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商报(记者 赵熠如)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提出“分类分层审核”制度、“白名单”制度和“总编辑内容负责制”等三大制度,推动微短剧行业科学化管理,营造良好微短剧生态。
中国商报(记者 赵熠如)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提出“分类分层审核”制度、“白名单”制度和“总编辑内容负责制”等三大制度,推动微短剧行业科学化管理,营造良好微短剧生态。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
促进微短剧健康发展
2月5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网络微短剧行业健康繁荣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创作提升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对微短剧行业的发展做出规划。
在持续抓好创作提升方面,通知提出了加强选题规划、加强推优扶持、加强创作支持、加强交流沟通、加强宣传推介、加强文艺创新等举措。在进一步推动科学化管理方面,通知提出了“分类分层审核”制度、“白名单”制度和“总编辑内容负责制”等三大制度措施。
“分层审核,责任分解,可以有效落实各方在不同类型微短剧上的监管责任,将野蛮生长近两年的微短剧快速纳入正轨,避免无序竞争和内容擦边等制约产业正向发展的难题。”互联网分析师张书乐告诉中国商报记者。
“通知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网络微短剧行业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制定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要求,旨在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微短剧行业的健康繁荣发展。”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告诉中国商报记者,“通知的出台还有助于提升微短剧的内容质量和文化内涵。通过加强内容审核和管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可以确保微短剧的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律法规,同时鼓励创作者在题材、形式等方面进行创新。”
浙江横店,摄影师在拍摄竖屏短剧。(图片由CNSPHOTO提供)
分三个层级审核管理
在落实“分类分层审核”制度方面,通知提出,根据微短剧行业发展实际,按照国产网络剧片分级监管、重点监管原则,对微短剧按三类分三个层级进行审核管理,以差异化、精准化管理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
具体来看,“重点微短剧”:符合特殊题材、总投资额度达到100万元及以上、长短视频平台招商主推或在各终端首页首屏推荐播出、自愿按重点微短剧申报等几种条件之一、“普通微短剧”:总投资额度在30万元(含)—100万元之间且非重点推荐均应报省级以上广电主管部门进行规划备案和成片审查,“重点微短剧”的规划备案由国家广电总局统一备案公示管理。“其他微短剧”:总投资额度不足30万元且非重点推荐,由播出或为其引流、推送的网络视听平台履行内容管理的职责,负责内容审核把关与版权核定,定期将审核剧目信息报属地省级广电主管部门备案。
“对微短剧实施‘分类分层审核’制度,体现了国家对网络内容管理的精细化和专业化。针对不同类别设定不同的审核标准和管理要求,可以更有效地把控内容质量。”江瀚认为,对于内容较为简单、风险较低的微短剧,可以采取相对简化的审核程序;对于内容复杂、风险较高的微短剧,则需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核,从而在保证内容质量的同时,兼顾审核效率。
在落实“白名单”制度方面,通知规定,网络视听平台、小程序、投流方等播出或引流、推送的所有微短剧,均须持有《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或完成相应上线报备登记程序。节目上线前须在片头按相应格式要求标注《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号或节目登记备案号。通知提出,网络视听平台不得上线传播未标注许可证或备案号的微短剧,也不得为其引流、推送。
落实“总编辑内容负责制”
在落实“总编辑内容负责制”方面,通知提出,网络视听平台须以总编辑内容负责制为抓手,全面加强审核能力建设。应设立总编辑岗位和总编辑办公室,配备并不断强化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审核把关人员队伍,落实微短剧先审后播、审核会商、信息核查、播出计划报备、播出调控管理以及请示报告等制度,确保导向正确、播出安全。总编辑人选报国家广电总局登记备案。微短剧小程序机构也须建立健全总编辑制度。
“总编辑作为平台内容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对平台上的所有内容进行严格把关。”江瀚表示,“这一制度有助于提升平台的内容质量和竞争力。在总编辑的领导下,平台可以建立更加完善的内容审核机制和流程,确保内容的合法合规和优质性,从而提升平台的品牌形象和用户口碑。此外,实行总编辑内容负责制还可以加强平台的自律和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内容,防止不良信息的传播和扩散。”
与此同时,通知提出,对于违规播出或引流、推送不符合规定的微短剧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平台、小程序机构、投流方等,管理部门视情依法采取发放整改通知书、约谈、停播整改、建议调整总编辑、追究网站主要经营者责任等处置措施。
来源:中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