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被电视剧骗了!古代铺头不是官,就是个官府临时工

西瓜影视 港台剧 2026-01-29 15:26 1

摘要:明宣德三年,苏州府吴江县的清晨,天刚蒙蒙亮,一个穿着皂色短打、腰系麻绳的汉子,正攥着一根铁尺,在县城的街巷里来回踱步。他脸上带着倦意,眼角的细纹里还沾着昨夜奔波的尘土,嘴里时不时吆喝两声:“天干物燥,小心火烛,邻里守望,莫要大意!”

明宣德三年,苏州府吴江县的清晨,天刚蒙蒙亮,一个穿着皂色短打、腰系麻绳的汉子,正攥着一根铁尺,在县城的街巷里来回踱步。他脸上带着倦意,眼角的细纹里还沾着昨夜奔波的尘土,嘴里时不时吆喝两声:“天干物燥,小心火烛,邻里守望,莫要大意!”

这汉子叫李阿三,是吴江县衙三班衙役里,捕班的领头人——说白了,就是咱们常说的“铺头”。这年他已经四十二岁,在铺头这个位置上,干了整整十五年。

若是在电视剧里,铺头大概是个威风凛凛的角色,手下管着一群捕快,动辄就能下令拿人,和知县平起平坐。可现实里的李阿三,别说威风了,就连抬头做人都难。每天鸡叫就得起床,要么巡逻防盗,要么抓捕逃犯,要么传唤人证,忙到深夜才能回家,可挣的钱,连一家老小的温饱都难顾全。

更让他憋屈的是,哪怕干得再久、再卖力,他也算不上“官”,甚至连“吏”都算不上顶尖,说到底,就是官府临时找来的“跑腿的”,和今天的“临时工”,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要弄明白李阿三的憋屈,就得先分清古代官僚体系里的“官、吏、役”三者的区别——这是理解铺头身份的关键,史料里说得明明白白,一点都不含糊。

《明史·职官志》里记载:“凡官,皆由朝廷除授,有品级,掌决策、治政务;吏,无品级,经选拔入署,掌文书、理杂务;役,由地方招募,供驱使,执贱役。”

翻译成人话就是:官是朝廷正式任命的“公务员”,有明确的品级(比如知县是七品),管决策、管统筹;吏是没有品级,但属于官方认可的“办事人员”,相当于今天的“事业编”,负责写文书、算赋税、整理档案这些具体活儿;而役,就是官府临时招的“临时工”,没编制、没保障,专门干那些最苦最累、最没面子的体力活。

而铺头,就属于“役”这一类,而且是“役”里面的“三班衙役”之一——三班衙役分为皂班(站堂、行刑)、捕班(缉捕、防盗)、壮班(看押、搬运),铺头就是捕班的头目,管着几个到十几个捕快,说白了,就是“临时工头”。

李阿三刚当铺头那年,也以为自己是个“人物”。那天,知县大人亲自召见他,拍着他的肩膀说:“李阿三,朕(知县自称)知你身手利落、为人忠厚,今命你为捕班铺头,掌管县城缉捕之事,莫要辜负朕的期望。”

这话听得李阿三热血沸腾,回家后摆了两桌酒席,宴请亲朋好友,还特意买了一块最便宜的绸布,缝了个腰带系上,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当了“铺头”。可没过几天,他就被泼了一盆冷水。

那天,他带着捕快抓捕一个偷鸡摸狗的小毛贼,刚好碰到县里的典史(八品小吏,属于“吏”)路过。李阿三赶紧上前拱手行礼,没想到那典史连眼皮都没抬一下,随口呵斥道:“一个贱役,也配与本官行礼?赶紧把贼押走,别污了本官的眼!”

李阿三的脸瞬间涨得通红,手下的捕快也不敢作声。他这才明白,铺头再怎么是“头目”,本质还是“役”,是“贱役”,在“吏”面前,连抬头说话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说和“官”相提并论了。

史料里,对铺头的“贱役”身份,有着明确的记载。《大清会典事例》中提到:“捕快、铺头,皆为贱役,子孙不得应试、不得为官,违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这句话有多狠?意思是,只要当了铺头,不仅自己一辈子是“贱民”,连子孙后代都不能参加科举、不能当官,一旦违规,就要被打一百大板,流放到三千里之外。李阿三有个儿子,天资聪颖,从小就想考科举、当大官,可就因为他是铺头,儿子连私塾都不敢去读——怕被人笑话,更怕将来被查出身份,惹来杀身之祸。

除了身份低下,铺头的生存状态,更是难到了骨子里,说他们是“临时工”,都算是抬举了——今天的临时工,好歹有基本工资、有基本保障,可古代的铺头,连一口饱饭都难吃上。

首先,他们没有固定俸禄,收入全靠“县衙自筹”,说白了,就是知县心情好,给点粮食;心情不好,可能一分钱都没有。《明会典》记载:“凡衙役,无定俸,皆由州县自给,多则年给米三石,少则一石,或无。”

李阿三所在的吴江县,还算富庶,可他每年能领到的粮食,也只有两石,折算成今天的重量,大概就是240斤左右,平均每天只有六七两粮食,勉强够自己吃,根本不够养活老婆孩子。他的老婆,只能靠缝补浆洗、拾柴割草补贴家用,儿子从小就跟着他巡逻,有时候还要帮着传唤人证,连一口热饭都吃不上。

其次,他们没有编制,属于“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角色。官府需要人手的时候,就招募他们当铺头、当捕快;不需要的时候,一句话就能把他们辞退,没有任何补偿,也没有任何保障。

李阿三干了十五年铺头,中间就被辞退过一次。那年,新的知县上任,觉得李阿三年纪大了、身手不如从前,就找了个“办事不力”的借口,把他辞退了。那段时间,李阿三整天愁眉不展,只能靠乞讨、打零工养活一家人,差点就饿死在街头。后来,还是原来的捕快们联名求情,知县才勉强让他官复原职,可俸禄却减了一半,每天只能领到三两粮食。

更惨的是,铺头的工作,风险极高,动辄就要丢性命。他们要抓捕的,有穷凶极恶的杀人犯、抢劫犯,还有亡命天涯的逃犯,稍有不慎,就会被罪犯伤害,甚至被杀。而官府,对他们的生死,根本不放在心上——死了,就再找一个;伤了,就自行医治,官府不会给一分钱医药费。

宣德八年的冬天,吴江县来了一群强盗,抢走了县城里最大的当铺,还杀了当铺的老板。知县下了死命令,让李阿三三天之内抓住强盗,否则就要治他的罪。

李阿三不敢怠慢,带着手下的捕快,冒着刺骨的寒风,在山里搜了整整两天两夜,终于找到了强盗的藏身之处。抓捕的时候,一个强盗举起砍刀,朝着李阿三砍了过去,李阿三躲闪不及,胳膊被砍了一刀,鲜血直流,可他还是忍着剧痛,冲上去制服了那个强盗。

最终,李阿三带着捕快,成功抓住了所有强盗,夺回了被抢走的财物。可他回到县衙,知县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辛苦了”,没有给任何奖励,也没有给医药费,甚至连一句安慰的话都没有。李阿三的胳膊,因为没有得到及时医治,留下了终身残疾,再也不能灵活地挥舞铁尺了。

有人劝李阿三,别干这个苦差事了,不如去做点小生意,哪怕是摆摊卖菜,也比当铺头强。可李阿三只是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说:“我这辈子,除了会抓人、会巡逻,什么都不会。再说了,我要是不干了,一家人怎么活下去?”

其实,李阿三的遭遇,并不是个例,古代所有的铺头,几乎都是这样的生存状态。他们承担着维护地方治安、抓捕罪犯的重要职责,干着最苦最累、最危险的活,可却没有相应的地位和待遇,甚至连基本的尊严都没有。

很多人都会把铺头和“都头”混淆,觉得两者是一回事,其实不然。《水浒传》里,武松曾担任“都头”一职,很多人都以为武松是铺头,其实这是一个误解。

据《宋史·兵志》记载,都头是古代的军职,属于军队序列,相当于今天的连长,负责管理士兵,维护地方军事治安;而铺头是地方衙役的头目,属于“役”,相当于今天的刑警队长,负责缉捕罪犯、维护地方民事治安。简单来说,都头是“军”,铺头是“役”;都头有军籍,铺头没编制;都头的地位,比铺头高得多,至少是个“低级军官”,而铺头,只是个“临时工头”。武松的都头,是有正式军籍的,和李阿三这样的铺头,有着天壤之别。

还有人觉得,铺头手里有权力,能随便抓人、随便罚款,肯定能捞不少好处。其实,这只是电视剧里的演绎,现实里的铺头,根本没有这么大的权力,反而经常因为“办事不力”被官府责罚,甚至被流放、被杀。

《明实录·宣宗实录》里,就记载过这样一件事:宣德十年,常州府无锡县的铺头,因为没能及时抓住一个杀人犯,被知县杖责三十,然后流放三千里,他的家人,也被牵连,贬为贱民。

李阿三也曾经因为“办事不力”被责罚过。有一次,他奉命传唤一个证人,可那个证人拒不配合,偷偷跑了。知县得知后,勃然大怒,把李阿三叫到县衙,杖责二十,还罚他限期找到证人,否则就辞退他。李阿三没办法,只能四处打听证人的下落,整整找了一个月,才终于找到证人,带回县衙,这才保住了自己的饭碗。

说到底,古代的铺头,就是一个“里外不是人”的角色。在官府眼里,他们是“贱役”,是可以随意驱使、随意辞退的“临时工”;在百姓眼里,他们是官府的“爪牙”,是欺压百姓的“恶役”;在罪犯眼里,他们是不共戴天的“仇人”,随时都想置他们于死地。

李阿三干到五十八岁那年,终于干不动了。他的胳膊残疾越来越严重,眼睛也花了,再也不能巡逻、不能抓捕罪犯了。知县得知后,没有丝毫犹豫,直接把他辞退了,没有给任何补偿,也没有给任何安抚。

辞退后的李阿三,只能靠着儿子的接济过日子。他每天都会坐在县城的街口,看着来来往往的捕快,看着他们穿着皂色的短打,腰系麻绳,像当年的自己一样,来回巡逻、吆喝。有时候,他会忍不住叹气,嘴里念叨着:“一辈子,就干了这么一件事,到头来,还是一场空啊……”

李阿三的故事,虽然是虚构的,但却真实地反映了古代铺头的身份与地位。他们是吏而非官,没有品级、没有编制、没有固定俸禄;他们的生存状态,比我们想象中更艰难,更贴近今天的“临时工”——干最苦最累的活,拿最少的报酬,没有任何保障,随时都可能被辞退。

或许,有人会觉得,铺头这样的角色,微不足道,不值得被铭记。可正是这些微不足道的“临时工”,用自己的一生,承担着维护地方治安的重任,守护着一方百姓的安宁。他们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没有名垂青史的功绩,可他们,也是古代官僚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来源:酥糖去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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