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剧普法 | 《凡人歌》:写好活在当下的法律注脚

西瓜影视 内地剧 2025-02-05 09:45 1

摘要:“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一阙凡人歌,一曲众生相。电视剧《凡人歌》讲述了三对主人公的不同的境遇,聚焦“躺平”与“内卷”、中年危机、职场规则等现实议题,以入木三分的角色塑造和对生活本质的深度思考,引发了观众的强烈共鸣。人生百态,波澜起伏,让我们带着法律的视角,

“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一阙凡人歌,一曲众生相。电视剧《凡人歌》讲述了三对主人公的不同的境遇,聚焦“躺平”与“内卷”、中年危机、职场规则等现实议题,以入木三分的角色塑造和对生活本质的深度思考,引发了观众的强烈共鸣。人生百态,波澜起伏,让我们带着法律的视角,跟随主人公的脚步,一同踏上这场探寻温暖与智慧的人生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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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来的法定代表人

借不走的人生主动权


故事的主人公那伟,在毕业后追随自己的“好大哥”王睿智创业,经过多年摸爬滚打,公司日益壮大并即将迎来首轮融资。作为公司元老级高管,那伟幻想着能够稳居高位,手握千万期权享受公司上市的果实,可现实并未予他美梦成真,一颗定时炸弹骤然爆发,他的生活和事业也瞬间坠入谷底。

早在多年前,王睿智曾用那伟的身份证给自己的情人注册过一家名叫美灿灿的公司,将那伟登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经营不善,实际控制人王睿智上演了人间蒸发的戏码,所有的债主都开始找到那伟追债,本就对公司经营一无所知的那伟苦不堪言,最终拗不过债主们的死缠烂打,掏光家底支付了欠款。

一时间风光无限,一时间摇摇欲坠。“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当赔光家底又经历中年失业的那伟在海鲜店里声嘶力竭地唱着“凡人歌”,他也开始在生活的风浪中迎接走出困顿的转折。回头思量,成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就意味着要对公司全部债务承担还款责任?实际控制人跑路,法定代表人又该何去何从?

应当明确的是,在公司正常存续期间,公司对外所负债务并不当然由法定代表人承担。在法律的视野中,公司是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对所负债务应以其自身全部财产为限承担责任。而法定代表人,是对外代表公司法人行使民事权利的人,其个人财产并不与公司财产混同。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仍有可能由法定代表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当法定代表人与股东身份重合,存在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可以刺破公司“面纱”穿透到股东承担公司债务。再比如,法定代表人表示其愿意以个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的,债权人有权就公司债务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

不承担还款责任,并不意味着法定代表人可以完全置身事外。根据最高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经强制执行后仍未清偿债务,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其法定代表人也同样会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对那伟而言,倘若公司有资产可供抵债,那么那伟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但倘若公司已经无力偿还债务,或者拒绝清偿,则作为法定代表人的那伟可能也被一并采取限高措施。

时光回溯,如果回到故事的起点,在被借名注册公司之际,那伟能否直接辞任“来历不明”的法定代表人呢?如若新的法定代表人迟迟没有选出,那伟还能否退出公司?

答案是肯定的。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新《公司法》明晰了法定代表人的退出路径。该法第10条第3款规定:“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这意味着,法律赋予了法定代表人辞任的权利,法定代表人可主动向公司提出辞任,不需要经历股东会决议等其他流程。如果那伟知悉公司治理的规则,看清局势果断出击,主动权仍旧掌握在他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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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加班,“卷”亦有道

当下,“卷”与“躺”的抉择不仅映射出当代青年在职业规划与人生选择上的迷茫与探索,其背后的过度加班等职场“卷”文化依旧值得深思。《凡人歌》塑造了那隽与李晓悦这对年轻的情侣,一位是年薪百万的程序员,另一位是即将晋升经理的金牌营销,然而,在加班问题上,他们却展现出了截然不同的态度。

李晓悦的公司为了做出成绩,要求员工连续一个月无休止的加班。李晓悦无法忍受超负荷的工作状态,递上一封辞呈潇洒离职。那隽所在的公司在手段上更为极端化,要求员工常年熬夜通宵加班都是常态,公司甚至在卫生间安装了计时器和报警器。号称“卷王”的那隽承受着公司严格管理和巨大压力,但最终因严重加班和过度焦虑患上了抑郁症和惊恐症。

在高度强调效率的生产方式下,加班的规范化是劳动双方须共同面对的问题。其实,法律早早就给超时加班拉上了“红线”。用人单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限制,并且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在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基础上,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情况特殊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安排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公司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强制劳动者超时加班的行为,在法律上应认定为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调解或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请求撤销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或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还有部分公司为了拒赔经济赔偿金,试图用花式手段实现“零成本”裁员。譬如剧中面对身体出现问题、“卷不动”的那隽,公司试图以背景调查为筹码,逼迫那隽主动提出离职,并收回他的部分期权。对此,那隽打出了一套行云流水的维权组合拳。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倘若员工因自身原因主动离职,通常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因此,签署离职协议时仔细确认条款内容,与公司进行充分协商至关重要。剧中,那隽为了与公司博弈,进行了一系列的精密准备,他收集了公司强制员工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费的证据,以及自己因长期严重加班导致精神疾病的证明。凭借这些有力的证据,那隽在谈判桌上占据了有利位置,成功以协商的方式,争取到了到了百分之百的期权和“N+1”的离职补偿。

除此之外,如若协商不成,在具备支付劳动补偿金的规定情形时,用人单位若坚持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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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尽头

生育纠纷何解?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沈磊与妻子谢美蓝相识于校园,毕业后过起了看似宁静美好的婚姻生活。然而婚后二人的观念渐生分歧,在生活的柴米油盐的琐碎里,二人感情危机四伏,矛盾重重。正当此时,一个新生命的意外降临,让这段婚姻更加岌岌可危。

对现状不满的谢美兰,对丈夫“太不上进”而感到心如死灰,在得知自己怀孕后,经过了内心的挣扎,最终选择了隐瞒,并去医院做了人工流产。谢美兰的隐瞒与擅自行动,无疑让沈磊失去了作为父亲参与决策的机会。但她坚信,“这是我的孩子,我自己有权利选择。”那么,谢美蓝的做法究竟有没有依据?女方单方终止妊娠的行为,是否会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害?

《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了已婚妇女不生育的自由,这意味着妇女在生育问题上享有独立权利,丈夫不得以实现自己的生育权为由强迫妻子生育。谢美兰的决定,虽未事先征得沈磊的同意,但基于生育权的自主性原则,她作为女性,拥有决定自身身体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也明确,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司法解释的观点,夫妻双方均享有生育权,但是男方不能够以生育权受到侵害为由,提起损害赔偿诉讼。也就是说,谢美蓝擅自终止妊娠的行为,不能够作为丈夫主张损害赔偿的理由。

当然,对生育权的行使,应当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为宜,夫妻双方在充分沟通后,尊重彼此的意愿和感受,妥善慎重决策。这次生育分歧,也成为了二人走向离婚的导火索。随着她的这一决定,二人积攒已久的矛盾彻底爆发,婚姻也走向了无法挽回的深渊。如若夫妻一方因为生育分歧到法院起诉离婚,能否得到支持?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也就是按照“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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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变网红地,谁来守护私宅安宁?

相较于谢美蓝,沈磊看上去就没那么“上进”,他乐于物欲极低的极简生活,在经历了感情的打击后,他索性离开了这个让他伤心的城市,撇开家人,放弃工作,几乎是以“将过去的社会联系全部斩断”的坚决,完成了一次脱胎换骨的转变。他在钟南山的一处小木屋中隐居,种菜抓鱼,过上了真正与世无争的日子。

突然有一天,一个网络主播闯进沈磊的家门,利用“帅哥隐士”的话题大肆炒作,将沈磊的情伤故事在网上传播。这让一向追求宁静的沈磊感到极度愤怒和不安,他的隐居生活被彻底打破。网红闯进沈磊院中拍摄,是否侵犯沈磊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住宅是公民居住、生活的处所,无论是自有还是租住的住宅,均受到同等的法律保护。非法侵入住宅必然会使公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扰,影响公民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的安宁。

从隐私权的角度来看,住宅是个人的私密空间,未经他人同意擅自进入并进行拍摄,显然是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等私密空间属于侵害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享有私人生活安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剧中沈磊拥有维持其私生活状态的安稳和宁静、排除他人不法侵扰和侵害的权利,主播将其个人生活暴露在公众面前,使得网友纷纷议论沈磊的感情经历,对其物理和精神上的安宁均产生了侵扰。

再进一步看,主播闯入沈磊家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我国刑法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情节是否严重,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只是短暂地进入他人住宅,没有造成实际损害或者后果较轻,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轻微而不构成犯罪。但如果行为人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行进入他人住宅,或者长时间滞留、拒绝退出,严重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则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原载于《法律与生活》)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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