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检说法】《无尽的尽头》:剧情背后的《民法典》之光

西瓜影视 内地剧 2025-05-13 16:48 3

摘要:最近,一部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剧集《无尽的尽头》热播,它以跌宕起伏的剧情、深刻的社会洞察,让观众们揪心不已。剧中一个个鲜活的案件,不仅展现了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荆棘,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今天,就让我们走进这部剧

最近,一部聚焦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剧集《无尽的尽头》热播,它以跌宕起伏的剧情、深刻的社会洞察,让观众们揪心不已。剧中一个个鲜活的案件,不仅展现了未成年人成长路上的荆棘,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今天,就让我们走进这部剧,探寻剧情背后闪耀的《民法典》之光。

01

校园霸凌之殇与法律守护

剧中,李晖因值日误会,找来校外混混教训同桌张文轩,最终酿成张文轩跳楼的悲剧。这一案件,是校园霸凌的极端体现。在现实生活中,许多校园霸凌同样始于小事,却因青少年价值观未成型、处理方式简单粗暴,导致严重后果。

从《民法典》视角看,霸凌行为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多项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霸凌行为对张文轩的身体造成伤害,甚至危及生命,明显侵犯了其生命权。第一千零三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殴打、推搡等霸凌手段,损害了张文轩的身体完整性,是对身体权的践踏。同时,长期的霸凌,如言语侮辱、孤立等,还可能侵犯其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的名誉权,即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虽然剧中霸凌者因是未成年人,法律在量刑上有所考量,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无需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霸凌者的监护人需为孩子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赔偿等责任,这也是法律对受害者权益的一种保障。

02

家庭监护缺位与法律规制

在 “偷电瓶案” 中,陆声的父母为了钱,将孩子“租”给潘雄,使陆声小小年纪就走上犯罪道路。这一案件,赤裸裸地展现了家庭监护的缺位。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陆声父母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抚养、保护子女的义务。此外,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陆声父母将其置于犯罪环境中,侵害了陆声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当家庭监护失效时,法律成为孩子最后的屏障。《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剧中,若陆声的情况被依法反映,其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可能被撤销,以保障陆声能在健康环境中成长。

03

性教育缺失引发的法律问题

剧中,因性教育缺失,男生出于对性的好奇,下载传播淫秽色情、偷拍女生。这种行为,同样触犯了法律红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偷拍女生这一行为,严重侵犯了女生的隐私权。而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

《民法典》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为我们构建了一张严密的法网。《无尽的尽头》通过生动剧情,将这些法律问题直观呈现。它提醒着我们,要重视未成年人的成长,让《民法典》的阳光照亮他们前行的每一步,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呵护下,远离伤害,茁壮成长。希望大家在追剧的同时,也能将这些法律知识牢记于心,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力量。

来源:鸠江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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