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向晚和萧洺闫的婚礼现场刚刚布置完毕,第二天便传出了婚礼延期的消息。
本篇内容为虚构故事,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向晚和萧洺闫的婚礼现场刚刚布置完毕,第二天便传出了婚礼延期的消息。
整个反恐队伍都感到十分惊讶。
明明萧洺闫对向晚怀着深深的爱意,发誓非她不娶。
只要一听到向晚提到“分手”,他就会情绪失控。
然而他们并不知道的是,
在上一次紧急任务中,绑匪挟持了团队中的小师妹作为人质。
萧洺闫却让向晚代替小师妹成为人质,将小师妹唤了出来,并说:“沫沫没有你的经验丰富,你是团队里的精英,一定能从这种情况中逃脱。”
向晚对此既没有反对,也没有言语上的回应。
只是在任务结束后,提交了去国外支援的申请。
而出国的时间正好与他们的婚礼日期重合。
“你不是马上就要结婚了吗?怎么还递交了外援申请?如果洺闫知道了,恐怕会非常生气。”
“这次外援至少需要五年时间,地点位于国外的阿纳克地区。”
“那里武装分子数量众多,每五个人里可能就有一个是武装分子,危险程度极高。”
“你是否再重新考虑一下?想清楚之后再来做决定。”
大队长看着自己手下最优秀的成员,心中充满了复杂的情绪。
如果向晚离开,他将失去一位智勇双全的士兵。
“队长,我已经决定了,我愿意前往国外进行援助。”
看到向晚的决心,大队长轻轻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好吧,我会帮你处理相关手续,记得好好和洺闫沟通,不要发生争执。”
大队长语重心长地建议道,向晚答应了一声,随后转身离开了办公室。
但她并没有打算去找萧洺闫谈话,相反,萧洺闫愤怒地找到了她。
原本以为萧洺闫是因为得知她要出国援助才如此愤怒。
但当他开口时,她感觉自己仿佛被重重一击。
“你为何不救沫沫?我从未想到你会如此冷酷,眼睁睁看着她陷入危险!”
“现在她正在手术室里昏迷不醒,你感到满意了吗?”
萧洺闫双眼泛红,用力摇晃着向晚的身体,近乎疯狂地质问她。
这次任务中,尽管她最终作为人质替换了凌沫,并成功协助队友完成了其他人质的解救工作,圆满完成了任务。
但是队伍中的宠儿新人凌沫,在撤退过程中受了伤。
看着未婚夫为另一个女人焦急担忧,同时恶狠狠地责备自己,
向晚只能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容。
他似乎忘记了,他们的任务是解救人质并逮捕绑匪。
作为一名反恐队员,具备自我保护能力是最基本的职业要求。
像凌沫那样,在尚未完全安全撤离时就放松警惕,应当受到纪律处分。
这里的动静引起了其他同事的关注,大家纷纷围了过来。
一些不明真相的人听了萧洺闫的话后,看向向晚的眼神中充满了指责:
“这人也太可怕了,因为嫉妒沫沫是队宠而故意不救她。”
“以后我们别和她一起出任务,以免被这种自私自利的人背叛。”
“报告大队长吧,对于见死不救的行为应该给予处罚。”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直接将凌沫受伤的责任归咎于向晚。
然而,他们忽略了正是由于向晚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才保全了大家的生命,确保了任务的成功。
但此刻他们聚集在一起,不分青红皂白地对她进行指责。
想到这里,她的脸上没有愤怒也没有委屈。
只是缓缓抬起头,平静地扫视着众人,
“好吧,那以后你们都和凌沫一组吧,祝你们任务顺利。”
这句话让全场陷入沉默。
虽然不愿承认,但他们知道整个支队之所以每次都能顺利完成任务,正是因为有向晚的存在。
此时,萧洺闫意识到自己的话过重了,急忙试图补救:
“向晚,我刚才太着急才会说出那些话,主要是担心沫沫在手术室里会有危险。”
“你也知道,她是我的恩师之女,又是个新人,还是队里最小的成员,多关心一下也是应该的。”
“嗯。”
向晚敷衍地回应了一声,内心却感到一阵自嘲。
尽管她和凌沫年纪相同,但在萧洺闫眼中,凌沫总是显得更年轻。
甚至亲切地称呼她为沫沫,而对自己则只是叫向晚。
自从凌沫加入支队以来,他逐渐将所有特权都给了她。
最初,向晚也曾激烈抗议过,但最终只换来了萧洺闫的一句话
——沫沫是我恩师的女儿,你不要想太多。
他们以兄妹相称,行为举止却如同恋人般亲密。
有些事情,连她这个正牌女友都没有与他共同经历过。
然而事实上,他们是已经恋爱五年的伴侣,再过一周就要步入婚姻殿堂。
向晚低头苦笑,心中仿佛压了一块巨石。
腿部的伤因为刚刚被萧洺闫剧烈摇晃,此刻传来阵阵刺痛。
视线扫过全场,她发现整个反恐队,包括她的未婚夫在内,所有人都安然无恙。
只有她自己受了伤。
而他们却指责她,说她见死不救。
刺骨的疼痛使她不停地冒冷汗,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
原本以为只是小伤,因此任务一结束,她便在援助申请截止前向大队长请示。
从队长办公室出来后,她本打算去找队医处理伤口,
没想到出门就碰到了萧洺闫。
现在看来,她的伤势似乎因为与萧洺闫的冲突变得更加严重。
她虚弱地推开萧洺闫,独自一人跌跌撞撞地寻找队医。
萧洺闫没有追上来,而是奔向了手术室的方向。
毕竟,他心爱的凌沫还在昏迷中,怎么可能注意到她的伤情。
她默默回头,用力压抑着内心的酸涩。
如果让人误以为她是因疼痛而哭泣的反恐精英,那真是丢脸至极。
仰望着天空,她用手擦去了眼角的湿润。
在等待队医诊治的过程中,萧洺闫竟然出现了,眼神中透露出几分心疼。
“向晚,我来陪你。”
不知为何,此刻的她心中并未感到丝毫欣喜,只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复杂情感。
熟悉的队医面色阴沉地说:
“向晚,你这条腿差点就毁了,骨头本来就已经断了,再加上这么晚才来治疗,更糟糕的是你还乱动!”
“你也一样,明明知道女朋友每次执行任务都会拼命,却没有好好保护她。”
队医转向萧洺闫,同样不给好脸色。
想到自己将向晚推向绑匪,并对她进行了激烈的指责,萧洺闫心虚地移开了目光,尴尬地点了点头。
向晚对着队医真诚一笑,“我可以照顾好自己。”
虽然队医外表严厉,但他的每一句话都是为了她好。
那些真心为她好的人,她一眼就能看出来。
而对于变了心的人,她也同样能分辨清楚。
等队医帮向晚包扎好腿,萧洺闫像是想弥补什么,主动提出要背她回宿舍。
没等向晚拒绝,他已经蹲在她面前,催促她上背。
看着近在眼前的他,她有些恍惚。
这个男人的身影与警校时期的某人重叠在一起。
恍惚间,她趴上了他的后背。
就像以前她在警校训练扭伤脚时,那人也这样背着她回宿舍。
那时的他们,是警校里人人羡慕的情侣。
萧洺闫会为她准备早餐,
陪她一起训练,
替她受罚,
在学校的大舞台上,公开表达对她的爱意,说此生最爱向晚,并发誓非她不娶。
当她父母在雨夜遭遇车祸去世时,他会紧紧搂着她,在她身边陪伴了三天三夜。
随后,以半个女婿的身份帮她处理了父母的后事。
从那以后,每个雷雨交加的夜晚,萧洺闫都会守在她身边。
他知道父母的离世是她心中的痛,于是在她父母灵前许下承诺:
“伯父伯母,请放心,晚晚有我在,我会好好爱护她,一生一世照顾她,给她一个温暖的家。”
向晚满心欢喜地相信了这一切。
但她没想到,萧洺闫承诺的一生竟是如此短暂,仅仅五年便走到了尽头。
“待会儿我给你炖猪蹄汤补身体,你想吃什么尽管告诉我,我都会做给你吃。”
萧洺闫的声音将向晚从回忆中拉回现实。
她轻轻应了一声,“嗯”,嘴角勉强勾起一丝几乎察觉不到的笑容。
这时,萧洺闫口袋里的手机震动起来,他腾出一只手接听了电话。
“洺闫,沫沫醒了,不肯吃药,一醒来就哭着找你……”
向晚清楚地听到了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
挂断电话后,萧洺闫显得有些犹豫,欲言又止。
看着他满脸的担忧,向晚自嘲一笑,“放我下来吧,我可以自己走回去。”
听到这话,萧洺闫立刻将她放下,尴尬地说:“你在这里等我,我去看看,很快回来。”
向晚刚刚微扬的嘴角再次恢复了往日的冷淡。
她答应了一声,萧洺闫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说是要很快回来的萧洺闫,一个小时后仍不见踪影。
向晚抹掉脸上的泪水,扶着墙,艰难地回到了宿舍。
晚上九点,向晚正在吃剩饭时,收到了萧洺闫的信息:
“对不起,向晚,沫沫身边没人照顾,我只能留下来。你先回家,明天我再给你煲猪蹄汤。”
与此同时,反恐队的群聊热闹了起来。
原因是凌沫发布了一张照片。
萧洺闫这样一个硬汉形象的人,却穿着一条粉色围裙,陪着凌沫用餐。
餐桌上摆满了他精心制作的适合病人的饭菜。
“洺闫哥哥亲手做的病号餐,大家猜味道如何?”
凌沫的话引发了群里一片欢呼:
“沫沫公主又幸福了,咱们萧大帅做的公主专属病号餐,我们哪配享用?”
“不用尝就知道,这病号餐肯定甜得像你们的爱情一样甜蜜。”
凌沫一向喜欢矫情,看到队友们的调侃,还特意@向晚:
“向晚姐,今晚借洺闫哥哥用一晚,明早还给你,别生气哦。”
萧洺闫担心凌沫难堪,见向晚没有回应,赶紧在群里回复:
“不会,你向晚姐很大度的。”
看着群里热闹非凡的互动,向晚平静地看完,未作任何回应。
就在她准备关掉手机的最后一刻,私信突然弹了出来。
“向晚姐,洺闫哥哥做的饭菜真的很好吃,可惜只够我们两人吃了,不然明天一定让你品尝。”
这条信息附带了一张萧洺闫喂她吃饭的照片。
向晚明白,这是凌沫故意为之。
如果是以前,她肯定会立即打电话给萧洺闫质问。
但现在,她只是平静地打字。
“饭菜的味道我不了解,但萧洺闫的味道我已经尝过了。”
“不过如此,送给你了。”
发送完消息,向晚关闭了手机,舒适地躺在床上睡觉。
不再为萧洺闫烦恼的夜晚,她要好好补回之前失去的睡眠。
翌日清晨。
向晚一到队里,便注意到她的工位上放着一杯牛奶和一朵玫瑰花。
尽管向晚留着一头齐肩短发,受伤时从不抱怨,看起来像是对浪漫完全不感冒的人,
但这只是为了工作需要。
实际上,她内心深处也像普通女孩一样,渴望浪漫,喜欢收到爱人的玫瑰。
她拿起牛奶准备喝,突然看到牛奶下压着的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向晚,对不起,我没买到猪蹄,不过喝牛奶补钙也不错。】
几乎在同一时间,凌沫的信息也到了。
“单单一朵残花怎比得上整束鲜花,你五年的付出也抵不过我短短五个月。”
“我只是随口提了一句想喝猪蹄汤,他就把原本属于你的那份给了我,然后用牛奶来敷衍你。”
信息后附带着一张萧洺闫喂她喝猪蹄汤的照片。
向晚咬紧牙关,握手机的手更加用力。
她的眼光落在旁边的玫瑰上,感到异常刺眼。
于是她一把抓起玫瑰连同那杯牛奶,全扔进了垃 圾桶。
旁边的小许惊讶地问:“怎么不喝了?”
向晚瞥了一眼垃 圾桶,冷淡地说:“看着就恶心,哪还有胃口。”
这时,萧洺闫走了进来。
他一见到向晚,眼中充满了温柔与宠溺。
“昨晚休息得好吗?伤势有没有好一点?再不好起来,我就担心死了。”
向晚低头看着文件,表情未变,只是随意应了一声:“嗯。”
萧洺闫完全没有察觉到向晚情绪的变化。
他笑着将手中的礼品袋递给她,眼神中满是熟悉的关怀:
“我发现你的训练服已经不合身了,特意给你买了套新的,尺寸正好适合你,试试看吧。”
作为反恐精英,向晚的训练服总是最先磨损的。
有队员曾讽刺她浪费资源,刚发的新训练服很快就又要更换。
但实际上,只有萧洺闫知道,除了规定的训练时间外,她每天还会额外加练四个小时,所以训练服才会磨损得这么快。
但向晚从未解释过。
自那以后,她的训练服都是自己花钱购买的。
拿着这件剪裁精致、做工讲究的训练服,向晚并未表现出预期中的喜悦,只是淡淡地说:
“你不必为我破费。”
这句话显然带有拉开距离的意思。
然而,萧洺闫以为向晚只是心疼他花钱,依旧宠溺地说:
“为你花钱,我很乐意。”
这熟悉的对话和往常并无二致,
小许转过身打趣道:“快要结婚的情侣就是不一样,情话说得那么甜,真是让人羡慕。”
萧洺闫露出羞涩的笑容,而向晚内心却毫无喜悦,只是勉强扯了扯嘴角。
她不由自主地开始猜测,
稍后凌沫的朋友圈会不会又晒出同样的训练服?
以此来表明她拥有的,自己也同样拥有。
怀着一种近乎自虐的心情,向晚打开了朋友圈,紧张地看着屏幕。
旁边的萧洺闫注意到她的异样,轻轻抚摸了一下她的头发,“怎么了,脸色这么差?”
向晚苦笑一声,随便找个借口敷衍道:“是吗?可能是昨晚睡得太晚了吧。”
萧洺闫不满地轻轻刮了下她的鼻子,
“你呀,难道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伤员吗?还学别人熬夜?今晚我值班,如果你不早点休息,我就去敲你的门。”
周围再次响起一片哄笑声。
“哇哦~萧大帅真体贴!”
“萧大帅!纯爱的守护者!”
向晚也笑了,但这笑容背后隐藏的是深深的痛苦。
她不明白,萧洺闫的心早已分成了两半,却还在她面前扮演着深情的角色,这是何苦呢?
向晚在朋友圈没找到的答案,在下午前往训练场经过凌沫的工位时得到了解答。
原来,凌沫没有发朋友圈的原因是她还没有收到那份训练服。
而那份训练服被萧洺闫精心包装在一个漂亮的礼盒里,作为凌沫出院的惊喜礼物。
那套训练服几乎与向晚收到的一模一样,
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
萧洺闫送给凌沫的训练服胸口绣有他们两人名字的拼音缩写:【XMYLM】。
这一刻,她的脑子“嗡”的一声,脑海中浮现出无数过往的画面。
有考上警校时萧洺闫兴奋地抱着她旋转庆祝。
有两人默契配合完成任务后的举杯欢庆。
有她父母去世时,萧洺闫陪她度过那段艰难时光。
有她答应他的求婚时,他激动地亲吻她无数次。
也有凌沫出现后,萧洺闫对她逐渐转移的偏爱……
曾经炽热的爱情一点点消逝,仿佛被火焰吞噬,化为灰烬。
只剩下如今的冷漠……
心痛到麻木,向晚拿出手机,给萧洺闫发去信息:
“萧洺闫,我不再需要你了……”
收到信息的萧洺闫猛然一惊,颤抖着手打字问道:“什么?”
在等待向晚回复的过程中,萧洺闫只觉得心脏狂跳。
他努力抑制住心中那几乎让他崩溃的猜想,眼睛紧紧盯着屏幕。
直到向晚回复说,“真心话大冒险输了,不用理会。”
他那颗悬着的心才渐渐平静下来。
萧洺闫有些生气地回复道:“向晚,答应我,以后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不要再说类似的话,好吗?”
向晚没有直接回应,只是发了一个模棱两可的表情包。
不过萧洺闫并没有多想,以为向晚已经同意了。
否则,他可能会在这段时间里不停地缠着她。
当天傍晚,向晚在大队长下发的国际支援申请表上填上了自己的名字。
接下来的三天里,她几乎都泡在电脑室,上网查找有关阿纳克的信息。
这天,向晚感觉腿伤有所好转,便在训练场上多待了一会儿。
这时身后传来一阵欢呼声。
原来今天是队宠凌沫出院的日子,萧洺闫和几位同事特意申请去接她出院。
她面色红润,与队友们谈笑风生,显然已经完全康复。
“这次我能安全回来,全靠大家的关心,今天是我出院,也正好是我的生日,晚上兰亭聚餐,由我请客。”
“哇塞!兰亭!”
同事们欢呼雀跃,兴奋不已。
那是海城最顶级的餐厅,如果不是因为凌沫,他们可能几年都无法光顾一次。
想到这里,他们看向凌沫的目光更加热情。
这不是凌沫第一次为队伍买单。
事实上,她之所以成为队宠,除了她是萧洺闫恩师的女儿,
还因为她家境优越,出手大方。
再加上她能言善辩,很快赢得了大家的喜爱。
“向晚姐,你今晚一定要来,以前每次聚餐都不见你身影,萧洺闫总玩得不尽兴。”
凌沫笑着说,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了向晚身上。
就连萧洺闫也走近一步,拉了拉她的袖子,示意她答应下来。
有人低声嘀咕:“真不明白萧洺闫看上向晚哪一点,明明凌沫那么善良真诚,她和萧洺闫才是天生一对。”
说话的人正是队里与凌沫关系最好的朋友。
虽然声音不大,但在场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现场顿时安静下来。
站在人群中的凌沫装作懵懂无知的样子,但嘴角的得意怎么也掩饰不住。
而一旁的萧洺闫也装作没听见,只是眼神与凌沫交换着默契。
这一刻,向晚突然觉得这一切毫无意义。
没有再去看两人暗中眉来眼去的动作,只是微笑着点点头,“好,让你破费了。”
晚上六点,一行人浩浩荡荡准备出发去聚餐,
路过队长办公室时,大队长叫住了向晚。
“流程已经走完,明天来我这儿签字。”
“好的。”
身后的萧洺闫快步跟上来,疑惑地问了一句:“签什么字?”
向晚定定地看着他,半晌后回答:“上次任务评奖的签字。”
萧洺闫双眼一眯,没有再追问,两人便跟上大部队,上了车。
凌沫财大气粗地包下了一个大包厢,并点了兰亭的所有招牌菜。
菜肴全部上齐后,萧洺闫为庆祝凌沫出院和生日定制的大蛋糕也送到了。
开席前,凌沫就嚷嚷着要分蛋糕。
很快,她将蛋糕切成了几份,并将最大的那一份递给了向晚。
“向晚姐,你是我们队里的精英,这个蛋糕,你应该第一个吃,以后还要请你多多关照。”
向晚的眼神黯淡了一下,没有伸手去接,只是静静地注视着笑容满面的凌沫。
包厢内的喧闹声逐渐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们两人身上。
坐在旁边的小许赶紧站起来试图缓和气氛:“向晚不吃蛋糕,不如这份蛋糕我替她吃了吧?”
凌沫的好友嗤笑一声:“你算她什么人,凭什么替她吃?”
小许尴尬地笑了笑,最终还是收回了手。
这时,刚从洗手间回来的萧洺闫看到这一幕,脸上露出了些许为难。
犹豫片刻后,他还是轻轻拉了拉向晚的衣角,试探性地说:“这么多人看着,你不吃的话凌沫会很难堪,要不你就吃一小口?”
一直沉默的向晚此刻有了动作,她缓缓转过头,用一双漆黑的眼睛震惊地盯着萧洺闫。
一字一句地问道:“你说什么?”
萧洺闫的脸上闪过一丝心虚,停顿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敢继续说下去,默默地闭上了嘴。
没有人比萧洺闫更清楚,向晚为什么不吃蛋糕。
第10章
五年前,向晚的父母在一个雨夜去买她生日蛋糕的路上,
被一辆失控的大货车撞下了大桥,坠入海中。
那晚雷声隆隆,大雨如注,打捞队伍整晚都在工作,才终于将她父母的车打捞上岸。
那一整晚,向晚蹲在桥边,对着被甩到桥面上的蛋糕,不停地忏悔。
自那以后,向晚不再庆祝生日,也再未尝过一口蛋糕。
每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她都会因恐惧而颤抖。
这一切,萧洺闫都清楚。
甚至那个夜晚,是他陪在她身边,紧紧搂着不停发抖的她轻声安慰:
“向晚,别怕,有我在,你还有我。”
萧洺闫见证了她生命中最黑暗的时刻,了解她最脆弱的一面。
但现在他在做什么?
为了帮助另一个女人解围,竟然劝她吃蛋糕?
这一刻,向晚感到心中的某样东西彻底破碎。
她的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
她没有注意到凌沫悄悄靠近,直到对方手中的蛋糕几乎贴到了她的脸上,她才猛然惊醒。
下意识地抬手推开蛋糕,凌沫却借势将蛋糕推向她的嘴部,然后假装被推撞到了桌子上。
几块蛋糕进入了她的口中,向晚立刻感到胃里一阵翻腾。
她转身想冲向洗手间,手腕却被突然抓住。
紧接着,萧洺闫不满的声音响起:
“向晚,你把沫沫推到桌子上了,不道歉就想跑?”
向晚转头,用一种前所未有的冷漠眼神看着萧洺闫,其中隐约透露出决绝。
看到向晚面色苍白如雪,冰冷的眼神中含着泪花,萧洺闫的手微微一滞。
向晚闭了闭眼,咬着嘴唇,愤怒地甩开了他的手。
冲进卫生间后,她伏在马桶前呕吐不止。
泪水模糊了她的脸庞,此刻她无法分辨,
是灼烧的胃还是受伤的心更加疼痛。
身后没有人跟随,她知道萧洺闫一定还在包厢内陪伴凌沫庆祝生日。
不知过了多久,向晚才感觉稍微好些。
整理了一下粘在脸上的头发,她毅然离开了餐厅。
走在桥上时,原本晴朗的天空突然下起了雨。
随着一道闪电划破天际,向晚仿佛被定住,动弹不得。
她似乎又回到了五年前的那个雨夜。
无助地看着混杂着雨水的蛋糕碎片,等待一次次打捞的消息。
心中涌起窒息般的痛苦。
全身颤抖,她颤抖着手拨通了萧洺闫的电话,接电话的却是凌沫。
“向晚姐,你找洺闫哥哥有什么事?”
“他正在洗澡呢,他说洗得香香的,做事才会更享受……”
向晚想要说出的“洺闫,我害怕”最终卡在喉咙里,被她强行咽了下去。
没等对方说完,她就挂断了电话。
跌跌撞撞地走进雨中。
当向晚回到家时,全身已经湿透,在地板上留下了一串水迹。
她在浴缸中瑟缩着,回忆着萧洺闫让她吃蛋糕、要求她道歉的情景。
从浴缸起身时,她已泪流满面。
次日清晨,向晚回到反恐队时,已经恢复了平静,只是脸色异常苍白。
小许关切地问:“脸色怎么这么差?是不是不舒服?”
向晚苦笑着摇头,昨晚淋了雨,现在感觉全身无力。
“没什么大问题,我去医务室拿点药。”
她虚弱地摆了摆手,起身准备出门,却在门口碰到了一同进来的萧洺闫和凌沫。
萧洺闫微微皱眉,语气中既有关心也带着一丝责备:
“昨晚打你电话怎么打不通?”
“我把沫沫送回房间后,就一直找不到你,还在为昨晚的事生气吗?”
他装出一副好脾气的样子,但只有向晚知道,他其实生气了。
不过,享受了一夜温存的他,有什么可生气的?
向晚苦笑着摇了摇头,“昨晚手机没电了,我先回去了。”
额头一阵阵抽痛,让她掌心冒出虚汗,额头上也布满了冷汗。
她再也支撑不住,试图越过萧洺闫往外走。
然而,萧洺闫似乎没有注意到她的痛苦,转头对旁边的凌沫说话:
“我都说了你向晚姐不会在意,偏你担心什么。”
那话语中的宠溺让向晚心头一紧,她咬紧嘴唇,刚要抬脚出门,差点被一个飞来的东西撞上。
幸好她平时训练有素,不然真的会撞上。
向晚稳住身形,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鹦鹉。
她吓得连连后退几步。
凌沫看到她惊恐的表情,急忙抱起鹦鹉,娇声说道:“向晚姐,昨晚是我不好,不该让你吃蛋糕,萧洺闫说你喜欢宠物,我特地带我的爱宠过来赔罪,要不要摸摸?”
但向晚因为鸟毛过敏而更加害怕地后退了几步。别人或许不知道,但萧洺闫应该清楚她对鸟毛过敏,而且她喜欢的宠物只有猫狗。
向晚面色苍白,揉着太阳穴勉强笑道:“谢谢,但我对鸟毛过敏,不能摸。”
听到这话,凌沫的脸色沉了下来,嘟着嘴,仿佛要哭出来:
“向晚姐,原来你真的不喜欢我啊,不吃我的生日蛋糕,也不摸我的宠物……”
“如果你讨厌我,可以直接告诉我,不用找借口。”
她嘴里说着,眼神却瞟向一旁的萧洺闫。
果然,为了安抚凌沫,萧洺闫再次开口劝道:
“你就摸一下吧,沫沫只是想和你成为好朋友。”
凌沫的好友也在一旁冷嘲热讽:“哎呀!真是与众不同,在队里摆架子,人家都这么求你了,还装什么清高……”
向晚揉着额头,感觉四周的声音变得模糊不清。
这时,身后的小许站出来打断了他们,急忙搀扶起面色惨白的向晚,语气强硬地说:“摸什么鹦鹉!你们没看到她在发烧吗?”
说完,便扶着向晚往门口走去。
萧洺闫见状赶忙追上来,焦急地问:
“向晚,你发烧为什么不告诉我?你的倔脾气什么时候能改一改?”
向晚很想回应,但看到他眼中的隐晦责备,最终选择了沉默。
此时,凌沫插话说:“洺闫哥哥,小闫沫还在等你喂食呢,它只认你……”
小闫沫是那只鹦鹉的名字,名字由萧洺闫的“闫”和凌沫的“沫”组成。
凌沫的话虽然没有说完,但意思已经很明显。
向晚艰难地说:“萧洺闫,你去吧,鹦鹉在等你。”
萧洺闫显得很为难,看了看凌沫又看了看向晚,解释道:“我喂完鹦鹉就来陪你,等等我。”
说完,转身跑向凌沫。
这一刻,向晚明白了,在萧洺闫心中,
她连凌沫养的一只鹦鹉都不如。
那些年的感情,似乎只有自己一个人珍视。
她自嘲一笑,轻声对小许说:“我们走吧。”
一向活泼的小许也察觉到了向晚的心情,罕见地保持了沉默。
队医检查完向晚的腿伤并开了退烧药后,微笑着说:
“骨头愈合得很快,不愧是队里的精英。”
“听说上次任务你立了个三等功,恭喜啊!”
“这下萧洺闫肯定高兴坏了,三等功加上婚礼,双喜临门!”
看着队医脸上难得的笑容,向晚的表情异常平静。
她和萧洺闫的婚礼,注定无法举行。
而且,她从不在乎荣誉。
她的愿望仅仅是尽最大努力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安全。
向晚谢过队医,与小许一同回到办公室。
刚到工位不久,萧洺闫便关切地走过来,递给她一瓶风油精。
“涂点在太阳穴上,有助于缓解头痛。”
盯着那瓶风油精,向晚没有动。
她不明白,为什么萧洺闫明明爱上了凌沫,还要继续对她装深情。
还没等她理清思绪,就被通知去会议室开会。
她把风油精扔进垃 圾桶,跟随众人进入会议室。
会议一开始,大队长宣布:
“向晚同志在上次任务中表现出色,特授予三等功。”
紧接着,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我反对!”
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发声者——萧洺闫身上。
大队长眼睛睁大,眉毛微微上挑,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萧洺闫不敢看向晚,他的视线紧紧锁定在前排的凌沫身上,语气坚定:
“本次评功,凌沫受了重伤应该有份,而且她是第一个成为人质的人,荣誉不能只给向晚一个人,队员们对此不满。”
会议室内的气氛顿时变得异常沉重。
片刻后,大队长突然冷笑一声,眯着眼睛盯着萧洺闫,通过麦克风冷冷地说:
“以后说话之前能不能先过过脑子?”
“这是上级领导的决定,是通知!不是征求你们的意见!”
“你们不服……你们不服有个屁用!”
“如果受伤就能评功,那我们大队早就全是英雄了。”
“再说了,凌沫是因为她的避险能力不足,才被绑匪挟持,如果不是向晚,她可能已经在那次任务中牺牲了!上级领导没给她处分已经很宽容了!”
大队长严厉的批评让萧洺闫的脸色逐渐变得苍白,不停地咽着口水。
向晚注意到他几乎察觉不到的颤抖。
甚至能感觉到萧洺闫试图用眼角余光观察她的反应,希望她能帮他解围。
以往每当萧洺闫被大队长批评时,向晚都会站出来为他说话。
但这次,她只是自嘲一笑,没有开口。
大队长的声音还在继续:“萧洺闫,你作为向晚的未婚夫,怎么还帮着外人争功?”
这句话让萧洺闫的脸涨得通红。
半晌,他正色回答:“工作时间不谈……私人感情,我们全队上下……”
萧洺闫的话未说完,就被大队长厉声打断。
“这事就这么定了!关于向晚的三等功,我不想再听到任何异议!”
会议结束后,萧洺闫垂头丧气地不顾周围异样的目光拦住了向晚:
“我刚才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觉得凌沫一个小女生挺不容易,就想说句公道话。”
他一边说一边偷偷打量向晚的表情,停顿了几秒后还是忍不住小声抱怨:
“刚才大队长当众让我难堪,你怎么不帮我?”
“我觉得你最近对我越来越冷淡了……”
听到这里,向晚几乎气笑了。
心中压抑已久的怒火猛然爆发,
她双眼明亮,带着洞察一切的冷冽目光,直直地盯着眼前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男人。
“我也不懂,你为什么帮她,不帮我?”
萧洺闫一愣,嘴唇紧抿成一条直线。
但向晚的质问并未停止:“那天是她作为人质配合任务的吗?”
萧洺闫微微摇头。
“是谁当的人质把她解救下来?”
“是你……”过了好一会儿,萧洺闫才低声回答。
“对呀!是我!那你为什么要帮她抢功?”
“抢功”两个字,向晚说得格外重,让萧洺闫浑身一震。
如果他是为了全队请功,她也会支持。
但她无法接受萧洺闫为了凌沫而无视其他队员的努力,尤其是她的贡献。
凌沫,不配。
看着萧洺闫沉默不语,向晚冷笑一声,“萧洺闫,我们分手吧。”
男人一脸震惊,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半晌后才皱眉说道:
“向晚,我们还有四天就要结婚了,别闹。”
“我知道你是为刚才的事生气,但是你不能拿分手开玩笑啊!”
看到向晚面无表情,他放缓语气:
“刚刚是我的错,我向你道歉,别生气了好吗?你知道我离不开你。”
向晚心中自嘲,离不开她?
那凌沫又算什么?
他还要装多久的一往情深?
片刻后,向晚想明白了。
她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让他继续演下去吧。
反正四天后,她就要离开这里。
她和萧洺闫之间的关系,也彻底结束了。
想到这里,向晚木然地点点头。见状,萧洺闫松了一口气。
他牵起向晚的手,若无其事地说:
“今天是我们恋爱五周年的纪念日,我妈来了,一起去我家庆祝吧。”
没等向晚拒绝,他就拉着她走向车子。
尽管她和萧洺闫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但他妈妈从来都不喜欢她。
五年来,她尝试了各种方法试图改善与未来婆婆的关系,但都无济于事。
直到有一次,她无意中听到了萧母与萧洺闫的对话:
“那个向晚是个克星,她害死了自己的父母,也许以后还会……总之你最好和她分手。”
那一刻,她的脆弱被无情揭露,仿佛一把箭直中心脏。
从那时起,她决定放弃。
她不是钞票,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
思及此,她嘴角勾起一抹自嘲的笑容,
他们结不成婚,最高兴的恐怕就是萧母了吧。
到了萧家门口,开门的人是凌沫。
她一副女主人的姿态,笑盈盈地朝二人打招呼:“回来了,阿姨今晚做了好多好吃的。”
向晚一愣,萧洺闫有些心虚地小声解释:
“今天是沫沫帮忙接的我妈……顺道留下来吃个晚饭。”
向晚没有说话,换了鞋进了屋。
萧洺闫见她不像生气的模样,也就没在意,进了厨房帮忙。
没一会,四人坐在桌前。
萧母笑嘻嘻地拉着凌沫聊天。
咋听之下,就像帮儿子询问相亲对象。
嘴上说着话,手上动作不停帮她夹菜,
甚至给萧洺闫使眼色,让他多照顾点凌沫。
这其乐融融的氛围就像“婆婆”对她的“儿媳妇”很满意。
只是在她转头看见真正的准儿媳时,她的嘴角便沉了下来,意有所指道:
“结婚呀,还是要找沫沫这种小家碧玉的顾家型。”
“某些人如果照顾不好我的儿子,那婚也没必要结了。”
这话一出,饭桌上的场面顿时冷了下来。
只有凌沫眼里闪着得意扬扬的神色,好像一只战胜了的大公鸡。
萧洺闫连忙打圆场:“妈……咱们先吃饭,好饿哦。”
尽管对向晚不满意,但一听儿子饿了,萧母也不好再说,只能嚷着“吃饭,吃饭”。
煎熬了一个小时,饭桌上的修罗场终于是要结束了。
向晚起身拿起外套,“伯母谢谢招待,我先走了。”
萧洺闫见今晚的向晚格外沉默,心下隐隐不安,连忙献殷勤道:“我送你回去。”
话音一落,萧母的声音传来:
“沫沫开了两个小时车接我过来也累了,我让她在我们家留宿一晚,洺闫你去给沫沫铺床吧。”
“她第一次在外面留宿,一个小女孩挺害怕的,你陪陪她。”
向晚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萧母这是在撮合萧洺闫和凌沫。
她抬眸一笑,看着萧洺闫道:“你留下来吧,我可以自己回去。”
话落,她头也不回地转身走人,只剩下面色复杂的萧洺闫愣在原地。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他觉得向晚好像离他越来越远了。
似乎很快,就要离开他。
几秒后,他嗤笑着摇头。
还有四天两人就结婚了,胡思乱想什么呢!
可萧洺闫不知道的是,向晚不会再跟他结婚了,
四天后,她就会离开。
次日,大队长再次把向晚叫到办公室,把调派令递给她。
只是最后还是叹了一声,劝道:
“如果是因为萧洺闫,你完全不用去国外。”
“我给你调到其他队去,这样你也不用觉得尴尬。”
他对这个骨干精英是真舍不得。
向晚把调派令收好,向大队长敬了个军礼。
“谢谢队长,但我更愿意为祖国奉献我的全部。”
眼见劝说不成,大队长没有强留。
出了队长办公室后,她收到了萧洺闫发来的信息:
“咱们明天早上去把婚纱照拍了,假我已经请好了。”
他又啪啪连续发来几张照片。
是婚礼的座位安排,和两人的请柬样式。
只是请柬样式当中,出现了一张特别的请柬,
那张请柬上面,
新郎写着:萧洺闫,
新娘却写着:凌沫。
萧洺闫很快撤回了这张图片,解释说是瞎搞着玩的。
那一刻,向晚差点就要忍不住告诉他。
这婚,她不结了。
可理智告诉她,再等等。
次日早上,等向晚到了婚纱店时,萧洺闫早就到了。
奇怪的是,他站在试衣间门口看见她时,脸上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怎么了?”向晚问着。
萧洺闫强笑着,答了一句:“没事”。
可下一刻,试衣间的门被人打开。
凌沫穿着向晚早就定制好的婚纱,笑着转圈圈。
“洺闫哥哥,好看吗?”
萧洺闫瞟了向晚一眼,有些结巴道:“好……好看。”
通过萧洺闫的视线,凌沫似是才看见向晚一样,笑着对她打招呼:
“向晚姐,你来得有点晚了,我刚刚帮你试着和洺闫哥哥拍了几张婚纱照,你看看好不好看?”
说着她就拉着向晚坐到电脑面前,把他们刚刚拍的婚纱照一一放给她看。
有萧洺闫从背后环抱着凌沫的。
有萧洺闫甜蜜地背着凌沫的。
甚至还有两人相对着接吻的。
凌沫眼底的得意难掩,虚伪地看着向晚道:
“向晚姐,拍得好看吗?如果你也喜欢这些动作,可以拿去学。”
“不过可能你拍不出来这样好看的效果,毕竟我是全队公认的队花。”
“不像你,像个男人婆一样。”
她顿了顿,像是发觉自己说错话了,又补了一句:
“这不是我说的,是萧妈妈的原话。”
向晚一脸淡定,一副不动如山的样子。
摄影师被这诡异的氛围吓着了,在一旁愣着不敢说话。
反倒是萧洺闫一把扯住向晚的手,连声解释:
“我妈见她今天休息,就让她陪着过来给意见。”
向晚一把甩开萧洺闫的手,眼底冰冷一片。
“我的婚纱照,为什么要让一个外人给意见?”
“既然你和你妈,都那么在意她的意见,这个新娘让她做好了,反正看样子她也是求之不得。”
说完这句,她轻飘飘扫了对面两人一眼,转身离开。
再不管身后男人的高声呼喊。
刚上车,小许的电话打来,一接听就是她惊慌的声音:“向晚紧急任务,赶紧归队。”
她二话不说,一路急行归队,秒速换好衣服,带好装备后跟上了大部队。
这次的任务非常棘手,劫匪挟持了整个银行大厅的人。
而且他的手上还拔开了一个手雷,只要他们敢破门进来,他就会松开手雷,让整个大厅的人给他陪葬。
众人都有些束手无措,将希望寄托在向晚身上。
通过和大队长的协商,向晚决定从银行顶楼进入大厅。
再从劫匪背后将其和手雷控制住。
计划进行得很顺利。
向晚双脚死死压制住劫匪,双手紧紧控制住劫匪手上的手雷。
其他队员合力迅速将大厅的群众撤离。
就在向晚控制着劫匪,让他一根根手指松开,把手上的手雷转移给她时,
一旁的凌沫微不可察地撞了一下向晚,跑向了不远处的萧洺闫。
下一秒,“砰”的一声,发出巨响。
萧洺闫没有任何犹豫,飞身扑向了凌沫,用身体护住了她。
此时的他好像忘了,向晚明明才是握住手雷的人。
电光火石间,向晚看清了男人的动作,却奇异地没有痛苦没有难过。
心脏像是痛够了,只剩有麻木。
她闭上了眼,眼角的泪肆无忌惮地流了下来。
随着耳旁“砰砰”声响起,她陷入黑暗。
再醒来,她躺在床上。
浑身乏力,小腹抽痛,医生告诉她,身上没有大碍,只是腹中的孩子保不住。
那一刻,向晚双眼失焦,像一个没有灵魂的活死人。那个还没出生的孩子,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又悄然离开。
她抹了一把脸上的泪,红着眼开口:“医生,求你帮我一个忙……”
等医生走后,她双手捂住脸,无声地流泪。
这时,门外传来声响,她赶紧擦干泪痕,装作刚醒的样子。
小许推门而入,见她醒来高兴地哭了。
“向晚,你眼睛怎么那么红,你哭了?”
她摇摇头,哑声开口:“可能是感染了。”
粗心的小许没有怀疑,只露出劫后余生的喜悦,让向晚动了动四肢。
“幸亏这回的纳米防爆服给力,要不然……”
剩下的话她没说,可她们俩都知道,这回是在死神手下又抢回一条命。
“没事,还好我平时经常训练这种情况下的避险能力,躲进沙包背后。”
小许破涕为笑:“以后我也要跟着你一起加强练习。”
话落,萧洺闫急急走了进来,见她没事,长舒一口气。
“太好了,你没事,你不知道我都担心死了。”
小许嗤笑一声,斜眼瞪他:
“你担心?刚才怎么一直守着凌沫,不管向晚?”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她男朋友呢……”
萧洺闫面色不自然地笑了笑:“你不是在这吗?再说,她那边没人,我就多照看着点。
再怎么说,她都是我恩师的女儿。”
又是这句话,向晚已经记不清这是她第几次听了。
她没有应声,只和小许说话:“你回去休息吧,我没事。”
小许点点头,转身走人。
病房里一时静了下来,满是尴尬。
萧洺闫开口想说些什么,却瞥见一旁桌子上的调派令。
他一愣,有些惊慌地问道:“这是什么?”
向晚很快将调派令收好,面上神色未变,“没,出个紧急任务而已。”
虽然向晚这么说,但是萧洺闫的惊慌却没得到安抚。
心里那股不安的感觉愈加强烈。
似乎隐约觉得,向晚很快就会离开他了。
他还想开口问,但向晚已经默然闭上了眼,一副不愿多谈的样子。
萧洺闫悻悻地闭了嘴,在心里安稳自己,不会的。
他们两天后就要结婚了,别自己吓自己。
在医院休息了一天一夜后,身无大碍的向晚回了家。
明天就要离开,她还要收拾行李。
除了几身换洗衣服,一些生活用品,她什么也没带。
收拾完行李,她点开了凌沫的微信,发了一条信息:
“你不是喜欢他吗?我把他和明天的婚礼一起让给你。”
接着,她从口袋里小心翼翼掏出一个装着血胚胎的玻璃瓶,
将它和一张银行卡,还有一份手写信,全寄了出去。
收件地址,是他们的婚礼现场。
收件人是,萧洺闫。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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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时光记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