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视角看大风厂股权争议【人民的名义02】

西瓜影视 内地剧 2025-11-14 11:04 1

摘要:大风厂原来的土地,性质是工业用地,放到现在,杭州大概80-100万一亩,按剧里设定的时间,那要十年前了,肯定没那么值钱,参考汉东省原型江苏省,京州市原型南京市,2015年的工业用地,大概30万一亩,大风厂有120亩的工业用地,也就是3600万,就值这么点钱。

本期,我们来讲一个剧里几乎被所有人忽略的,也是隐藏非常深的剧情彩蛋,那就是:

大风厂不管是土地还是股权,都不值钱。

我看各路解读这部剧的,基本都没说到,因为要分析出这点,还是需要有些法律功底的,正好,这是在下的老本行了。

今天,601就给大家来拆解拆解这个彩蛋,顺便科普几个法律概念。

我们先讲大风厂的土地,为什么不值钱。

大风厂原来的土地,性质是工业用地,放到现在,杭州大概80-100万一亩,按剧里设定的时间,那要十年前了,肯定没那么值钱,参考汉东省原型江苏省,京州市原型南京市,2015年的工业用地,大概30万一亩,大风厂有120亩的工业用地,也就是3600万,就值这么点钱。

那为什么到山水集团那,就值十个亿了呢?

因为土地性质变了,在高小琴、祁同伟、赵瑞龙、丁义珍他们的运作下,大风厂的工业用地变成了住宅用地,地上可以造的建筑,从工厂变成了咱们住的房子,大城市核心区的房价有多高,想必大家都清楚,价值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可以说是土鸡变凤凰了。

但土地性质不是白变的,下面要科普第一个法律概念:

土地性质变更是要交钱的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性质变更,需要先申请,国土部门批准后,企业将工业用地交回,由国土部门重新进行招拍挂,企业再去竞拍,竞拍到手,补缴了土地出让金,才能获得这块住宅用地。

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工业用地跟住宅用地的差价,你得给政府补上,不能给你白变,对吧?而且就算补,也要走招拍挂程序,是要竞价的。

地方政府还指望着土地出让金过日子呢,当然了,按高小琴他们之前的操作推测,这笔土地出让金估计是会想办法不交的,不过剧里的时间线,大风厂的地还没开始走招拍挂程序。

换言之,大风厂的土地之所以那么值钱,不是因为它本身值那么多钱,而是因为在高小琴、祁同伟、赵瑞龙、丁义珍这个官商勾结的腐败团伙运作下,才变得那么值钱,如果是原大风厂,即使土地性质变了,从工业用地变成了住宅用地,股权也没被山水集团骗走,大风厂同样没实力去竞拍住宅用地,最多就按工业用地的价格,拿一笔补偿金了事,也就几千万到头了。

就这几千万,还不一定有。

因为大风厂原先是国企,后面改制成私企的,大风厂的土地,大概率是国企时期,地方政府无偿划拨的,那改制变成私企,是不符合划拨资格的,肯定不能无偿用,但是吧,当时比较混乱,这种国企也没那么多钱买地,如果要股东买,那就没人肯接手这些国企了。

所以,按照当时的普遍做法,就是允许你继续使用土地,但不能转让,也不能变更用途,现实中,其实类似的土地问题还引发过不少纠纷,感兴趣的可以去检索看看。

换句话说,政府要搞光明峰项目,是可以无偿把土地收回来的,不需要就大风厂土地给大风厂补偿金,大风厂的持股工人,其实很可能是不能就大风厂土地获得补偿金的。

当然,这只是大概率,也可能陈岩石主导改制的时候,特别合法合规,而那时候大风厂又特别有钱,就让大风厂出钱把土地的使用权给买下来了,这也是有可能的。

但如果大风厂那么有钱,经营的那么好,又凭什么改制把它变成私企呢?而且还是蔡成功这个老板拿股份大头的私企,这就不知道了,反正剧里也没交代。

我们抛开这点,再看山水集团的操作。

山水集团不但借给了蔡成功6000万,还给了大风厂3500万做工人的安置费,这笔钱不少了,大风厂真要拆迁拿补偿金,就算不考虑大风厂的负债情况,大概率也是拿不到这么多钱的,因为持股工人股权占比只有40%,60%在蔡成功那。

所以,绝大部分人都搞错重点了,山水集团压根没有黑工人的钱,人家是等价交易,甚至可以说超额支付了,他们黑的是政府的钱!

这也是为啥,高小琴一开始不愿意掏钱,赵瑞龙更是直到最后都不肯,气得我们祁厅长都拍桌子了。

因为在他们眼里,大风厂的土地能从几千万变十亿,那是自己努力(违法乱纪)的成果,钱是自己想尽办法从政府那边黑来的,跟这帮大风厂的持股工人有什么关系?

从头到尾,大风厂持股工人的利益,都没有受到任何损失!

但大风厂工人们一来不懂,二来也没人跟他们解释,他们只是朴素的认为,大风厂土地突然变十亿了,这是土地的自然升值。

陈岩石这位干了半辈子检察的前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也没用自己的威望跟工人们的信任去解释这件事情,反而帮着他们进行所谓的“维权”,陈岩石帮着他们“维权”,让他们认为自己更有理了。

所以啊,也不知道陈岩石是个法盲,还是故意的,大风厂事件演变成“一一六大火”,陈岩石是要负一定责任的。

当然,最大责任不是他,也不是高小琴他们,前面讲过了,人家黑的是政府的钱,要算账也应该是李达康找他们算账,跟大风厂的工人就没关系。

“一一六大火”的最大责任人,是蔡成功。

接下来,我们来拆解下,山水集团是如何从蔡成功跟大风厂持股工人手里把股权弄走的。

有个容易被人忽视的事实,是大风厂早就是一家资不抵债的企业了,这点在原著里面写得很清楚:

李达康说:厂地解决了,我亲自过问的,不过股权很麻烦,工人们虽然赢了官司,但工厂破产清算,要给各大银行和债权人偿债,手上的股权一钱不值了。

剧里也有交待,蔡成功每年都要向银行申请贷款,属于借新贷还旧贷。

后面李达康找来律师分析,也说即使工人们拿回股权也没用,股权已经不值钱了。

至于说,是因为蔡成功是被丁义珍暗算,投资煤矿亏了钱,还是大风厂本身经营不善,这就跟银行这些债权人没关系了,因为蔡成功是大风厂的大股东跟法定代表人,他有权以大风厂的名义去跟银行借贷。

还是举恒大的例子,老许以恒大的名义向银行借钱,然后拿去投资亏钱了,你不能说这钱恒大就不用还了,让老许一个人还,没这种道理,对吧?

你们内部有没有开过股东会,向银行借钱的时候,出示的股东会决议是真的,还是蔡成功伪造的,跟银行是没关系的,这是你们自己公司内部的事情。

为什么呢?

这就涉及到今天要科普第二个法律概念,善意相对人。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公司也是法人的一种,也就是说,只要银行是不知情的,那公司就要还这笔钱。

法律这么规定,自然有其道理,如果不这样,就可以卡bug了,任何时候,法定代表人都可以伪造股东会决议去银行借钱,然后小股东推说不知情,公司就不用还钱了,让法定代表人个人还,要都这样,银行以后哪还敢往外借钱啊?

那公司利益受损怎么办呢?

去向法定代表人追偿,换言之,要是大风厂的持股工人们,觉得蔡成功投资或者借贷有问题,只能去追究蔡成功责任,不能以此为由不还钱,你们公司内部的问题,不能牵扯到人家债权人头上,人家就是单纯放贷拿利息的。

那山水集团是扮演了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

他们是利用蔡成功借新债还旧债,需要过桥贷款的机会,跟蔡成功签了一份股权质押协议,约定了如果蔡成功还不起钱,大风厂的股权要给山水集团。

而蔡成功,是伪造了工人签名,把工人股权也质押给了山水集团。

注意,这笔是蔡成功个人的借款,不是大风厂的借款,公司去借钱,不可能拿公司股权去质押,因为公司还不上钱了,那债权人自然而然可以取得公司资产的处置权,公司股权也就没有意义了。

这份协议当然是违法的,一来,工人签名是伪造的,这点高小琴他们是知情的,所以不能构成善意相对人;二来,是剧里没提的,也是今天要科普的第三个法律概念——流质禁止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啥意思呢?

就是蔡成功把股权质押给了山水集团,不能约定说蔡成功还不起钱,就把股权给山水集团,只能把股权用来拍卖,拍卖所得的钱,拿去清偿债务。

法律这么规定,就是为了防止剧里的这种情况,趁人之危,趁着债务人资金紧张的的机会,胁迫其签下不合理的质押合同。

但是,在我们爱学外语的陈副院长的运作下,尽管协议的流质条款违法,依然把大风厂股权判给了山水集团。

但我们前面讲过,大风厂的股权其实不值钱,一来,大风厂那块地,不一定能获得拆迁补偿,即使获得拆迁补偿,也只能按工业用地的价格获得补偿;二来,大风厂已经资不抵债了,这笔拆迁款,持股工人也一分都拿不到,拆迁款得先给债权人,因为债权,是优先于股权的,你得先把债还了,才能分钱。

换言之,高小琴他们拿到大风厂的股权,还得给大风厂还债呢!

当然,他们这么搞也不是做好人好事,主要是为了进行违法运作。

在这种情况下,山水集团依旧给了工人们3500万的安置款,这对工人来说已经是赚了!

正常来说,他们这破厂要是破产了,连这笔安置款都不一定出得起!

但是,因为大风厂欠债太多,这3500万职工安置费刚到公司账上就被银行划走了,这是整个“一一六大火”事件的导火索,按照我国的《企业破产法》,职工安置费是优先于债权人的债权的,不能被随便划走,可是大风厂又没走破产程序,所以山水集团出得这笔钱,能不能算职工安置费呢?这玩意就很难界定。

但这跟山水集团没关系,山水集团已经出了这笔钱了,这一纠纷,是工人们跟银行的纠纷,可蔡成功隐瞒了这一情况,他没把山水集团出安置款的事情告知工人们,导致工人们群情激奋,进行护厂,这才导致了“一一六大火”事件。

所以,这整个事件梳理下来,大家就清楚了,蔡成功是事件主责,他是投资被阴了也好,经营不善也罢,反正是把大风厂弄得资不抵债了,不但如此,他还隐瞒了山水集团已经支付安置款,只是被银行划走的事实,导致大家把矛头对准了山水集团,而不是走法律程序,去银行那边把钱要回来。

陈岩石是次要责任,他非但没去跟工人们解释,反而帮着维权,那在工人们眼里,连刚正不阿的老检察长都帮我们维权了,那有道理的肯定是我们啊!

肯定是政府的贪官帮着奸商阴我们!

其实吧,有官商勾结不假,有腐败也是真,但真没黑他们钱,受损失的是政府,是汉东省跟京州市的全体百姓,不是他们。

讲到这里,大家应该可以理解,上期为什么601说讨厌陈岩石这种人了,他虽然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但他退而不休,一直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干预大风厂事件,而且非但没有把事件往正确的道路上引导,反而在他的影响下,越跑越偏了。

这就是,坏人绞尽脑汁,不如蠢人灵机一动。

最关键的是,他还不能被指责,相反,还要受到表彰,因为他初心还真是一心为民的!

来源:夜雨声烦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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