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电视剧《以法之名》最近的剧情中,专案组副组长郑雅萍在查东平万川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料时,查到了万海矿业收购大成矿业的合同,但合同上只有月、日没有年份。
在电视剧《以法之名》最近的剧情中,专案组副组长郑雅萍在查东平万川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料时,查到了万海矿业收购大成矿业的合同,但合同上只有月、日没有年份。
郑雅萍马上打电话叫来洪亮沟通案情,从郑雅萍对洪亮说的话中可见,这份合同应该是转让协议。转让协议作为经济合同的一种,通常应具备转让双方的基本信息、转让标的的详细描述、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转让的条件和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协议的生效条件和变更/解除条款等基本要素。
转让协议书会明确约定转让行为的起止时间,比如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若干天内完成转让手续,或者约定在某个特定日期之前完成转让等。时间限制的设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合同双方的权益,避免转让行为无限期拖延,给一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带来不确定性。同时,也有助于促使双方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积极履行合同义务,推动转让事宜的顺利进行。
转让协议仅写月、日而没有年,从严谨性和有效性角度来看是存在重大风险的,情况严重甚至会导致协议无效。因为没有年份可能导致合同在时间的认定上存在模糊性,容易引发双方对合同生效时间、履行期限等等关键节点不明确,引发合同歧义,影响合同履行。在涉及到合同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时,年份的缺失可能会使合同的证据效力受到一定影响。
所以,该剧中展现的这份只有月日没有年份的收购合同不是标准规范的制式合同,也是令人贻笑大方的。如果万海这个出身贫苦之家、文化水平低的人签这个合同尚可理解,可曾担任大成矿业业务经理的陈胜龙身后可是有硕士研究生毕业的专业人士和法律顾问程子健啊,他绝对不会犯这个幼稚错误。也许,那时程子健还没卖身投靠到陈胜龙名下。
但更奇怪的是凭这份没有年份的收购合同,郑雅萍能推断出十三前万海收购了大成矿业,而洪亮也马上想到了十三年前发生的一·三一枪击案。这检察官的智商,确实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来源:史海听雷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