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白宇、章若楠、林允、王彦霖、田雨、宋家腾等主演的电视剧《冬去春来》,不知不觉中已经开播有一段时间了,故事情节也是越来越精彩,转折也是跌宕起伏,令人荡气回肠。
由白宇、章若楠、林允、王彦霖、田雨、宋家腾等主演的电视剧《冬去春来》,不知不觉中已经开播有一段时间了,故事情节也是越来越精彩,转折也是跌宕起伏,令人荡气回肠。
徐胜利得罪冯铁友。
塞涅卡说:
嫉妒是灵魂的黄疸病。
正是因为嫉妒,小东北遭到同行的打压。冯铁友为了赶走“冬去春来”的客户,又是威胁,又是关电停水的。
闹得“冬去春来”的客户分崩离析,小东北也是因为冯铁友手段毒辣,选择顺从。
然而冯铁友却出尔反尔,将原来的房价降低了五折。徐胜利为了让南来北往的人有个安心的住所,拿冯铁友的违法乱纪的事作为要挟。
其实刚开始,冯铁友并不怕徐胜利抖出他的丑事,但徐胜利并不怕死,冯铁友也是被徐胜利临危不惧的举动所恐慌了,最终,撤销了对“冬去春来”的骚扰。
虽然徐胜利凭借一己之力营救了整个“冬去春来”旅馆,但他却彻底被冯铁友盯上了。
冯铁友停止了对小东北的恶行,不是因为害怕徐胜利,反之他想是暗地除掉徐胜利。
因为徐胜利拿的秘密关乎他的未来,甚至可以说是关乎性命,所以冯铁友这次离开,并非是纯属离开,而是密谋陷害徐胜利。
全剧中,其实最悲哀的是沈冉冉。
沈冉冉自幼热爱演戏,然而却成为了沈母赚钱的工具。
沈母为了培养沈冉冉,花钱请了不少专业老师,目的就是让沈冉冉成名后回馈自己。
但演员这条道路,毕竟是艰难且漫长的嘛,会有一时不尽人意。沈冉冉就是因为试不上镜,遭到沈母的各种PUA,宣称自己女儿就是“赔钱货”。
沈冉冉还差点因为这个标签跳楼自杀了,所幸她遇见了陶亮亮等人,这才避免了各种悲剧的发生。
原本以为沈冉冉普通试镜失败 已经是最糟糕的事了,没想到更糟糕的事情发生了,因为一瓶假茅台,她差点错失了很多工作机会。
沈冉冉本来是想送一瓶茅台给导演留下丰厚的印象,没想到买错了假酒,反倒让导演留下糟糕印象。
徐胜利和陶亮亮因为这瓶假酒愧对沈冉冉,两人为了补偿过失,想方设法帮助沈冉冉博取导演的欢喜。
最终也是如愿以偿得到导演赏识,沈冉冉凭借自己的服装搭配和演技征服了导演。也是因为这件事,沈冉冉对陶亮亮有了好感。
正是每当沈冉冉黯然神伤时,陶亮亮给予了她关爱和关怀,所以沈冉冉爱上了陶亮亮。
然而这段爱情引起了一个人的不满,那就是沈冉冉的母亲。沈母一直以来都并不在乎沈冉冉的快乐与否,只在乎她是否能赚到钱。
因此,为了拆散二位,让女儿投身于演艺事业,她痛骂沈冉冉。自幼遭到母亲PUA的沈冉冉,容身不下否定,在沈母的逼迫下与陶亮亮分手了。
其实,沈冉冉真的很可怜,在外遭人否决,在家还被母亲否定。她之所以与陶亮亮分道扬镳,都是沈母历年来的否定,促使她产生了习惯性服从,最后与陶亮亮分手。
所幸沈冉冉没有一直被沈母给操控,沈冉冉因为放不下陶亮亮,最后打破了沈母的束缚,解开了内心的压抑。
全剧中的两大“渣男”,已经开始昭然若揭了,不是别人,就是庄庄的前男友和她的老师。
首先是徒有虚名的未婚夫康顺银,两人原来已经分手了,但康顺银依旧对庄庄死缠烂打,一直追到了北京。
甚至还狂言在众人面前宣称自己是庄庄的男朋友和未婚夫,这次来到北京就是要带走庄庄。
但被庄庄给拒绝了,毕竟两人已经彻底划清了界线,手也分了,婚礼也退了,康顺银没有理由带走庄庄。
而且实话说,康顺银想带走庄庄也是另有图谋的,因为庄家的背景雄厚,康顺银想借用庄家壮大他们家的厂子。
这也就为什么?康家会在庄庄和康顺银相互了解的过程当中,强行将聘礼送到庄家的原因,目的就是想通过谣言夸大自己的势力。
康顺银为了得到庄庄的芳心,手段非常狠,见庄庄不从容他,便强行玷污这位,试图想侵犯庄庄。
但所幸的是,庄庄住在胡同旅馆,康顺银这么一闹,全楼都知晓了。陶亮亮最后破门而入,制止了康顺银的恶行。
康顺银龌蹉之举败露后,果断扬长离开了。望见这一幕,我称这位是“衣冠禽兽”,但除了康顺银,试图想玷污庄庄的人,还有郑老师。
果然“不是一路人,不进一家门”,庄庄能与郑老师相识,都是通过康家介绍的,庄庄一直以为,郑老师看中的是她的才能,没想到看中的她的身体。
郑老师表面上温文尔雅,内心实则龌蹉不堪,这位自打见庄庄一日起,便对庄庄动起了歪心思。
与康顺银相比,郑老师相对没有那么直率残暴,但他却是最狠的。之所以一直在拖,一直在隐忍内心的欲望,是因为他想博取庄庄的信任,然后一招得逞。
当时,庄庄就是被郑老师的外表所迷惑,于一个屋里和郑老师练习唱歌技巧,让郑老师得到可乘之机。
郑老师颇为歹毒,刻意于妻子不在时动起了贪念。如果没有郑老师妻子的意外出现,庄庄恐怕凶多吉少了。
诚然的说,郑老师的妻子早就发现了他的歹心,因为这是郑老师有史以来对一位女学生离奇的上心,所以,她一直都存有防备。
庄庄也是在她的帮助下,虎口脱生了,至于郑老师最后结局也是因果报应,被庄庄给送入监狱了。
望见郑老师从逍遥法外到锒铛入狱的结局,使我想起了拜伦在《阿尔哈玛的悲歌》中写的一句话:不敬畏法律者,必亡于法律。
所以请记住,法律的底线是不容触碰的,触犯者结局只有一个“绳之以法”。
来源:海边拾贝一点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