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说起北京三里屯,大多数人想到的是周边的现代商业区,但对居住在附近的老北京人而言,2017 年前未被拆除的“脏街”,或许才是他们最深刻的三里屯记忆。曾经一到晚上,这片街区的酒吧就会亮起霓虹灯,空中弥漫杂乱却令人兴奋的气息。在一些酒吧深处,还会上演变装皇后秀——这
剧集《姿态》
说起北京三里屯,大多数人想到的是周边的现代商业区,但对居住在附近的老北京人而言,2017 年前未被拆除的“脏街”,或许才是他们最深刻的三里屯记忆。曾经一到晚上,这片街区的酒吧就会亮起霓虹灯,空中弥漫杂乱却令人兴奋的气息。在一些酒吧深处,还会上演变装皇后秀——这也是当时最锋利的表达之一。
这样的夜晚逐渐消失。即便《姑奶奶》《翠丝》等影视作品曾短暂打开理解的窗口,许多人对于变装表演者的印象,仍停留在华丽妆容和激烈的表演动作之上。陈思安中篇小说集、单读新书 061《穿行》讲述了三个与性别和表演有关的故事,第二个故事便围绕一位神秘的变装表演者展开。年轻的纪录片导演李博被歌杰斯的惊艳外表和奇特灵魂所吸引,试图透过拍摄,剥开层层谎言与浓妆,了解这位表演者的真实面目。然而,男女是否只是件衣服?真实的自我隐藏在何处?答案可能是出乎意料的。
单读今天分享《穿行》第二篇小说《歌杰斯》的第一节,邀请读者跟随小说主人公李博,了解性别作为一种“表演”的存在,并在行动中发现、接纳内心深层的欲望。最终,一同挖掘与每个人有关的烫人真相——真正的自我。
另外,在 12 月 20 日(本周六)14:30,我们邀请《穿行》作者陈思安,与戏剧演员张巍、赵晓璐、孙新雨,一起来到鼓楼西剧场进行新书朗读与演绎。欢迎和我们一起穿行于小说构建起的不同经验世界中,报名详情请查看今日的第二条推文。
歌杰斯(节选)
歌杰斯的本事是任谁只看一眼,便再也忘不掉。天花板吊着的廉价筒灯把两米半长一米半宽的小舞台用光弧圈成一座孤岛,歌杰斯被托在岛中央,随自己歌声的水波慢慢摇晃着。一顶发量过分充沛的爆炸假发从他的头顶垂到肚脐眼,遮住大半张脸,浓厚黑色眼妆裹着的瞳仁让人忘记他还有另外半张脸,只得牢牢盯住那双眼。无论唱到多动情,歌杰斯都不会闭上眼。他用那双喷着火的眼,去烫每一只胆敢迎上去的眼。
“你不要对我望,黯淡的灯光使我迷惘;你不要对我望,将来和以往一样渺茫。”歌杰斯右手捏麦,左手指间夹一根细烟,把音乐的旋律间奏用烟雾填满。他的嗓音像把铁梳子,细细地从前向后拢着听歌人的头皮,再从后向前拢回来。黑色薄纱裙装的上衣在灯光刺探下显出透视效果,隐约能看出他上半身的肉身轮廓,裙下摆似重瓣大丽花层层叠绽,遮住他不想被人看到的部分。
音乐间奏骤然抬升一个八度,此时像设计好了的,歌杰斯喉结略一滚动,血红的双唇间吐出一团晨雾似的烟气。这团凝久不散的白雾萦绕着歌杰斯的脸庞,将头顶直打而下的灯光切割出道道缝隙,为他覆上一条流动的面纱。歌杰斯在面纱里扬起下巴,环视小舞台下藏在黑暗里的七八张台桌。“就算你就算你,看清我模样;就算你就算你,陪在我身旁,也不能打开心房,”唱到最末一句,他迎上了我的眼,“你不妨叫我神秘女郎。”那一瞬,他在我眼里看到了什么呢。我试图从他盯视着我的眼里读出些什么,他却将头转开了。
老道把脑袋凑到我耳边,“跟你说捡着宝了吧,还不信”。狭小的酒吧里烟雾弥漫,混杂着香烟炸薯条酒精铁板牛柳和浑浊口气的味道。“这把,准能成。我有预感。可着全中国,上哪儿找这种人物。”老道见我不说话,又补了一句。整个店里加上我们俩只坐了三桌,却始终乱糟糟的。靠着舞台最近的一桌围了五个中年男女,其中一个秃顶男的进门时已经喝大了,仅凭自己一个人的嗓门硬是撑起了六十平米的喧闹。
歌杰斯把麦支到架上,从小舞台慢悠悠扭下来,晃到了秃顶男身边。有那么一刻,我以为他会抬手扬那秃顶一巴掌。歌杰斯手肘一弯,双臂压在秃顶两肩头,弯腰翘起屁股半趴在秃顶背后,秃顶顺茬便抓住歌杰斯搭过来的两只手,先塞过去一杯酒,紧跟着又塞了两张粉色纸币。
直到歌杰斯走下舞台,我才意识到他个头有多高。他原本也得有一米八五上下,脚下蹬着的黑色高跟鞋据我目测少说得有二十公分。走出灯光修饰的孤岛,他整个人看起来像头两米多高的猛兽。裹着黑色薄纱长裙的猛兽。
电影《燃冬》
我掏了掏两边裤兜,只有一张整票儿,还有几张五块十块的零票。我戳了戳老道,摊开手掌示意他把兜里的钱掏出来。老道一把给我手拍走,“他家规矩是点酒就行,小费不强制”。我把手又伸回到他鼻子底下。老道翻了个白眼,从裤兜里掏出一把来,搓了张一百的放我手上。我伸出另一只手又拽了一张,老道急了:“事儿他妈还没办成你就撒钱,烧包儿吧你!”他伸手要抢,被我用胳膊挡开。我把钱攥在手心儿,等着歌杰斯往我们这桌来。谁知他拉了把椅子,就在秃顶那桌坐下了。
秃顶那桌应该是熟客,三男两女,歌杰斯每个都能聊上几句。我们跟他们中间还隔着两桌,话听不太清,只能看到但凡歌杰斯张嘴说点什么,一桌人便狂笑不已,似乎只有用这种扁桃体都露出来的笑才能充分炫耀自己占有的快乐。我始终盯着坐在秃顶旁边的歌杰斯,只要他往我们这桌瞥一眼,就能看到我的眼神。我相信只要他看到我的眼神,就一定会向我走过来。
过了好半天,纸币都被我手心的汗沁软了,歌杰斯还是没有望过我一眼。我越来越烦躁,屁股在椅子上扭来蹭去,找不着舒服坐姿。老道让我直接过去跟歌杰斯搭话,说酒吧里都这样,其他客人也不会觉得无礼。我站起身,没去秃顶那桌,直接走向酒吧大门,推门出去了。
老道从酒吧里追出来,见我只是蹲在门口抽烟,他也不着急了,喘着气从衬衫上衣兜里掏出烟来。我抽中南海,他抽万宝路,他从来不碰我的烟,我也不碰他的。他点着烟,用夹烟的食指和中指一起戳点我,“就你那点儿不值钱的自尊心再不全扔喽,以后甭想有大出息”。
我抬头看他,“咱就这么冒冒失失地过去说要拍人,人能乐意吗”。
老道点点头,“能。这大爷不是一般人,我跟他聊过一回”。
我瞪他,“谁是你大爷,叫谁大爷呢”。
“那不然叫什么,叫大娘?”
“人叫歌杰斯,那么大牌子写着呢。”我指了指酒吧门口立着的小招牌,上面用黄色荧光笔写着,百威一打 399,科罗娜一打 599,今日表演:歌杰斯,门票 30,无额外消费。酒吧门脸不大,只在街边亮出一扇两米宽不到的铁门,嵌在坑坑洼洼的红色砖墙里。铁门上贴着几张旧演出海报,看时间都是两三年前,掉色的海报上挤着四五个头戴爆炸假发或顺直长发的脑袋,里面没有歌杰斯。铁门最上面吊着块灯牌,“曼彻斯特的雨”,曼彻斯特四个字是红色,雨是蓝色,的字已经不亮。
曼彻斯特的雨夹在脏街和幸福三村四巷中间的小斜路上,出门向南走两步就是脏街。打上大学时开始,来三里屯那么多回,我竟一次都没留意过这家小酒吧。沿着南北三里屯路到脏街这片儿,像这样的小酒吧少说三四十家,家家都有自己吸引客人的手段,也都有点连坑带蒙的小算盘。没人领着,我自己绝少会走进没去过的酒吧。
我拖着老道走到脏街,刚过十二点,正是这儿最热闹的时候。窄窄一条南北向的小街,全长也就两百来米,从街东走到街西不到十步路。就这么一条小破街,承包了每晚十点以后三里屯绝大部分人气。街西侧的小酒吧餐吧面馆挤满了人,人向外漾到路边上,端着啤酒杯面碗塑料杯汽水瓶边吃喝边打量过路的人。街东侧挤挤挨挨一排小摊车,麻辣烫烤串粥摊鸡蛋灌饼蒸腾着热气,包裹起站在摊前面目不清的各种肤色客人。
老道有些心急,恨不能明天就开拍,我说我得想想,他说你想个屁。为了安抚他,我请他吃麻辣烫。老道站在摊前一串串挑的时候嘴里还在骂骂咧咧,抱着塑料碗一吃起来就安静了,呼噜呼噜地埋头吸嗦。他吃得动情,满头大汗,已经忘了买麻辣烫的纸币还是我刚从他那顺来的。
跟老道在路口告别,看着他钻进出租车,我又掉头往曼雨走回去。推开铁门进去,领班问我要门票,我说刚才买了票点了酒,还没喝完,出去吃了点夜宵。聊了几句领班认出我来,假装歉意地说以为我们不回来了,没喝完的酒都收掉了。我说没关系,喝差不多了,我就站着再看一会儿行吗?领班笑着打量我,不说行也不说不行,我没再问,自己走到店里最角落的墙边,倚在墙上看向舞台。
秃顶一桌人还在,看起来比刚才更醉。秃顶本人的吆喝声提升了一个高度,舌头像被电棍电了,吐出来的话一个字都听不清,只营造了个氛围。我们走后剩下两桌客人,还有一桌坐着两个斯文的年轻男孩,从始至终咬着彼此耳朵窃窃私语,不看舞台也不看其他人。我忽然想到,秃顶这么闹腾,歌杰斯不烦他,领班也不上去阻止,只是因为这个工作日的晚上要是没他在这儿搞气氛,这间小酒吧里的气息应算得上凄凉。
歌杰斯已回到舞台上,唱起另一支歌。“寒夜的街灯,陪伴着我不定的心神……”不知是流出了汗还是笑出了泪,歌杰斯浓郁的黑色眼妆向右眼角下方晕染开了一小寸,仿佛半道黑色的浅河,悬挂在他的右侧脸颊。他有足够时间擦掉那道浅河,补一补妆。但他不要。所以那半条河,是他向夜晚致敬的勋章吗。“寒夜的街灯,照耀着我黑暗的前程。”其实从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已经做了决定。或许我只是想搞明白这个决定。这头两米高、裹着黑色薄纱长裙的猛兽,为何如此吸引我。是他在平等地吸引着每一个人,还是只有我才觉得这表演叫人惊心动魄。
“寒夜的街灯,陪伴着我不定的心神……”歌杰斯将头朝着左肩上方仰起,原本不太明朗的下颚线一下就被侧方打过来的舞台灯削出了线条。他右小臂横在胸前,托住左手手肘,夹着烟的左手随音乐轻轻摇曳,用微弱的烟雾给自己在光里画出细密的屏障,将他和其他一切屏蔽开。
尽管被眼前的表演深深震动,我脑中还是忍不住出现一个声音。排练过。他必定排练过。不是说这首四十年代的老歌,而是他在台上呈现出的每一个细节。下巴扬起的高度、眼神游逛的速度、身段摇晃的节奏、夹着烟的手指、切割灯光的薄雾面纱、不肯拭去的半道浅河。每一个细节。这份割裂感过强的猛兽的优雅,实在让人无法相信是从那副粗糙的身躯里自然生长出来,而不是精心演练过千百次方才得来。
“寒夜的街灯,照耀着我黑暗的前程。”歌杰斯闭上眼睛,眼角黑色的浅河随即迎来一次新的涨潮。
电影《帕特森》
不唱歌的时候,歌杰斯究竟是什么样的。是什么造就了他。他身上那股让我无法抗拒被吸引的魔法,配方到底是什么。看过歌杰斯的演出后,我连着两个晚上平瘫在床上无法入睡,脑子里反复回放着他左右摇晃的爆炸头,轻轻夹烟的手指,脸上神秘的烟雾薄纱,失眠到后半夜又爬起来打车奔去三里屯想再看看他。两个晚上我都没见着他。曼雨里被二手烟雾层层包裹的小舞台上,头天晚上坐着个弹木吉他唱民谣的小伙子,第二天是个唱流行歌的大嗓门东北女孩。我跟曼雨领班小张打听了才知道,歌杰斯只有每周二晚上才表演,其他时间是另外的跑场歌手。
一个礼拜七天,只有周二晚上,他才是曼雨舞台上的歌杰斯,那其余六个晚上呢,他是谁。白天呢,他又是谁。他会是个父亲吗,是个丈夫吗,独自生活吗。他会在附近其他酒吧里唱歌吗,还是有另一份工作。我有些固执地相信,想要拍他,先了解这些事对我来说很有必要。老道斥责我太过学院气,他坚持我们上来咔咔就是拍,让该出现的东西自己出现,不要总想着先去所谓理解人物、进入人物。
大嗓门的东北女孩唱歌很好听,很善于跟观众互动,场子里的气氛热烈极了,给小费点歌的人不少。票也买了,酒也点了,回家也睡不着,我只好坐在酒吧里听歌,观察周围的人。女孩的长发也烫着大卷儿,显然是真头发不是假头套,她也抽烟。可她不是歌杰斯。谁都不是歌杰斯。啤酒喝到接近见底,我忽然想,歌杰斯吸引人的,不是嗓子。同样是唱歌,别人拼的是嗓子,歌杰斯创造的是种氛围。一种风暴旋涡式的、排他的氛围,将外部世界的一切排除在他的身体之外,要是你跟着进去了,会被这场风暴撕烂衣服,迎风直上。
苦挨到周二,曼雨的荧光小招牌上总算又出现了歌杰斯的名字。下午我先补了个觉,睡到晚上快九点才爬起来,随便划拉了一口吃的,坐地铁往团结湖那边去。我沿着前几天步行的路线转了一大圈,等溜达回曼雨门口,已经快一点。之前我已经摸清楚,曼雨店小,后身又靠着学校,只有小斜路上那一个门可供人出入,再没其他暗门。我蹲在四巷和脏街交口处的墙根底下,装成喝多的人,等歌杰斯下班出来。蹲了一会儿,腿酸了,就坐地上,坐了一会儿,屁股又凉又硌得慌,再站起来,站到累了,重新蹲下去。就这样循环往复了不知多少个轮回,挨到两点多快三点,歌杰斯终于推门出来了。
小斜路上没路灯,只靠周边几家店的招牌发出的荧光勉强打亮。只瞥一眼,我便知道是他。心脏扑扑泵血的声音蹿进我颅顶。他没有换下自己演出的衣服。已经快十月底,风里有了寒意,黑色薄纱的长裙下露出他两段健壮的小腿,脚下蹬着那双二十公分高的高跟鞋。今天他的上装换了件黑色丝 绸衬衫,两肩各缀了朵小小的白色玫瑰。出门后,冷风激他打了个冷战,他把小臂上搭着的奶白色长披肩抖散开,围在身上。
歌杰斯完全没有留意到我,径直走过我面前,穿过 3.3 大厦旁边的胡同向三里屯路走去。我从地上跳起来,一阵头晕,顾不上缓缓,赶紧跟在他身后。这个点儿,路上的出租车不多了,我盘算着要是他打上车了我该怎么追,后悔没跟朋友借个摩托什么的。他没打车,始终步行,一路沿工体北路走到了快三环边上。地铁早没了,看来他是住在步行能到的地方。
我跟在歌杰斯身后一米多远,看着他的背影。要不是他身形高大,光看他走路的样子,实在很难看出性别。他显然已经熟练掌握了穿高跟鞋走路的技术,步幅均匀、碎且快,丝毫没有担心崴到脚的犹豫,也没有作态的忸怩,走得果决而利索。我曾经交往过的女友,都是穿球鞋的类型,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穿着高跟鞋都能走出这种气势。
东三环的夜,看不到夜色。桩位繁密的路灯彻夜喧亮,盘踞路边的簇新写字楼外立面闪烁着夸张的投光灯和大灯牌,坚决将黑夜不留缝隙地驱散似乎是这里的使命。白天车来人往显得拥仄的人行道上现在只有歌杰斯和我一前一后行走着,前方的路看上去没有遮挡且没有尽头。我忽然希望我们就这样整夜走下去。向着前面。歌杰斯转身拐进了团结湖北路,很快又拐进了北头条。灯光迅速黯淡下去,夜的保护衣重新盖回人的身体。
电影《东四十条》
歌杰斯放慢了脚步,我也跟着慢下来。他的步伐开始犹疑。我忽然意识到,自己只是单纯地被想要更多地了解他而驱使着行动,却没有为可能突如其来的对话做任何准备,顿时停住了脚步。静谧的街道上,我们两人的脚步已经形成某种韵律,这一生硬的中止骤然打破了音符。歌杰斯猛地站住,转过身来对着我,他微举起的右手里攥着个拳头大的块状物。
“你想干吗?”歌杰斯说话时的嗓音很冷峻,甚至有些严厉。
我有点慌,摆了摆手,“不干吗。就想认识一下”。
“认识你妈 × 认识,属野狗的你,跟人屁股后面闻着味儿了就想认识。”
歌杰斯说得认真,我却忍不住扑哧笑了。
“我老道朋友。老道你认识吧,我们想拍一片子。他可能跟你提过。”一边说,我一边心里骂自己窝囊废。每次找不到解决方案,唯一会干的就是把老道抛出来做挡箭牌。
提到老道,歌杰斯放松下来。他上下打量着我。他打量人的方式,我从没见过。跟舞台上烫人的眼神不同,他打量人的眼神像手,从头顶摸到脚,目光扫到我哪儿,哪儿就痒一下。他打量得极慢,好像看过这一圈就算做好了 X 光扫描,把要打量的人给检查彻底了。我僵着身子不敢动弹,仿佛接受考验。打量完,他把手里举着的东西揣回兜里。
“老道说的就你啊。”歌杰斯语气里有一丝不屑。不知老道跟他是怎么介绍我的,总之肯定是跟他真实看到的人有较大差距。
“对,就我。李博。”
“他跟我说的人叫烧饼。”
“烧饼是外号儿,大名儿李博。”
“怎么着,爱吃烧饼?”
“嗯,大学时候一口气能吃八个,他们就叫我烧饼。”
歌杰斯笑了,“你们这些搞文艺的,都那么葛。有话不能跟店里说吗,非野狗似的跟人屁股后面”。
我没法跟他说自己跟踪的真正目的,只能顺着他话头打岔,“我这人特害羞,店里人多,不好意思。想说等你下班出来,安静一点儿”。
“人多个屁,今儿就两桌。”歌杰斯掏出烟盒,点了支烟。他又打量了我一眼,转身继续向前走。我想那一眼是种许可,于是跟了上去,走在他左侧身旁。他走路的速度明显比刚刚放慢了许多。刚是赶路,现在算散步。我用余光偷偷瞄他,从侧面看,他的假睫毛长到不可思议,又硬又黑,刺向天空方向,几乎盖住眉毛。鼻翼两侧不知打的是粉底还是眼影,晦暗黏着的灯光下看起来鼻梁异常高挑。他的妆容好像一副盔甲,将脸和后面的一切遮盖得严严实实。
“你们想拍什么啊?拍我唱歌?”歌杰斯问。
“嗯,唱歌。还想拍点别的。”
“比如?”
“也没什么特别的。比如,你平时的生活吧。聊聊你的经历什么的。”
“唱歌拍拍还行,别的没什么可拍的,”他深吸了口烟,一边缓缓地吐出一边说,“熟了你就知道了,除了站台上唱歌的那几个小时,这人就是个空壳子。没什么可拍的。”
“能说出这话的人,本身不会是个空壳子。”
“最烦你们这些搞文艺的,一个比一个会说骚话儿,给人撩得一愣一愣的,完事儿又坚决不负责任。”歌杰斯说着,不知想起了什么人,头向后猛一仰,狂笑了几声。他的笑声软且绵长,在安静的小街上来回逡巡。
走着走着,他离我越来越近,我右胳膊能感受到他身体靠过来的重量。不是真的倚在身上那种重量感,只是轻微的挤压感。我第一反应是想躲,还没琢磨清楚的工夫,右胳膊已经生硬拔离了那股重量。他迅速捕捉到了我的反应,脚尖微微向右一撇,两步就跟我隔开了大半米。我立刻感到后悔,右胳膊外侧皮肤冰冰凉的,好像承接了心底微妙的歉意。
歌杰斯半天没说话,只是不停抽着烟。我边走边缓慢挪移着方向,直到右胳膊重新感受到那股重量。他没有躲开。我不敢扭头看他表情,他的头向我这边偏过来了两次,每次偏过来时我都极为紧张,右侧脸颊一阵针刺似的痛感,好像有张隐形巴掌呼上来了,吓得眼睛只敢往前瞅。可他只是抽了抽鼻子,随后便把头扭回去。
“老道说,这片子拍出来,我指定火了。”歌杰斯说完这句,又打量起我。眼神像是在说,就你小子,真能行吗。我心里暗骂,老道这家伙,总爱跟人说这种没边儿的事儿,我经常无法判断他这样到底是因为单纯,还是纯粹就喜欢忽悠人。“要真火了,”歌杰斯用手弹灭烟头,把过滤嘴远远丢进下水道口,“我就开个自己的店,每天想唱就唱,不想唱就点别的骚货唱。”
我不敢应承,甚至不敢去迎他的眼神。他像是看穿我心思,摆摆手又说:“没火我倒也不吃亏,老道说了,拍一回给我五百。”
听这话我蒙了一下。真是没想到。
“您愿意就成。还怕您不乐意。”我闷着头低声说了句,心里有点不爽,没想清是因为什么。
“也不是谁给钱我都乐意,我又不是出来卖的。你俩身上,没有很多男的身上那股臭味儿,应该都不是什么坏人。”歌杰斯停下脚步,双手抱在胸前,用下巴指了指小街旁的一栋老公房,“我到了。拜拜”。
我还在琢磨着他的话,没反应过来,他已经走进了门洞里。我站在门洞前,身边完全安静下来,开始听到耳朵眼里有血流撞击血管的声音。所以他侧过头来,是在闻我的味道。幸亏昨晚上刚洗了个澡。他这种走江湖的人,怎么会通过气味来判断一个人的好坏。他说话的声音跟唱歌时差距并不大,只是更冷峻些,更锐利些。一次五百,不算小数目,这要拍上几个月不得破产了。知道了,他唱歌时并没有刻意去模仿,没有模仿女人的声音,没有模仿四十年代的嗓音质感,没有模仿其他任何人,那个歌声从里到外就是他自己。这才是为什么会那么吸引人。他身上有股怪怪的香味,像好几种香水混杂在一起,被体温烘烤融合了以后的味道。混乱的思绪在脑袋里横冲直撞,我沿着小街盲目地向前走着,方才一切仿如一场梦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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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瞭望与观察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