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7号晚上,一个叫《霍去病》的AI短剧突然在各大平台刷屏,有人说这部短剧是三个人用48小时和3000块钱做出来的,播放量直接冲到5亿,大家看到这个情况,觉得AI技术确实厉害,连拍戏这种事都能对传统影视行业产生冲击。
3月7号晚上,一个叫《霍去病》的AI短剧突然在各大平台刷屏,有人说这部短剧是三个人用48小时和3000块钱做出来的,播放量直接冲到5亿,大家看到这个情况,觉得AI技术确实厉害,连拍戏这种事都能对传统影视行业产生冲击。
结果第二天,主创杨涵涵赶紧出来澄清事实,说根本没有三人团队,实际有近二十人参与工作,提到的八十集内容其实是两段视频,加起来还不到十分钟,四十八小时只算干活时间,没把吃饭睡觉算进去,五亿播放量也不是他们自己统计的,是引用媒体的说法。
大家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我们相信的那些神话,都是靠信息过滤一层层筛出来的,成本低、速度快、不用人,听起来挺美,可现实没那么简单,尤其是AI短剧这个行业,现在基本没人认真管合规的事。
上海一位邵律师说得挺直接,AI做的东西,看起来技术很厉害,其实是在法律灰色地带钻空子,比如把小说情节直接搬到剧本里,算是侵权,用AI换脸把明星的脸放进去,没经过同意就用了,肖像权就碰线了,更别说把霍去病编成胡来的人,历史人物被歪曲,名誉权也保不住了。
还有更常见的情况,背景音乐直接拿抖音热曲来用,字体选了付费的却没买授权,图片是AI生成的但底图来自别人作品,这些做法在圈里几乎成了默认流程,平台审核跟不上节奏,权利人想维权,成本高周期长,最后常常不了了之。
这种事已经不是头一回,前年有AI模仿王一博唱歌,去年出现秦始皇直播带货,现在又冒出个霍去病形象,它们看起来是单独的事件,其实来自同一个流程:前端工具让谁都能制作,中端靠东拼西凑搬运内容,后端依赖算法推广流量,法律和伦理这一块,一直跟不上节奏。
网信办去年启动了AI内容标识的试点工作,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主要还是靠人工来检查视频内容,效率不高,《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里明确规定了不能侵犯他人权益,但真正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例非常少,法院也缺少相关的判决先例可以参考。
说白了,现在很火的AI短剧,技术门槛确实降低了,但创作底线没有跟着提升,大家都忙着追流量,顾不上内容是否合法合情合理。
来源:小杨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