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剧“淋雨婴儿”引发众怒,广电总局已明确禁止儿童演员超负荷拍摄!

西瓜影视 内地剧 2026-01-19 21:34 1

摘要:主编温静导读:微短剧行业的未来,不该建立在儿童的痛苦与牺牲之上。只有监管部门拿出“硬措施”,行业摒弃“短视思维”,家长回归“理性陪伴”,才能让儿童微短剧摆脱“野蛮生长”的困境,真正成为传递快乐、启迪心灵的“儿童友好内容”,让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成长,而非在片场

主编温静导读

:微短剧行业的未来,不该建立在儿童的痛苦与牺牲之上。只有监管部门拿出“硬措施”,行业摒弃“短视思维”,家长回归“理性陪伴”,才能让儿童微短剧摆脱“野蛮生长”的困境,真正成为传递快乐、启迪心灵的“儿童友好内容”,让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成长,而非在片场的聚光灯下失去童年。

日前,演员邢某在社交平台发文称某剧组在夜里拍雨戏,一直让孩子淋瓢泼大雨。在她发布的视频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个一岁左右的婴儿在毫无遮挡的状态下,被淋得浑身湿透。“孩子被雨淋了好久,哭得撕心裂肺”。该场戏婴儿的片酬仅800元,部分家长因经济压力接受此类拍摄。

这次事件引发对儿童演员权益的广泛讨论,它折射出短剧行业在资本裹挟下“野蛮生长”的深层矛盾。

根据了解,这些剧集通常具有超高的制作压力,每部剧的拍摄周期仅为7到10天。这对于许多儿童演员来说,意味着每天长时间的拍摄工作,甚至长达16小时。连轴拍摄、熬夜已经成为常态,很多孩子在片场困倦到打盹,口齿不清。更为严重的是,暴晒、穿极重服饰、拍摄雨戏甚至吊威亚的工作,给孩子们带来了极大的身体负担。

1月8日,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发布《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其中明确要求:邀请儿童参演微短剧,应当依法取得其法定监护人的书面知情同意,切实保障儿童演员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和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儿童类微短剧不得以造星为名进行“啃小”式商业炒作,宣扬成名要趁早、颜值即正义,诱导家庭支付高额培训费、包装费;不得安排儿童演员超负荷拍摄和出演超出其身心承受能力的暴力、惊悚、情感纠葛等戏份;坚决杜绝把儿童当成满足成年人一夜暴富幻想、情绪代偿或流量收割的“工具人”。

提示要求,儿童类微短剧避免以搞笑娱乐之名,制作缺乏基本逻辑、脱离儿童认知的庸俗低俗内容。杜绝假借艺术想象之名,宣扬功利化成长理念。

广电总局网络视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提示旨在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防止因创作不当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这一管理提示的出台,正是针对行业乱象的精准纠偏,为微短剧行业划定了保护儿童权益的清晰红线。

乱象直击:儿童演员沦为

“流量工具人”的三重困境

微短剧行业的爆发式增长,催生了“低成本、快周转、高回报”的畸形生态,儿童演员因议价能力弱、片酬成本低,成为资本收割流量的“最优选择”,陷入身体摧残、心理扭曲、权益掏空的三重困境。

身体层面的超负荷压榨已成行业常态。为压缩制作周期,多数微短剧采用“7天拍100集”的极限模式,儿童演员日均拍摄时长普遍超过14小时,部分剧组为赶进度甚至将工作时长拉至16小时,熬夜连轴转成为家常便饭。采访中,多位家长透露孩子曾连续两天仅睡2小时,转场间隙只能蜷在片场椅子上打盹,拍摄时因困倦口齿不清仍被要求“硬撑”。更甚者,剧组为追求戏剧效果,无视儿童生理承受能力:夏季让孩子穿戴多层古装头套在烈日下暴晒,冬季强迫拍摄淋雨戏却不提供热水与保暖措施,3岁幼童被安排吊威亚、6岁孩子需演绎“被绑架”的惊悚场景,身体伤害隐患无处不在。北京儿童医院数据显示,短剧童星群体平均身高比同龄人低3.2厘米,近视率高出47%,长期高压导致的皮质醇异常,已严重影响孩子生长发育。

心理层面的成人化侵蚀更具隐蔽性。为博眼球、抓流量,大量儿童微短剧充斥权谋算计、家族复仇、校园霸凌等成人化剧情,让孩子演绎远超认知的“腹黑大佬”“霸道总裁”,说着“商业联姻”“以恶制恶”的台词。6岁前儿童正处于人格发展关键期,无法区分现实与虚构,过早代入扭曲价值观,可能造成不可逆的心理创伤——曾有孩子拍摄“母亲开车撞向自己”的剧情后,长期对家长产生恐惧,拒绝乘坐汽车。

权益层面的系统性掏空则让剥削链条愈发牢固。一方面,儿童演员片酬分配极不合理:淋雨婴儿800元片酬仅是冰山一角,多数孩子的报酬被经纪机构层层克扣,最终到手金额不足单集成本的10%;更有不法机构以“签约上戏”“与顶流同框”为诱饵,骗取家长1万至10万元的“入门费”“包装费”,让家庭陷入“花钱拍戏”的陷阱。另一方面,教育权与休息权被严重剥夺:剧组以“拍摄任务重”为由压缩孩子学习时间,导致孩子学业荒废;部分家长受“成名要趁早”功利心态驱使,主动配合剧组压缩孩子休息时间,甚至要求加拍“虐心戏码”以换取更高报酬,成为资本剥削的“帮凶”。

根源深挖:

资本、观念的多重错位

儿童微短剧乱象的滋生,并非单一因素所致,而是资本逐利与家长观念扭曲共同作用的结果,二者形成的“恶性循环”,让儿童权益保护陷入困境。

资本逐利的短视逻辑是乱象的核心推手。微短剧行业门槛低、回报快,多数制作方秉持“赚快钱”心态,将“低成本高产出”奉为圭臬。相较于成年演员动辄占总成本50%以上的片酬,儿童演员不仅报酬低廉,且无工会撑腰、不会罢演讨薪,成为资本眼中“性价比最高的道具”。当某部靠童星苦情戏爆火的短剧拿下千万播放量后,“用孩子痛苦换流量”的模式被迅速复制——制作方只需投入少量成本,就能通过“萌娃+虐心”的组合收割下沉市场流量,这种“低风险高回报”的诱惑,让越来越多剧组突破伦理与法律红线,将“保护儿童”抛诸脑后。

家长观念的功利化扭曲则加剧了乱象蔓延。部分家长将孩子视为“变现工具”,把微短剧拍摄当作“快速致富”或“阶层跨越”的捷径:有的家长为让孩子多接戏,主动辞去工作全职陪拍,甚至举家搬迁至影视基地;有的家长无视孩子抵触情绪,强迫其拍摄惊悚、暴力戏份,只因这类角色“片酬更高、更容易出名”;还有家长被“童星梦”蒙蔽,对经纪机构的虚假承诺深信不疑,不断投入金钱却收效甚微,最终让孩子沦为“牺牲品”。这种“以爱为名的剥削”,不仅摧毁了孩子的童年,更让资本的压榨有了“合法外衣”——当家长主动在“自愿书”上签字,监管部门的介入往往陷入“家庭内部事务”的困境。

破局路径:构建“监管+行业+家庭”

三位一体的保护体系

要根治儿童微短剧乱象,不能仅依赖单一部门的监管,需从制度完善、行业自律、观念引导三方面发力,构建“监管有力度、行业有温度、家庭有理性”的三位一体保护体系,为儿童演员筑牢权益防线。

(一)强化监管:从“原则性规定”到“可落地细则”

监管部门需针对微短剧行业特点,出台更精准、更具操作性的规定,填补制度漏洞。

一是明确量化标准,划定“红线”边界:参考儿童年龄分段设定每日最长拍摄时长(如6岁以下不超过4小时,6-12岁不超过6小时),严禁22点后安排儿童拍摄夜戏;明确淋雨、高温、吊威亚等特殊场景的防护要求,如拍摄雨戏需使用温水、配备保暖设备,且单次拍摄时长不超过15分钟,杜绝“长时间摧残式拍摄”。

二是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将儿童演员权益保障纳入剧组备案审核环节,要求制作方提交“拍摄计划表”“防护方案”及“监护人知情同意书”,未达标的项目不予立项;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如儿童权益保护组织),对拍摄过程进行随机抽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叫停并处罚。

三是完善惩戒与赔偿机制:对超负荷拍摄、安排儿童出演不适戏份的剧组,处以罚款、暂停备案资格等处罚;建立儿童演员权益受损专项赔偿基金,由违规剧组缴纳罚款注入,用于受害儿童的医疗、心理疏导费用;借鉴《库根法案》,推行“儿童演员薪酬信托制度”,要求片酬的70%存入专用账户,待孩子成年后提取,防止家长或经纪机构挪用。

(二)行业自律:从“赚快钱”到“可持续发展”

微短剧行业需摒弃短视思维,树立“内容为王、尊重儿童”的发展理念,实现商业价值与社会责任的平衡。

一方面,头部平台与制作公司应发挥示范作用,制定《儿童微短剧创作指南》,规范剧情创作与拍摄流程:倡导“正向价值观”,杜绝成人化、暴力化剧情,鼓励创作《小科学家的一天》《非遗小传人》等符合儿童认知的题材;建立“儿童友好型剧组”认证体系,对保障儿童休息、教育、安全的剧组给予流量倾斜,引导行业向“品质化”转型。

另一方面,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升保护意识:对导演、制片人、经纪人等开展儿童权益保护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儿童微短剧制作;设立“儿童权益监督员”岗位,每个涉及儿童拍摄的剧组需配备至少1名监督员,负责监督拍摄过程、倾听儿童诉求,确保规定落地。

(三)引导家庭:从“功利化期待”到“理性化陪伴”

家庭作为儿童权益的“第一守护人”,需摒弃“成名要趁早”的功利心态,回归理性。

一是加强认知引导,破除“童星神话”:通过媒体宣传、社区讲座等形式,揭露“儿童造星”产业链中的陷阱(如高额培训费、低回报风险),普及儿童心理发展规律,让家长意识到“健康成长比短暂成名更重要”;分享“小升初后童星出路渺茫”的案例,提醒家长理性评估孩子的演艺之路,避免盲目投入。

二是提供支持与帮助:为有演艺兴趣的儿童搭建“非功利性平台”,如校园戏剧社、社区文艺活动,让孩子在不影响学业与健康的前提下发展爱好;建立“家长互助联盟”,鼓励家长分享拍摄经验、举报违规剧组,形成“集体维权”合力,避免单个家庭对抗行业乱象的无力感。

三是强化法律意识,明确家长责任:通过普法宣传,让家长知晓“保障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休息的权利”是法定义务,而非“可协商的选择”;对强迫孩子超负荷拍摄、挪用片酬的家长,由社区、学校进行约谈教育,情节严重的交由有关部门干预,杜绝“以爱为名的剥削”。

守护童年,不止于

“禁止超负荷拍摄”

从“短剧淋雨婴儿”引发全网愤怒,到广电总局出台新规划定红线,儿童微短剧乱象终于迎来“纠偏时刻”。但这场保护行动,不应止于禁止超负荷拍摄——它更需要我们反思:在流量至上的时代,如何平衡商业利益与儿童权益?如何让“儿童友好”成为行业共识,而非“选择题”?

微短剧行业的未来,不该建立在儿童的痛苦与牺牲之上。只有监管部门拿出“硬措施”,行业摒弃“短视思维”,家长回归“理性陪伴”,才能让儿童微短剧摆脱“野蛮生长”的困境,真正成为传递快乐、启迪心灵的“儿童友好内容”,让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成长,而非在片场的聚光灯下失去童年。这不仅是对儿童演员的保护,更是对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守护,是对“尊重每一个生命”的社会文明的践行。

来源:传媒内参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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