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张宏达自杀、于时的不信任,最近接二连三发生的事情,让江一笛备受打击。
江一笛非常信任程迈克。
所以第一个知道江一笛想创业的人就是程迈克。
并且江一笛愿意让程迈克和自己一起干。
但其实程迈克根本不值得江一笛信任。
程迈克的一句话,就已经表现出他和江一笛根本不是一路人。
张宏达自杀、于时的不信任,最近接二连三发生的事情,让江一笛备受打击。
但这不仅没有打垮江一笛,反而激发了她的斗志。
江一笛下定决心:
“我师父没有完成的,我想替他完成,我想背着我师父的梦想,一起出发。”
这天江一笛和同事程迈克一起吃饭,程迈克跟江一笛哭诉最近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并且说自己想要跳槽,但苦于没有心仪的岗位。
江一笛听后忍不住说出自己最近的想法:
“程迈克,我有一个小小的梦想,以前呢只敢想不敢做,现在呢我想试着往前走一步,我想做一只自己的基金。”
江一笛想创业,并且她想拉程迈克入伙。
程迈克听后的反应也没有让江一笛失望,他双手赞成,并且主动提出愿意和江一笛一起创业:
“你的能力,我的社交,做什么不行。”
江一笛很开心,有一个这么支持自己并且相信自己能够成功的好朋友。
于是她源源不断的跟程迈克诉说自己的想法和计划。
但这时的她没有意识到。
其实她自己主动跳进了一个大坑里,程迈克根本不是一个好的创业伙伴。
程迈克的支持是不怀好意。
对于创业江一笛只是初步想法,还没有进一步深化,甚至连方案都没做出来。
所以江一笛并没有太过着急和焦虑。
但自从知道江一笛的想法后,程迈克的积极性非常高。
不仅重新回顾了自己做的所有项目,还联系了自己所有客户,试探他们的想法。
发现自己不仅没有拿得出手的项目,也没有可以吸引客户的资本。
在这种要什么什么没有的情况下。
为成功迈出创业的第一步,程迈克想了个办法跟江一笛提议:
“你跟那个李维清不是关系好吗,假如他能够加持下我们,那我们谈有限合伙人,就会容易的多。”
程迈克觉得反正我都要辞职创业了,我还管他什么钰橡投资的发展。
但江一笛却不这么想。
所以江一笛听到程迈克的话非常生气:
“你还有没有底线,你不要往下说了,再往下说,我真跟你急了,你要是再不把脑子放在正道上,我们就别合作了。”
其实这短短的几句话,就已经能够看出,程迈克是个为实现自己目的不择手段的人。
他和江一笛根本不是一路人。
对于江一笛来说,虽然维清读书会是师父托关系帮她谈成的案子,因为张宏达支持她,李维清才选择和她合作。
但这个案子是她代表钰橡投资去谈的,要是没有钰橡投资这个平台。
即便是张宏达帮忙说好话,李维清也不会见她。
所以李维清之所以能够答应和钰橡投资合作,不仅仅是因为他和张宏达的关系。
也是认为钰橡投资能够帮他实现自己的目标。
这是明摆着的事。
所以江一笛如果这个时候从钰橡投资带走这个项目,不仅是属于背信弃义,也是陷维清读书会于危险之中,更是败坏自己的名声。
即便江一笛过去自己心里这关,等到莹晖投资真的建立起来,根本不会有几个公司敢选择和她合作。
所以这是江一笛的底线。
而程迈克是个没有底线的人。
其实江一笛最初告诉程迈克自己想创业的想法后,程迈克的反应,就说明,他和江一笛根本不是一路人。
程迈克知道江一笛想创业后虽然表现出支持她,但还做了一件非常过分的事情,就是要江一笛的客户名单:
“江一笛我告诉你,你哥们不用你上,我上,我无所谓,我一个快辞职的人,我管他呢。
你把那些名单给我,我去联系。”
程迈克这番话即便是好心,但却非常过界。
做他们这行的,项目就是立身之本。
大部分公司出于相信他们,才愿意把自己公司的项目交给他们做。
江一笛要是把自己的项目给程迈克,不仅是把自己这么多年的累积交出去,更是把别人对她的信任交出去。
这样以后没有公司敢信任她,也就不会有公司敢把项目给她做。
程迈克之后的一句话,也再次印证他们俩注定不是一路人。
江一笛拒绝挖维清读书会的项目后,程迈克最后坦言告诉江一笛:
“如果咱俩都是做大事的人,就不能道德感太强。”
程迈克这句话意思很明显,就是有道德感做不成大事。
可对于一个没有道德的人,怎么敢和他合作呢?
因为他随时会因为自己的利益出卖别人。
所以程迈克根本不值得江一笛信任。
程迈克是随时可以背叛江一笛的人。
第一次见没道德还这么理直气壮的人。
社会风气就是被程迈克这种人带坏的。
于时最值得信任程迈克是个好同事,但也仅仅是同事。
无法深入交往,但于时就不一样了。
于时是道德感非常强的人。
虽然华科远见的事情他做的不地道。
但他至少没有真的想害张宏达。
更重要的是,他一直非常相信江一笛。
发现华科远见使用走私元件后,尽管唐若一直跟他暗示江一笛收好处。
但他从来没有怀疑过江一笛,还为了她不受伤害,一直隐瞒这个事实。
并且于时为保住江一笛的工作,他主动跟董事长为她担保。
不仅仅是体现在对待江一笛的事情上。
于时明明知道唐若喜欢他,但他没有为拉拢她,选择和她在一起。
在唐若跟他告白的时候,他也是想都没想直接拒绝她。
在唐若恶意诋毁江一笛的时候,于时也强硬的表明自己的态度:
“我允许我的手下良性竞争,但如果变了性质,有了敌意,不行,这是我的底线,不要去触碰它。”
可见,于时和江一笛才是真正的一路人。
兜兜转转,江一笛最后还是会选择于时。
或许这就是命中注定吧
最后“我就是想走一条少有人走过的,或许比较艰难的路,我就是想看看它成不成,我就是不想走捷径。”
其实,她也把创业想得也太简单了。
如果创业容易,张宏达也就不会抑郁,最后选择自杀。
俗话说得好: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江一笛能遇到张宏达这个伯乐,已经很幸运了。
不然她也不会在钰橡投资这么多年,只做成了华科远见这一个大项目。
不过江一笛有这样的想法就已经很棒了。
很多事情只有有人去做,才有可能改变。
如果大家都对资本的一手遮天视而不见,逃避资本的黑暗,那这个世界将永远无法改变。
来源:贰拾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