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他跳进海里救孩子那刻,没人知道他身上有三道疤,都是十年前自己捅的。
他跳进海里救孩子那刻,没人知道他身上有三道疤,都是十年前自己捅的。
王浩拍那场戏时真在零度海水里泡了两小时,导演喊停他也没动,说怕演得不够像。
其实他不是怕演不像,是怕一上岸,就想起自己当年在派出所门口蹲了三天,就为了看一眼那个叫曹小军的人长什么样。
没人记得他救过狗。
小说里没写,剧里加的。
可那条狗,是他在逃命路上捡的,饿得啃自己裤脚,他掰了半块馒头喂它,结果被警察追得翻了三道墙。
后来狗死了,他把它埋在码头边,没立碑,就放了块石头。
他杀过人,也救过人。
可最狠的不是刀,是那本日记。
法医从他口袋里翻出来的时候,纸都湿透了,字迹晕成一片,全是“对不起”“不该”“要是能重来”。
没人知道他写给谁。
有人说写给倪向东,有人说写给那个被他害死的孩子,其实他写的是吴细妹的儿子——他每天偷偷在窗外看,看那孩子睡着的样子,像极了他小时候被扔在垃圾堆里的样子。
他临死前说“放过天保”,不是求饶。
是终于明白,自己这一生,就是个替别人扛刀的影子。
倪向东给他活路,他用命还;吴细妹给他一口热饭,他拿命护;连那条狗,他都舍不得让它死在自己前头。
可没人问他,你自己的命,算什么?
疯狗式忠诚?
那不是忠诚,是没人在乎他活着的时候,长什么样。
他死的时候,手里攥着半块发霉的馒头。
不是赎罪,是他还想喂点什么。
他这一生,没被谁真正抱过。
所以只能用命,去抱别人。
来源:李哥的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