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城大事》郑德诚与解春来到底有没犯原则性错误,值得被探讨!

西瓜影视 内地剧 2026-01-30 21:24 2

摘要:《小城大事》主要讲的是“月海的发展”,但东讲西讲也讲了很多其他的事情,包括提到了林冬福与孙小燕分手的原因,他强调道:如果孙小燕非要开歌厅,那两人就不能在一起!

《小城大事》主要讲的是“月海的发展”,但东讲西讲也讲了很多其他的事情,包括提到了林冬福与孙小燕分手的原因,他强调道:如果孙小燕非要开歌厅,那两人就不能在一起!

这是为什么呢?

林冬福认为,由于他职位的原因,两人在一起后,孙小燕的这个歌厅每天的营业额,肯定会有不少的生意,是冲着“林冬福的位置”才会有的。

林冬福的担心没毛病,俗话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旦自己位高权重了,很多时候身边的人会因此沾光这事,是举不胜举,也防不胜防。

而林冬福与孙小燕的这个矛盾,却有意无意的指向了另外两人:郑德诚与解春来!这两人对身边人,似乎就没有林冬福讲究了,那么这两人到底有没有在无意间犯下原则性错误呢?

解春来的印刷厂

虽说月海的第一印刷厂是高雪梅一手办起来的。但解春来是有一半的股权的,在这件事情上,高雪梅从头到尾都没有否认过。

在剧情中特地提到,原本印刷厂的资金都是由解春来在管理的,后来被调去月海当郑德诚的左右手,他才把资金全盘交给了高雪梅管理。

第一批去月海发展的人中,高雪梅就摇身一变,变成了“带头人”,也紧紧抓住了发展的便利,让自己的几人小厂变成了全月海城最大的企业。

这其中有没有因为解春来这个位置而占到“便宜”,就不好说了,但有三个细节值得一提:

1,两人在闹离婚时,高雪梅是一定要把一半的财产分给他的。这说明还是认可解春来所付出的“贡献”。

2,在孙小燕还缺3万元时,解春来二话不说就借了,要知道当时可是80年代,这可不是小数目,他的工资一个月最多也就三二百块钱。

这三万块钱在当时可不是小数目,看孙小燕盘下的店有多大就知道了,而解春来说借就借,可以看出解春来是真的不缺钱。除此之外,解春来还掏了15000元的钱去办夜校。解春来这么大手大脚的钱也值得被质疑。

3,在澡堂时,解春来在无意中听到了林冬福与齐世珉在聊工程的事,知道了滨海路将会被拆掉重建时,第一时间就把这消息分享给高雪梅了!

这个消息很重要,也让高雪梅提前有了更多的心理准备,去应对后面的事,从这个事情可以看出在平时,高雪梅一直都是可以知道第一手消息的人,才能迅速发展成企业龙头!

所以,从以上细节可以看出,解春来与高雪梅两人之间的配合,表面上挺正常,却如林冬福所担心的一样:夫妻俩一个有权力,一个在做生意,很难说得清楚里面的利弊问题。

郑志强的刑罚

郑德诚本身是一个刚正不阿的人,这点毋庸置疑,但他侄子郑志强的锒铛入狱跟他有一定的关系,郑志强一直打着他的名号到处胡作非为,才导致越陷越深,让悲剧发生。

郑志强变坏的过程,大家都知道:

由于打不过杨小海,决定组队,理由是:杨小海战斗力强,而他有郑德诚做后盾,能解决不少麻烦。只要两人强强联合,能称霸月海。

组队后,“大哥”最开始是杨小海,后来在抢地盘时,郑志强渐渐变成了“话事人”,定价都是他说了算。

当抢地盘的事被郑德诚发现后,杨小海直接上班去了,而郑志强就带着剩余的部分人干非法勾当去了。

很明显,郑志强就是那个“带头人”,并且,就是他拒捕捅伤了谭光明。在被捕后,在宣判的结果中,郑志强却变成了“从犯”,两个主犯被判无期,而各种坏事做尽的郑志强仅判6年。

这里是值得一提的,这个细节本可以不说得那么仔细,直接说郑志强被判 6年就完事了,可导演为什么偏要强调他仅是从犯呢?所有观众都知道他就是主犯啊!明显这里有伏笔!

总结

从以上的剧情中可以看出,导演似乎想说点什么,又说得比较隐晦,从林冬福的坚守底线,再到高雪梅与郑志强两人的走向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也让人一切尽在不言中。

郑德诚与解春来这两人的觉悟是不必多说的,他们本身一点问题也没有,但他们的觉悟却没有林冬福高!

起码在防备心这一块上,是比较不设防的,至于他们到底有没犯下原则性问题这个问题,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很明显的是,他俩的这两个亲属中,高雪梅与郑志强,多多少少是在他们的职位中,“沾”了不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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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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