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果罗英子和邱华早点介入,夏舒这笔律师费也就不会迟迟拿不回来。
夏舒第二次出发追债后,罗英子就和邱华八卦说:
“我看那个郝总是喜欢上她了。”
罗英子太糊涂了!
她根本没意识到,这是郝磊耍的手段。
夏舒早被郝磊拿捏住了。
如果罗英子和邱华早点介入,夏舒这笔律师费也就不会迟迟拿不回来。
自从接到郝磊这个案子后。
夏舒先后出差追了两次债,帮郝磊拿回的债务总金额超千万。
为帮郝磊拿到更多股权,坐上董事长的位置,夏舒帮他约股东、谈判,还频繁加班改合同。
夏舒做了这么多工作,拿到的律师费却只有第一次追债的五十五万。
这不纯纯的给郝磊干义务工吗?
这天,罗英子和夏舒讨因为肖楠楠案子加班的时候,罗英子突然想起邱华说的,于是问夏舒:
“对了,邱华这两天在理账,说这个第二次催债这个款,郝磊还没有结清呢,什么情况。”
夏舒解释说:
“他现在在拉票,为了当上董事长呢,在盘算着买股权,工人工资都欠了一大堆,我现在呢,正帮他拉拢股东,为的就是他当上董事长之后,让他把全年法律业务都给我,这样咱们律所的口粮就有了。”
罗英子听后劝她:
“反正夏舒我也跟你说过,这钱呢,攥在自己手里才是真的,这郝磊啊,是不容易,但你现在也很难。”
夏舒却不以为意。
夏舒太愚蠢了。
协议都没有,一句口头承诺,怎么能够保证,她帮他当上董事长之后,一定会把公司的全年法律业务都给她?
第一次追债的八十四万郝磊反悔变成五十五万,第二次追债郝磊一分钱没付。
这样一个连合同都不遵守的人,口头承诺能算什么?
更何况,郝磊当不当得上董事长,和她拿回第二次追债的律师费并不冲突。
因为这是她夏舒应得的钱,一码归一码。
而且她这点律师费,并不能对郝磊董事长的位置起决定性作用。
既然如此,她为什么非要等郝磊当上董事长才要这笔钱呢?
再者。
如果郝磊最后没当上董事长,这笔律师费她找谁要?
如果郝磊没当上董事长,公司的钱他决定不了,郝磊自己又没那么多钱。
那这笔钱不就要不回来了吗?
夏舒还是对郝磊动了感情,才会做出这种公私不分的事情。
连罗英子的提醒都听不进去。
郝磊从一开始就想利用夏舒。
他们第一次追债成功喝庆功酒后,郝磊跟夏舒套近乎,试探她的态度:
“我理解你,我觉得咱俩差不多,我之前在国外的时候,也是每天都混日子,我爸没得时候,就觉得我好像,被人从天上一脚踹到泥地里了,现在还得回来不得不接手他这些烂摊子。”
当时的夏舒虽然嘴上否认,但心里还是觉得两人的经历有相似之处。
都是从天堂掉到地狱,目前也都在泥潭中挣扎。
郝磊虽然以前是个纨绔子弟,但也不是傻子。
一眼就看出夏舒是在嘴硬。
从那之后,郝磊就频繁跟夏舒示弱,打感情牌。
因为他知道,夏舒是能懂他现在面临的困难的。
每次来找夏舒商量合同的时候,郝磊就总是说:
“我已经在想办法了呀,为了凑这钱,我连房子都卖了,我也挺可怜的。”
俗话说,有多大本事就做多大的事。
郝磊没钱请律师就别签合同。
现在来找夏舒卖惨,利用夏舒的同情心让夏舒帮他干活,算什么男人。
可夏舒还偏偏就吃这一套。
夏舒帮郝磊改完合同,却发现他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
夏舒看着躺在沙发上秒睡的郝磊,嘴上嫌弃,但还是小心翼翼的帮他盖上衣服。
如果夏舒对郝磊就是工作关系,怎么会放纵他在律所睡觉?
郝磊装得再好,但一经历事情,真面目还是暴露出来了。
这天两人加班,夏舒突然接到妈妈电话。
原来夏舒父亲的案子判了,但还需要退还接待费、礼金等等,总计是缺七十多万。
于是夏舒问他:
“你什么时候把钱还给我。
你欠的那笔款,我提成不少的,只要你按合同把钱打过来,就可以解决我大部分的困难。你钱什么时候能给我。”
郝磊明明听到夏舒和妈妈的电话内容,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继续跟夏舒卖惨:
“你也知道,我现在已经在卖房卖车了,能不能再缓我一阵。”
最后还说出让夏舒找罗英子她们借钱的这种话。
欠人钱的日子可不好过,尤其是夏舒和罗英子她们这种关系。
即便是她们不催,夏舒每天也良心难安。
但郝磊并不在乎。
俗话说得好,爱屋及乌。
如果郝磊对夏舒有一点私情,就不会让夏舒陷入这种难堪的境地。
毕竟夏舒的这部分律师费,对郝磊的公司来说就是杯水车薪。
但这笔钱对夏舒来说,就是救命钱。
只要郝磊把钱给她,夏舒的问题就能解决。
可郝磊还是选择保自己,为难夏舒。
可见郝磊对夏舒的真心有几分。
更令夏舒没想到的事,其实郝磊一开始就在算计她。
其实郝磊会选择这样做,最主要的是因为他知道,自己拖欠律师费夏舒她们不会把他怎么样。
第一次追债的庆功宴上,郝磊知道夏舒的事务所就三个女律师;
送夏舒回事务所时,郝磊看到事务所的位置又偏又破烂。
从那以后郝磊心中就有了打算。
夏舒她们这个律师事务所刚成立,急需案源维持经营,也需要固定的法律业务来保证她们“饿”不着。
所以他拒绝支付第一步追债的八十四万律师费,并且提出只要夏舒追回其他货款,就把自己公司全年的法律业务都交给她们。
夏舒成功上钩,并且为拿到他们公司全年的法律业务,一直帮他义务劳动。
他顺势卖惨,拒绝支付第二笔追债的律师费。
如果郝磊找的是良诚所或者卓越所这种大的律师事务所,郝磊根本不敢这么干。
就像陈硕,铭山集团不支付律师费,陈硕敢和他们硬刚,夏舒敢吗?
不用说夏舒,罗英子都不敢。
罗英子自己都还劝陈硕认栽呢。
罗英子也太糊涂。
罗英子总觉得郝磊喜欢夏舒,所以把公司的业务交给夏舒做,所以一直不催郝磊支付律师费,所以夏舒加班的时候他总是来送饭。
当时邱华都问了:
“我们夏舒那第二笔要债的款项,您还没给我们结呢,您看怎么处理呀。”
但罗英子害怕打扰他们俩交流感情,连忙带邱华离开,让夏舒自己和郝磊商量结款的事情。
罗英子的这种行为,恰好给了郝磊耍赖的机会。
感情是感情,工作是工作。
如果夏舒期间真和郝磊在一起了,难道律师费罗英子就不要了?她们就免费给郝磊打工?
要是罗英子能和邱华一样坚持公私分明,在夏舒迟迟要不回律师费的时候及时介入。
她们怎么会被郝磊给拿捏。
来源:贰拾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