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北平市井谑称巡警为“臭脚巡”,大概是因为他们终日在街上巡查以致两脚发臭之故。我对于他们很有同情。他们的待遇太低,仅足糊口。我想其中不少是啃窝头的。有一阵子我的右邻是左二区的警察分局,只隔一道墙,什么声音都听得见。星期日午常有呼噜呼噜之声自墙外传来,间以咔嚓咔
由老舍小说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我这一辈子》里,张国立饰演了一位民国北京的巡警,名为福海。
剧中,熊孩子对福海叫骂“臭脚巡”。在邻居街坊面前,福海的巡警身份,不仅不是一道护身符,反而是众人的笑料。
福海刚开始月收入只有6块钱,午饭只能吃6个烧饼配酱萝卜,连吃顿肉包子都费劲。——这是电视剧里的民国巡警形象。
《我这一辈子》剧照
我们再看看民国文学作品里的巡警形象。
梁实秋笔下的北平巡警,工作待遇低,不受普通民众尊敬。他们的日常收入仅够糊口,平时吃一顿炸酱面就算是打牙祭:
“北平市井谑称巡警为“臭脚巡”,大概是因为他们终日在街上巡查以致两脚发臭之故。我对于他们很有同情。他们的待遇太低,仅足糊口。我想其中不少是啃窝头的。有一阵子我的右邻是左二区的警察分局,只隔一道墙,什么声音都听得见。星期日午常有呼噜呼噜之声自墙外传来,间以咔嚓咔嚓之声,欢呼笑语不绝。细辨之,是警察先生们吃炸酱面,呼噜声是吸面条,咔嚓声是咬蒜瓣,大概是打牙祭。听他们的欢笑,我也分享他们的快乐。他们的两套制服,夏季黄的,冬季黑的,永远是洗得褪了色,皱皱巴巴的。”
老舍先生的原著里,福海作为最底层的招募警,靠合法收入,只能勉强填饱自己肚子。
我说我觉得委屈,真是实话;请看吧:一月挣六块钱,这跟当仆人的一样,而没有仆人们那些“外找儿”;死挣六块钱,就凭这么个大人——腰板挺直,样子漂亮,年轻力壮,能说会道,还得识文断字!这一大堆资格,一共值六块钱!
六块钱饷粮,扣去三块半钱的伙食,还得扣去什么人情公议儿,净剩也就是两块上下钱吧。衣服自然是可以穿官发的,可是到休息的时候,谁肯还穿着制服回家呢;那么,不作不作也得有件大褂什么的。要是把钱作了大褂,一个月就算白混。再说,谁没有家呢?父母——呕,先别提父母吧!就说一夫一妻吧:至少得赁一间房,得有老婆的吃,喝,穿。就凭那两块大洋!谁也不许生病,不许生小孩,不许吸烟,不许吃点零碎东西;连这么着,月月还不够嚼谷!
两位民国大作家都在作品里,用文字描述民国北京巡警待遇低的现象。
《我这一辈子》剧照
事实上,梁实秋和老舍写得并不夸张。当时的巡警工资待遇相当低。月薪不到10块大洋,甚至大街上拉车的苦力都比他们拿的多。
清末时期,根据1906年7月5日颁发《巡官长警饷制》规定:“一、巡警饷额分为三等:一等巡警9元,二等巡警8元,三等巡警7元。二、巡长饷额分为三等:一等巡长15元,二等巡长13元,三等巡长11元。三、巡官饷额分为三等:一等巡官30元,二等巡官25元,三等巡官20元。四、募警6元。五、教练所学警6元。”
“1920年,警官一个月收入22元,警佐11至15元,巡警7至9元。这意味着大多数警察的生活处于或略高于贫困线。”
1936年,根据《北平市政府公安局巡官长警饷制章程》规定:“巡官饷额分三等,一等巡官30元,二等巡官25元,三等巡官20元。巡长饷额分三等,一等长18元,二等长16元,三等长14元。巡警饷额分四等,一等巡警12元,二等巡警11元,三等巡警10元,备补警9元。”
巡警这份工资低到什么程度呢?我们拿当时身强体壮的黄包车夫的收入对比。
《骆驼祥子》里的祥子正常收入是:“每天好歹总有五六毛钱的进项”。偶尔在超水平发挥的情况下,一天能有九毛多钱的进项。那就按照一天6毛钱的收入,减去交给车厂老板0.15毛钱的车租和休息两天,每月实际收入是12.6块钱左右。
底层巡警一个月7至9元的工资,还比不过车夫。
巧的是,巡警和车夫这两份工作都是属于无路可走的底层男人。就跟现在的保安、外卖员和滴滴车司机一样。
《我这一辈子》中曾写道:“巡警和洋车是大城里头给苦人们安好的两条火车道。……识几个字而好体面的,有手艺而挣不上饭的,只好去当巡警;别的先不提,挑巡警用不着多大的人情,而且一挑上先有身制服穿着,六块钱拿着;好歹是个差事。”
电视剧《我这一辈子》里,福海刚开始是最底层的募警,每月薪水只有6块钱,就着还要扣掉2.5块钱的伙食费。
这份工资勉强够福海一家糊口度日。平日的伙食也只有玉米窝头配老腌萝卜干、熬大白菜,很少见到油腥。福海领儿子出去吃一次炸酱面就跟节日盛宴一样。
《我这一辈子》剧照
北洋时期的巡警合法工资低还不说,欠薪停发的情况很常见。本来每月拿的警饷除了解决家里一两个人的吃穿问题,就别指望还能干嘛,如果不发就更惨了。
在北京警察群体中,占多数的为普通警察,他们的收入总体比较低,只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扣除自己所需费用外,所剩的最多只能支持一两个家属的简单生活。
据1926年北平社会调查所对内外城48家工人家庭的调查,被调查者中从事职业最多的是人力车夫,其次是学徒、拾煤、铺伙、茶役、搬运、做假花、马车夫、卖菜、警察等职业。在他们的家庭生活费用中,各项支出所占百分比大致为食品费71.2%,房租7.5%,衣服费6.8%,燃料费11.3%,杂费3.1%。可见,普通警察的生活水平与一般工人相似,属于社会中比较低下的阶层,基本在力求温饱的水平维持,尽管他们的支出已经很低,但还经常出现入不敷出的情况。
1921年4月《新社会报》载:“北京社会最苦的行当,苦不过我们当巡警的了。最可怜不过,也是我们当巡警的……论起巡警的津贴来,北京的巡警,由打有巡警那一年,就是那些个。直到现在,还是那些个。长官的挣项是日见增加,巡警的来龙儿,是固定不动。六七块的口粮到了手,展眼就精光,这月的亏空了不完,下月的锅又作下了。”
1924年2月《上海晚报》载:“近畿军警欠饷,现已积欠六个整月之久,北京警察,皆有眷属,所恃度日者,仅有每月七八元警饷。平日赊欠,以资糊口,及至年关,亦须清理积久,此种困苦情形,又与其他机关不同,军警长官,连日会议,已将此情诉诸府院当局,只以盐余不易预放,即将军警欠饷之来源断绝。据闻截至今日(29)所指之款,分文无着。王克敏仍奔走筹划之际,至除岁时,若能领到八成,则可谓不幸中之大幸也。”
当时有人编排巡警的笑话:“有一次巡警发了四成薪,几个人在派出所包饺子吃!开开斋。到吃的时候,还没有醋。一个巡警拿一个大碗和一个小枚,到油盐店:“掌柜的,来一枚的香油!”人家给他最小的一勺儿。他赶紧说:“我说错了,我买的是醋,把油倒回去吧!”您想一小勺儿麻油,倒在一个大饭碗里,再倒也倒不干净了。然后再打上醋,正好醋上飘着一层麻油,一小枚连醋带麻油全买了!”
清末民初的巡警待遇低,其社会地位也不高。
上级可以随意差遣、打骂巡警
:巡警处于警察当中的最底层,往往被长官视为奴仆,任意役使、打骂,有的甚至沿用跪拜等封建礼节,侮辱巡警人格。为此,北洋政府内务部专门制定《尊重巡警品格办法》,以求改善巡警地位。
底层民众看不起、不尊重巡警
:当时老百姓喊巡警叫“臭脚巡”,对这一行有种天然的蔑视和排斥。
所以在这种物质匮乏和精神贫乏的情况下,巡警们弄些灰色收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然自己都活不下去了。
电视剧《我这一辈子》里,同样是月薪6块钱的巡警,福海只能吃杂和面做的疙瘩汤,赵二却能喝酒吃牛肉花生米,那是因为赵二会“汤儿事”,有外落。
来源:布衣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