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上世纪七十年代,一群没工作、不想下乡的年轻人,在东北拉帮结伙混日子。他们有个挺唬人的名号叫“九虎十三鹰”,听着威风,其实干的都是投机倒把、偷鸡摸狗的勾当。团伙老大水自流,个子小、脸秀气,还是个瘸子,但偏偏能让骆士宾、涂志强这帮刺头服服帖帖。用现在的话说,这人属于“气场两米八”——身体残障,脑子却比谁都活络,靠一股狠劲和义气镇住了场子。摘要:前言:上世纪七十年代,一群没工作、不想下乡的年轻人,在东北拉帮结伙混日子。他们有个挺唬人的名号叫“九虎十三鹰”,听着威风,其实干的都是投机倒把、偷鸡摸狗的勾当。团伙老大水自流,个子小、脸秀气,还是个瘸子,但偏偏能让骆士宾、涂志强这帮刺头服服帖帖。用现在的话说,
这伙人的孽缘,全毁在“酒”字上,骆士宾喝高了,闯进涂志强未婚妻郑娟家里,把姑娘糟蹋了,还让她怀了孕。事后涂志强虽剁了骆士宾一根手指,但碍于兄弟情面没撕破脸。
某天几人又喝得烂醉,和路人干架闹出人命。真正下死手的是骆士宾,可涂志强稀里糊涂扛了全锅,以为是自己捅的。更扎心的是,他顶罪主要是怕牵连水自流——毕竟两人是“过命”的交情。
涂志强被枪毙,留下郑娟孤儿寡母——未婚先孕、男人死了、肚里还揣着施暴者的种。骆士宾拍拍屁股想跑路,水自流却良心过不去了。
涂志强对郑娟,压根儿不是真爱。他和水自流有段见不得光的关系,放那个年代纯属“找死”。为了打掩护,才让郑娟当了“工具人”:名义上是未婚妻,实际是挡箭牌。郑娟到死才明白,自己清清白白一姑娘,莫名其妙成了同妻,还被骆士宾祸害,纯属倒了血霉。
多年后骆士宾酒后吐真言,承认当年杀人栽赃。水自流当场懵了,心里像被捅了两刀:涂志强为护他送命,自己却蒙在鼓里十几年,这兄弟情欠大了;郑娟的悲剧,他和涂志强都有责任。要不是他们搞“契约婚姻”,她不会被卷进来遭罪。
水自流这人吧,看着斯文,但该狠的时候一点不含糊。当年涂志强被枪毙后,郑娟挺着大肚子没活路,骆士宾这混球还想赖账跑路。水自流二话不说,直接揪着骆士宾衣领子放狠话:“每月30块,少一分我让你在东北混不下去!” 这钱在当时可不是小数目——70年代30块能买100斤大米,够郑娟一家四口活命。怕郑娟恨他们不肯收钱,水自流还编了个“善意的谎言”:骗跑腿的周秉昆说孩子是涂志强的遗腹子,其实那是骆士宾造的孽。他这么干就为两件事:替涂志强还情债,给自己赎罪。
蹲完大牢出来,时代变天了。水自流想洗心革面,咬牙开了家“崇文书店”,哪怕亏钱也要坚持——用他的话说:“卖书是干净买卖,总比混社会强”。可骆士宾呢?满脑子想着搞钱,还惦记抢回郑娟的儿子周楠。水自流一看这架势,立马警觉:周秉昆和郑娟刚过上好日子,骆士宾又来搅和! 他赶紧偷偷找周秉昆报信:“骆士宾要抢孩子,你千万别动手,咱走法律程序!” 这话救了周秉昆一命——后来骆士宾和周秉昆打架摔死,要不是水自流提前提醒,周秉昆可能得背故意杀人的锅。
躺病床上快不行了,水自流才跟周秉昆交了底:“当年逼骆士宾送钱,一是对不住郑娟,二是想还涂志强的情。没想到阴差阳错,倒把你俩撮合成了!” 他把自己那间赔本的书店塞给周秉昆,话说得实在:“我这辈子干过坏事,也帮过人。书店是我的念想,你要愿意就接着开,不愿意也别勉强。” 最后还念叨:“你俩都是厚道人,好好过日子比啥都强。” 周秉昆接手书店后,每次进门就想起水自流——一个瘸腿的“社会人”,却比许多体面人更讲道义。那30块钱的救命钱,那间亏本也要开的文化书店,全是他在动荡年代里,用最笨的方式守住的一点良心。
涂志强的死,揭开的是那个年代边缘青年生存的荒诞与残酷——有人为情义扛锅赴死,有人为私欲害兄弟,还有人背着枷锁活成“赎罪机器”。水自流这辈子活得拧巴:混过社会,蹲过号子,却始终没丢心里那杆秤。30块钱是赎罪的开始,临终托付是善意的终点。他年轻时犯的错,害了郑娟一生;但他用半辈子赎的罪,又给这苦命女人挣出一条活路。
来源:小南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