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将社会事件改编成影视作品,从来不是“好”与“坏”的二元命题,关键在于是否守住叙事的真诚。而以民国四大奇案之一的“酱园弄杀夫案”为蓝本的《酱园弄悬案》,恰恰踩中了女性题材改编的雷区——它披着“女性反抗”的外衣,却用悬浮的悬疑噱头和空洞的口号,消解了原型案件里最沉
将社会事件改编成影视作品,从来不是“好”与“坏”的二元命题,关键在于是否守住叙事的真诚。而以民国四大奇案之一的“酱园弄杀夫案”为蓝本的《酱园弄悬案》,恰恰踩中了女性题材改编的雷区——它披着“女性反抗”的外衣,却用悬浮的悬疑噱头和空洞的口号,消解了原型案件里最沉重的时代悲剧与人性挣扎。
这起发生在1945年上海的杀夫案,核心本就带着“奇”与“痛”的双重底色。彼时的社会语境里,“妻子杀夫”是颠覆伦常的惊世骇俗,可藏在这桩案件背后的,是被害人詹云影长期的家暴与经济控制,是凶手詹周氏(原名周春兰)走投无路的绝境:她自幼父母双亡,8岁沦为使唤丫头,17岁被养父母包办婚姻,婚后既要忍受丈夫的外遇,还要面对其吃喝嫖赌后的暴力相加,曾吞服毒水自杀却未遂,试过外出打工又遭丈夫阻挠诬陷。在丈夫赌博归来的争执后,这个“活不成也死不了”的底层女性,终于在深夜挥起了菜刀,将熟睡的丈夫分尸装入皮箱,却因血迹泄露案发。那把刀本是她计划摆排骨年糕摊的谋生工具,最终却成了反抗的武器,这背后是旧时代女性“不是自杀便是杀人”的绝境悲歌。
遗憾的是,电影完全偏离了这个核心。它开篇就捡起当年小报热衷的“血衣”“香尸”等猎奇元素,把一桩直指社会痼疾的惨案,降格成了悬念堆砌的探案故事。更离谱的是,影片将叙事重心放在“是否有奸夫协助”这种无关痛痒的疑点上,全然复刻了当年舆论对詹周氏的污名化逻辑——仿佛一个女人单凭自己的勇气,就不配举起反抗的刀。这种改编,本质上和当年添油加醋的小报没什么两样,都是对詹周氏反抗意志的矮化。
当年作家苏青为詹周氏写下《为杀夫者辩》,之所以能引发轩然大波,正因她刺破了舆论的虚伪。苏青直言,这桩案子本就该叫“杀夫案”,那些神神叨叨的猎奇描写,不过是“侦探小说口吻”的哗众取宠。她更犀利地指出詹周氏的绝境:旧时代的女性没有离婚的底气,没有独立谋生的出路,要么忍气吞声,要么走向极端。可电影里,以苏青为原型的角色西林,却成了一个工具化的“喊口号机器”——她以时尚女性、舞台剧导演的双重形象出现,频繁与汪伪政权当权者产生关联,却鲜少与詹周氏建立实质情节联结,既没有展现苏青作为作家的清醒洞察,也没有讲清她为何会为一个素不相识的底层女性发声。
影片对女性角色的塑造,更是充满了割裂感。主角詹周氏被简化成“只会挨打的可怜人”,她的悲惨童年、包办婚姻的无奈、谋生的挣扎,通通被模糊处理,反而用大量直白冗长的镜头呈现她被丈夫打、被警察打、甚至与野猪搏斗的暴力场景,只剩恐惧与麻木。反倒是帮助她的两个女性角色——狱友王许梅、作家西林——戏份碎片化,情绪动机毫无逻辑,仿佛只是为了凑齐“女性互助”的标签。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片中的男性角色却个个“有血有肉”:刑讯逼供的警长薛志武,有完整的性格转变弧光;就连性骚扰詹周氏的张宝福,都有清晰的故事线。这种“重男轻女”的叙事权重分配,彻底背离了“女性题材”的初衷。
最让观众难以接受的,是影片对原型的魔改与消解。历史上的詹周氏,并非一个被动的受害者:她曾阻止丈夫杀害外遇对象的孩子,还设法将对方另嫁他人,从未将自己的苦难迁怒于其他女性;她在狱中通过上诉拖延审判,最终在1948年被改判有期徒刑15年,新中国成立后刑满释放,改名周慧珍,在上海农场的托儿所度过了平静幸福的后半生。这个从深渊里爬出来、最终与生活和解的女性,身上藏着最动人的生命力。可电影里,詹周氏的高光被全部抹去,甚至被改成与丈夫“自由恋爱”,将结构性压迫简化为择偶失误;她在法庭上的辩驳,变成了背诵西林写的文章——一个本不识字的女性,突然化身“传声筒”,彻底失去了作为个体的反抗意志。
更讽刺的是,影片塞满了“女性要反抗”“拒绝家暴”之类的口号,却没有任何扎实的剧情支撑。这些口号看似政治正确,实则空洞苍白——当詹周氏的遭遇被一笔带过,当她的反抗被简化成“激情杀人”,再响亮的口号,都成了糊弄观众的空话。
说到底,社会事件改编的意义,在于借过往的故事,照见当下的现实。詹周氏的案件之所以能跨越时代引发共鸣,是因为它叩问着女性在压迫中的生存困境,叩问着社会对弱者的包容与理解。而《酱园弄悬案》的失败,恰恰在于它放弃了这份叩问——它既没讲好一个悬疑故事,也没讲透一场女性反抗,最终只留下一个悬浮、割裂的空壳,辜负了原型里那段浸着血泪的真实人生。
来源:洒脱麻酱mj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