没有考虑到各种市场环境的因素,唯有“天时地利人和”方可力挽狂澜。大家是否能够接受“限广令”的废除呢?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来源:元宇宙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