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女儿复仇的退休老警察!《重案六组》中的孟春林杀陈茂生案浅析

西瓜影视 内地剧 2026-03-20 00:00 1

摘要:二十年前的1981年4月1日,派出所片警孟春林的独生女儿孟晓月在参加工作的第一天下班回家路上遭到殴打并强奸后不堪忍受屈辱而跳河自杀身亡,尸体被冲到河的下游才被发现,可是由于河水的冲刷,孟晓月体内没有提取到精液,只在被丢弃在河边的一件孟晓月穿的衣服上发现了有两种

由徐庆东导演、申捷、马晓勇等担任编剧,李诚儒、王茜领衔主演,张潮、董勇、高榕等主演的犯罪剧情剧《重案六组》第六集里头讲述了一个让人纠结万分的案子:

二十年前的1981年4月1日,派出所片警孟春林的独生女儿孟晓月在参加工作的第一天下班回家路上遭到殴打并强奸后不堪忍受屈辱而跳河自杀身亡,尸体被冲到河的下游才被发现,可是由于河水的冲刷,孟晓月体内没有提取到精液,只在被丢弃在河边的一件孟晓月穿的衣服上发现了有两种血型混合的血迹。

根据当时刑警队的调查,犯罪嫌疑最大的某机械厂工人陈茂生,此人有作案时间、作案动机,案发时又刚好在案发现场出现,因此检察院以强奸罪将陈茂生批捕。但是陈茂生被捕后死活不承认自己有任何犯罪,而且由于孟晓月衣服上提取到的血迹和孟晓月自己的血混在一起,再加上由于陈茂生的血型属于非分泌性阴性血型,使得以当时的检测技术无法检出衣服上的血迹的血型,所以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陈茂生无罪释放。

剧中在孟春林家出现的孟晓月的照片

失去女儿的孟春林保留了孟晓月的那件血衣,从此只身一人生活并继续兢兢业业地工作,2001年他退休后带着这件血衣和陈茂生的头发样本来找重案六组的季洁和曾克强,因为季洁在警校实习时就分在孟春林所在的派出所,而孟春林正好是她的带教师傅,几乎是把季洁当自己另一个女儿来看待,两人有非常深厚的感情。他找季洁的目的是希望用DNA技术重新检验二十年前孟晓月留下的那件血衣,希望知道血衣上的那片混合血迹里是否有陈茂生的DNA。

剧中季洁在当孟春林徒弟时和孟春林的合影

曾克强原本拒绝了孟春林的请求,但在季洁的一再坚持下还是答应帮忙找分局法医室的法医何艳华做这个DNA鉴定,何艳华做出的鉴定结果证实孟晓月的血衣上拥有陈茂生的DNA,季洁私底下将鉴定结果告知了孟春林,不久重案六组就接到报案——在小南河里发现了一具男尸,经核实身份后确定死者就是陈茂生。

剧中陈茂生的尸体

曾克强瞬间就怀疑是孟春林杀死了陈茂生,季洁一开始表示“绝对不可能”,但是刑警的职业习惯也让她心中将孟春林列为杀死陈茂生的第一嫌疑对象。当季洁带着黄涛来到孟春林家时孟春林早已不知去向,只在他穿着警服和女儿的合影照片下放着一封遗书……

(上图是孟春林家中的孟春林和孟晓月的合影,这里是剧中的一个BUG:因为孟晓月离世的时间是1981年,这时候公安民警依然身穿的是72式警服,而照片中所示的95式警服是1995年1月1日才刚刚配发,和72式警服之间还隔着83式警服、89式警服和92式警服,孟春林穿上95式警服的时候已经至少是孟晓月离开人世的第十四个年头了,所以这是剧组极为严重的一次道具失误)

曾克强和季洁通过调查确定孟春林是在龙马山庄的小龙温泉将陈茂生勒死后抛尸河中,这里是小南河的上游,于是陈茂生的尸体顺着小南河一路飘到了下游被晨练的群众发现,并且温泉服务员证实陈茂生和孟春林都来过这个温泉,而退房走的只有孟春林一个人。

在寻找不到孟春林的情况下季洁说服曾克强放弃了对孟春林的追捕,因为她相信孟春林作为一个拥有四十年资历的退休老警察会“用警察的方式来解决这一切”,一定会来自首的。因为孟春林在季洁在派出所实习的时候,在她被一个小偷用刀逼住脖子时冲上去将小偷打倒,在季洁拿着手铐犹豫的时候告诉她:“

你是警察,这是你的职责。

剧中孟春林提醒已经被吓坏的季洁:“快,你是警察,这是你的职责”

最终,心愿已了的孟春林为了不连累季洁、曾克强和何艳华而选择投案自首(如果孟春林不自首,季洁、曾克强和何艳华起码要脱警服),以及说了一段全剧最为扎心、最催人泪下的台词:

“对不起小洁,给你添麻烦了,还有你大曾,实在对不起,可是我很感激你们二位。我真想就这么死了算了,可是我知道你们在找我,小洁在找我,我要对自己做的事情负责,小洁给我铐上吧,快点儿,你是警察,这是你的职责!”

这是剧中最为催泪的一段话,孟春林的扮演者雷恪生老师的演技爆表

随后孟春林被季洁戴上手铐,并由季洁和曾克强搀扶着走向分局大门,全剧终——

剧中季洁和曾克强搀着自首的孟春林走向分局大门

……

《重案六组》第一部中出现的案子多取自真实案例,所以真实感特别强(比如石景山八女案、白宝山案,东北虎皮案),但孟春林杀陈茂生为女复仇这个案子在我国刑事案件中并没有直接原型,但依然能引起强烈的共鸣。讨论最多的点就集中在孟春林作为一个资深警务人员,为什么不选择走法律途径,而是选择用私刑这种违法犯罪的手段来实施复仇?

这是一个典型的程序正义无法体现现实正义的事例,因为如果按照法律程序,陈茂生根本就死不了!

首先,陈茂生殴打强奸孟晓月的直接证据不足。

众所周知,1981年时中国已经实行了首部刑法——1979年版《刑法》,该版《刑法》脱胎于苏联的《刑法》,惩治为主、教育为辅,法学专家的评价普遍是量刑偏重,希望通过严刑峻法来震慑犯罪。

但即便在这样的“严刑峻法”环境下,由于孟晓月是遭到强奸后自杀身亡,河水洗掉了当时陈茂生施加在她身上全部暴行的直接证据,至少以当时的技术手段通过尸检只能证明孟晓月生前遭受了殴打和强奸,但没有办法证明这是陈茂生所为。

唯一一件留在岸上的血衣上的血迹因为是两种血混合在了一起,以当时的技术手段也无法确定混合血迹的血型,所以即便是当时只要但凡有一点证据就能做出有罪判决的法院也无能为力,即便是办案的刑警、检察官和法官都知道凶手就是陈茂生,也只能判他无罪。

其次,孟晓月的死和陈茂生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较为模糊。

同样由于孟晓月的直接死因是投河自杀身亡,所以就使得孟晓月的死和陈茂生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变得很模糊,因为大量强奸案例中被强奸后的女青年有不少因为不堪受辱而选择自杀的,也有不少选择忍辱负重活下来的,这就无法通过判例来证明孟晓月的自杀和陈茂生对她实施暴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便强行判两者存在因果关系,也必然影响量刑。

其三,孟春林保留的物证在法庭上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

孟春林杀死陈茂生的直接依据是何艳华做出的检测报告,证明孟晓月留下的血衣上的混合血迹中有陈茂生的DNA,从而证明当时殴打孟晓月的人就是陈茂生。按照常理,既然证明了这一点,为什么不提请再审,而非要用这样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呢?一个资深老警察的法治观念难道就那么薄弱吗?

恰恰相反,正是因为孟春林知道他以个人名义自行保留的孟晓月的血衣以及从非正规渠道获得的陈茂生的毛发由于保存条件不正规和获取渠道不正规的问题很有可能在法官眼中不具备法律效力,进而何艳华出具的这份鉴定报告也将失去法律效力,所以仅仅因此希望法庭再审并改判,可能性很低。

其四,即便案件再审,陈茂生被判死刑的几率微乎其微。

虽然说《刑法》规定刑事案件只要立案侦查就不存在追诉期,即便当时没有立案,在发现新证据的情况下只要提请最高检察院批准,依然可以重新立案调查并公诉。我们即便把情况往最好的方面想:即便何艳华做出的这份检验结果具备法律效力,那也只能证明陈茂生殴打了孟晓月,却不能证明陈茂生强奸了孟晓月,所以陈茂生就算获得有罪的判决最多也就是个故意伤害罪,连故意伤害致死都勉强,而故意伤害罪在未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情况下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然而,这对孟春林来说他根本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在他留给季洁遗书中说得非常明白:“陈茂生杀害了我唯一的女儿,我无法原谅他,我已经退休了,我决定亲手结束这一切,为小月报仇,然后我就去找我的妻子和女儿,小月等这一天已经等了二十年,这二十年真的是太漫长了……”

这在人民群众最朴素最基本的三观中,孟春林的想法没有任何问题,因为陈茂生的暴行导致孟春林失去了自己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也失去了唯一的精神寄托,可以想象在孟晓月离世后孟春林孤身一人是如何度过这二十年的。而当他确定害死他女儿的人就是陈茂生、而这个人至今依旧逍遥法外而法律依然很难对陈茂生处以极刑时,可以想象这个资深老警察内心是多么的绝望——

综上所述,在无法用正常途径来置陈茂生于死地,为女儿孟晓月报仇的情况下,孟春林选择用私人报复式的方式来进行“血亲复仇”。这个时候他的思维应该是这样的:我此时已经不是警察,我只要陈茂生死,既然正常途径不能帮我实现这个正义,那我就用我自己的方式来实现这个正义!

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归来记·米尔沃顿案》中有这么一句话:

“当法律无法给当事人带来正义时,私人报复从这一刻开始就是正当甚至高尚的。”

这句话用在孟春林杀陈茂生案中实在是再贴切不过了,作为一个资深的执法人员,孟春林杀陈茂生的做法无疑是犯罪,而且是罪加一等的执法人员犯罪,必须受到刑事惩罚。可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无比同情孟春林呢?因为他作为一个父亲,忍受无限的悲痛和愤恨依然兢兢业业的工作了二十年直到退休才实施了复仇,实现了“杀人偿命”、“血亲复仇”的朴素正义,也完美诠释了一个“好父亲”的形象,符合人民群众最基本的是非观和价值观,以“结果正义”战胜了“程序正义”。就是当“程序正义”和人民群众追求的朴素正义相悖时,群众的感情基本都是站在“结果正义”这一边的,哪怕实现“结果正义”的程序并不合法。

还记得在2002年7月1日乌伯林根空难中失去妻子和一双儿女的俄罗斯建筑工程师维塔利·卡罗耶夫否?他愤怒于空难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瑞士航空导航服务公司空管员皮特·尼尔森既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也拒绝为自己的行为向空难遇难者家属道歉。于是在2004年2月24日只身来到尼尔森的家,当着尼尔森女儿面将尼尔森连捅22刀杀死。

对于法律来说,维塔利·卡罗耶夫当然是罪犯,所以他被苏黎世法院判处八年监禁(实际服刑只有两年)。但是对乌伯林根空难的遇难者家属以及俄罗斯民众来说,维塔利·卡罗耶夫无疑是英雄,干了他们想干的事情。甚至以前加州州长阿诺德·施瓦辛格为代表的众多名流也对卡罗耶夫的行为大加赞赏。卡罗耶夫事迹甚至被改编成由施瓦辛格亲自出演的电影《空难余波》,于2017年4月17日上映并取得相当不错的票房。

给妻儿扫墓的卡罗耶夫

电影《空难余波》海报

实际上,维塔利·卡罗耶夫的做法和孟春林的做法没有本质区别。

来源:顾氏造船厂厂长一点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