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个案件并不复杂,就是过下流程而已,就连邓立钢自己都说了,18年前如果被抓到就是死刑,如今也仅是死刑,已经很划算了!可让人意外的是宋红玉却没判死刑!
在四个嫌疑犯全部落网后,吉大顺因癌症晚期去世逃过法律制裁。其他三人则需要面对法律的审判!
这个案件并不复杂,就是过下流程而已,就连邓立钢自己都说了,18年前如果被抓到就是死刑,如今也仅是死刑,已经很划算了!可让人意外的是宋红玉却没判死刑!
宋红玉在为自己“漂白”时理直气壮,她的主要理由有两点!其一:她也是受害人,是在被迫无奈下才当帮凶。其二:她没杀人,罪有可恕。
最终根据各种评估后,给宋红玉判了个“无期徒刑”,这个结果很明显并不合理!不管宋红玉怎么狡辩,都应该是死刑。就算没杀黄莺,她犯的罪可比普通杀人犯还要严重!
根据邓立钢口供,他们在行凶作案的那几年中,共有18个受害人,要知道这些受害者,基本都是通过宋红玉的“牵线搭桥”才惨遭杀害的!
就算宋红玉并没亲自动手,难道自己没动手就可以随便害人?就分明就经不起推敲,况且她害的可不是一人,而是整整20人(甄珍与邱枫幸运逃生),这不比那些一时失去理性而激情杀人犯更严重得多?
在被审判过程中,宋红玉口口声声说她也是受害人,是在被逼无奈才做出来的行为,做为为她“漂白”最关键的理由,这个借口表面看起来像模像样,事实上一样立不住脚跟!
刚开始宋红玉确实是受害人,可邓立钢为什么放过她并发展她?不就是看中她身上那股冷血动物般的狠劲么?再说了,加入团队后的她,早就成了邓立钢团伙中最重要的一员了!
邓立钢曾跟石毕说过,只要有宋红玉的加入,他们作案时就会更加顺畅无阻,可见宋红玉起到的作用有多大,做为不法分子团伙中的“核心”,竟然被判得最轻,这不是笑话么?
另外,宋红玉在邓立钢的团队中,可是绝对的自由,如果宋红玉真有心悔改,她有的是机会逃脱后报警,可她并没有这样子做,在隐姓埋名的十年中,她虽没作案,也并没有对之前做过的罪行而悔过!
邓立钢的这个团伙中,邓立钢与石毕不是兄弟胜兄弟,两人是绝对的信任的,而对于后来加入的吉大顺,邓立钢并不信任他,他想回去看下孩子都直接在火车上被揪了回来!
可宋红玉呢?邓立钢一样是100%信任,所以宋红玉才有绝对的自由权,在生性多疑的邓立钢手下做事,能做到这一点,足以说明宋红玉有多让邓立钢放心!让邓立钢放心,也说明宋红玉的罪行有多深!
这是明摆的现实,宋红玉有没杀黄莺根本就不重要!在邓立钢认罪的18条命案中,随随便便就能揪出宋红玉是共犯的证据!再强调一下,这可不仅是一条人命,而是18条人命呀!数罪并罚,再怎么轻也是死刑!
可有意思的是:针对宋红玉罪恶滔天的行为,却仅仅是判了个无期徒刑!最后在甄珍的坚持下,终于让宋红玉亲口承认自己杀了黄莺后,这才重新改判为死刑!
所以?连普通人都知道一些穷凶极恶没人性的歹徒面对他们的人生只有死路一条。剧情却为什么非要在这个可有可无的细节上大做文章呢?反让人觉得太过多此一举!
欣源父母当听到杀害女儿的不法分子落网时,是多么的如释重负,对他们来说,杀人偿命,肯定是板上钉钉的事,而当听到宋红玉不是死刑时,他们是怎么也想不明白,想要让不法分子伏法,原来这么的难?
如果像宋红玉这样双手沾满无辜人鲜血的人都能因为她的一个辩驳,一个所谓的证据不足来“漂白”自己,那可真的不是什么好事!
所以,宋红玉第一判决是无期徒刑这个设定,也算是《漂白》中,最大的一个败笔,不管出发点是什么,都不应该在这件事情上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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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