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最近看一部电视剧,叫《罚罪2》。两部《罚罪》的前面都引用了一句话——“罚罪宥过以惩之,杀戮犯禁以振之”。
最近看一部电视剧,叫《罚罪2》。两部《罚罪》的前面都引用了一句话——“罚罪宥过以惩之,杀戮犯禁以振之”。
当主角李幼斌在剧中特意说出这句话时,大家都知道点题了。然后,弹幕里各种文化人和哲学家都跳出来了,说得很高深,什么“罚罪和杀戮的辩证”,什么“深刻的哲学问题”之类的。
这就是吃了不识字的亏。
怨不得文言文。
文言文也是汉字,只要认识汉字,就不难。
电视剧明确标注这句话是出自《管子》。管子,就是大名鼎鼎的管仲。当然,《管子》这本书的全部内容未必都是管仲所作。此处就不讨论。
这本书里提出了很多名言,比如“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仍然被现代教育所引用。
管仲距现在快三千年了,很多话到现在还是适用。上面那句话未必是管仲说的,但“罚罪宥过以惩之,杀戮犯禁以振之”一定是管仲说的。
因为管仲是法家的老祖宗。吴起、商鞅、乐毅、申不害之类,在他面前都是后辈。
法家的特点解释起来,也很简单。就是以政府公权力画一条线,以区分好人坏人。
什么是坏人,过了这条线的,就是坏人,就会挨收拾。平常随便你怎么着,只要不过线,一律算是好人。
划线是一种策略方法,要达到一种目的。
目的是什么呢?
就在上面这句话里。
“罚罪宥过以惩之,杀戮犯禁以振之”。
以的后面就是目的,就是“惩”和“振”。
文言文也别爱用这种对仗或排比或互文的方法展示水平,其实就是一个目的,那就是惩乱而治。
惩,
很好理解,就是惩罚、惩戒。
但这个字很细腻,很明显是关于“心”的,所以,它的目的就是让人心里引起警戒,引起恐慌,以至于不敢越过那条线。
所以,惩罚的时候,有时候是肉体惩罚,有时候是精神惩罚。近几年我们的扫黑除恶和反腐都特别注意这个字,比如让自省自查,也就是自我交代。
目的是为了“惩前毖后”,也就是,惩罚当下的人并不是目的,而是对过往的错误做出处罚,以警示后来,达到肃清风气的目的。
惩的是过了线的“坏人”,目的是为了劝人向“好人”的路子上去,这就叫惩恶劝善。
振,
其实就是整顿、整理、约束。
这其实也是一种惩罚,因为要整顿、整理、约束,就得有惩罚,否则没规矩乱套了。
如果粗一点,没那么讲究,振也确实跟震差不多,因为也有震惊,震慑的意思。
惩罚就是可以产生震慑的作用。
文言文或者白话文里其实经常这样用,“公子威振天下”(《史记·信陵君列传》);牧童骑黄牛,歌声振林樾(袁枚《所见》);“黄药师振衣长啸”之类,都差不多这个意思。
你在家里洗完衣服,抖几下,平褶皱,或者,提着衣服抖灰尘,也叫“振衣”,古人常常振衣濯足。也常常振臂一呼,那得挥着胳膊喊,才能振聋发聩。
古人治理人民,也叫“振民”。
所以,管子的“振”,用的很到位。
那么,怎么达到这两个目的?
当然是通过方法或者手段。
手段是什么呢?
说大了只有一个,惩罚。
说粗点有两个,罚罪宥过、杀戮犯禁。
说细点有三个,罚罪、宥过、杀戮犯禁。
我们按照两个说,罚罪宥过、杀戮犯禁是并列的。
先说其中的三个名词,罪、过、犯禁(其实就是罪过和犯禁,但文言文常单字表意,我们说细一点)。
罪,
其实就是苦一点,辛一点,就是我们常说的辛苦。比如,我这辛苦的一生,就是受罪的一生。
这其实是说结果的,因为一旦变成“坏人”,得受刑,受刑当然是苦的、辛酸辛辣的,不信你看鲁提辖一拳打在镇关西鼻子上,就好像开了个油盐铺,酸甜苦辣都冒出来了。
有一股辛辣味儿。
凡有作恶和犯法之行为,都得尝这个味道,就叫罪。
轻一点的就叫过,过失、错误,谁都会有,改了就好。郭靖就给杨过起名“过”,字“改之”。
能改正了,就不叫过,不改的才叫过
,所谓“有过,非过也。过而不改,是谓过矣。”
当然,文言文里的人经常谦虚,自己说自己时,往往加重语气,把“过”说成“罪”,比如,勾践落魄时是国人演讲,就是“此则寡人之罪也”;孟子批评齐王,齐王说“此则寡人之罪也”。这都是比较谦的说法,把自己说得严重一点,表示承认错误的态度。
“犯禁”
,就比较严重。
因为禁就是红线,是底线,是公权力划定的界限。放到现在就是“刑法”级别的,如果有去过拘留所旅游的一定知道,会上思想课,老师会说,这点错没什么反省一下以后还能做人,千万别去隔壁,别碰到“刑法”,那就得开刀了。
法家特别爱用“禁”,法家给君主帝王服务的主要方式,就是替君主为人民设“禁”,韩非子就是“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文人们乱说话强词夺理坏法度,侠士则以暴力犯禁令。
禁是不能犯的,闯红灯最多罚款,闯禁宫要杀头。
禁,
是君主以政府公权力发布的禁令,但凡触碰,那就不是罪和过的,处罚一定超过罪过。举个例子,古代那怕是丞相级别的,修宅院碰了宗庙的外墙,那都是犯禁,死罪。
所以,对于这三个不同程度的名词,所采取的手段也不同。
罚罪、宥过、杀戮犯禁。
罚,就是要处分、惩治,罚下面有刀,所以一般得肉体受苦,所以叫刑罚,要开刀。
当然,也可以轻一点,因为罚下面不但有“刀”,还有“言”,所以用语言教育,甚至网曝也可以,口诛笔伐。
一般也会宽限,要三让而罚,也就是三次警告,再犯就开刀。这叫先礼后兵,先言后刀。让,就是责备,语言警告。
言语不听,那至少是要打屁股的,重则割鼻子割耳朵脸上刺字挖膝盖之类,再重就得要命了。
当然,还有一种比较轻的,不骂不打,给钱就完了,这叫罚款,也就是出钱赎罪。自古以来就有,尚书、周礼都有此规定,汉武帝那里,犯了死罪,也可以花钱赎罪,就是交罚款。
“宥”,其实不算惩罚,是原谅,是宽恕,是赦免。
现在还用的一个词,叫“原宥”,就是原谅了。
前面说过,“过”的程度就比较轻,那当然是可以原谅的。
所以,管子说“罚罪宥过”。当然,这思想其实《周易》早都提出来了,叫“赦过宥罪”,儒家的意思是,差不多就行了,能从轻发落就从轻发落,要体现“仁”。
所以,小过失是可以原谅的,不能对老百姓太狠,秦法之所以被说苛刻,是因为小过失都要罚,比如在路边倒垃圾,都要罚,可不是罚款,是要动刀的。叫“刑弃灰于道”。
有时候不能罚得太重,否则会失去平衡。汉文帝时,有人偷了宗庙的玉环,按当时的法律,这要“弃市”,得死。但汉文帝不高兴,觉得这是先帝庙器,偷我爸的东西,杀了怎能解恨?得灭族。
张释之劝文帝说,法到这个程度已经很严苛了。法,要与罪对等,今天偷了宗庙的东西就给灭族顶刑,太过了。那如果以后有人不懂事儿取了长陵一抔土,陛下拿什么惩罚呢?没有对等的法了。汉文帝认为说的对。
管仲应该同意“赦过罚罪”这个观点,所以直接采用了,而犯禁则以杀戮,比罚罪宥过严重多了。刚柔并济,所以齐国在管仲的治理下九合诸侯,齐桓公称霸。
犯禁
当然是最严重的,等于是犯了刑法,那必须开刀,所以要“杀戮”。
杀,就是要灭掉,肉体灭掉也是灭。等同于弑,弑君就是杀了君主,消灭了肉体。
戮,也就是杀,都是要消灭肉体。更狠的还要“杀尸体”,这就叫戮尸枭首。
周武王的大军打到朝歌,纣王赴火而死,但不能一死了之,不然怎么吊民伐罪呢?
所以,周武王把纣王的烧焦的尸体找了出来,也不知道他怎么认出来的,难道这就叫你化成灰我也认得出?
然后,砍了焦黑的纣王头,挂在大旗下,又把妲己和另一个美女给杀了,头挂在小旗下。这就叫枭首示众。
伍子胥打回楚国,挖出楚平王的尸体,抽了一顿鞭子,叫“鞭尸”,跟戮尸枭首也差不了多少。
杀戮,都是很严重的处罚。二字意思相同,但管子重复说,那就是刻意强调。
那么,“罚罪宥过以惩之,杀戮犯禁以振之”这句话就很明白了。
要通过罚罪宥过、杀戮犯禁的惩罚手段,打到警示人心治理国家的目的。
所以,《罚罪》这个电视剧的结局一定是要把坏人都抓了判了。有罪者罚,有过者宥,犯禁者杀戮。其中参与了领导黑社会杀人等事的,必是死刑。出谋划策的参与作恶的,有期徒刑掩盖过证据之类但又能自首立功的,算是大过,缓刑判个一两年。
中国文字博大精深,学好语文,其实真的认识字,就可以了。文言文也不难。
“罚罪宥过以惩之,杀戮犯禁以振之”,就是明晃晃的一个口号一样的话,而不是什么辩证的哲学问题。
来源:爱佛僧的文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