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由陈伟霆、赵露思主演的电视剧《许我耀眼》引发热议。该剧以当代都市为背景,讲述了女主角许妍在原生家庭的阴影下,通过更改姓名、重塑自我,努力挣脱命运枷锁,并在情感与事业的纠葛中追寻光芒的故事。尽管是一部现代情感剧,但剧中人物在奋斗历程中所触及的姓名权、知情权
近日,由陈伟霆、赵露思主演的电视剧《许我耀眼》引发热议。该剧以当代都市为背景,讲述了女主角许妍在原生家庭的阴影下,通过更改姓名、重塑自我,努力挣脱命运枷锁,并在情感与事业的纠葛中追寻光芒的故事。尽管是一部现代情感剧,但剧中人物在奋斗历程中所触及的姓名权、知情权以及商业竞争中的法律红线,同样是当代年轻人现实生活的真实映照。其剧情内外引发的诸多法律思考,值得我们一同关注与探讨!
情节一
剧情回顾:为了嫁入豪门,女主角许妍伪造了自己的身份和家庭背景。她谎称父母是国外学者,并雇佣了假父母来会见男友的家人,试图骗取婚姻。
许妍的行为是否违法?
许妍为缔结婚姻而伪造身份、虚构背景并雇佣假父母的行为,已超越道德范畴,涉嫌违法。
若其以结婚为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意图骗取男方或其家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如彩礼、房产、贵重物品等),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即便暂时未直接骗取巨额财物,其伪造身份的行为本身也可能涉及行政违法乃至刑事犯罪。
若在欺诈过程中使用了伪造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依法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则可能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婚姻的真谛在于坦诚与信任。任何企图用谎言堆砌的婚姻,不仅难以收获幸福的果实,还可能因触碰法律的红线,最终面临人财两空的局面。
情节二
剧情回顾:林涛的父母因嫌弃乔琳(女主许妍的姐姐) “没有学历,没有好工作” 而看不起她。林涛本人在这段关系中也充满优越感,态度高高在上,且在母亲欺负乔琳时并不帮忙。无法忍受林家的势利眼和林涛的态度,乔琳选择了分手,并毅然离开家乡,前往京州投靠妹妹许妍。订婚取消后,林涛的母亲非常生气,逼迫林涛去乔家要回彩礼。最终,许妍出面帮乔琳支付了这笔钱,才彻底了结了这桩纠纷。
订婚后悔婚,是否会承担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的婚姻自由原则,婚约(订婚)在我国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有权基于个人意志单方面解除,乔琳提出分手的行为在法律上已使婚约关系终止。
婚约解除后,关于彩礼的处置是关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林家要求返还彩礼,于法有据。最终由许妍代乔琳支付该笔款项,在法律上视为完成了返还义务,从而了结纠纷。
此外,对于婚约期间赠与的贵重物品等,司法实践中通常会审查其性质。若能被证明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因婚约解除、结婚条件未能成就,则赠与人有权要求返还。而对于双方为维系感情所作的日常性、小额消费赠与,则一般不予返还。
婚约不受法律保护,但彩礼返还受法律规制。请谨记:缔结婚约时需保持理性,涉及财物往来更应明晰性质、保留凭证,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情节三
剧情回顾:周泽远(曾是许妍创业路上的伙伴)将自己包装成“科技新贵”,在高级写字楼开设了一家皮包公司,并每天花费500元雇佣演员冒充员工,营造出公司正常运营的假象,以此四处拉拢投资。他找到已嫁入豪门的许妍,希望利用她的关系获得其丈夫沈皓明所在的金达集团的投资。他计划一旦金达注资,就利用其声望吸引其他投资者跟风,然后卷款跑路。
周泽远的行为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
周泽远虚构公司实力、雇佣演员营造假象的行为,已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
在民事层面,周泽远的行为若致使沈皓明或金达集团在错误认识下签订合同,则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所规定的“民事欺诈”。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投资合同,并有权要求周泽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在刑事层面,周泽远的行为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涉嫌合同诈骗罪。该罪的核心构成要件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计划一旦注资就卷款跑路”的预谋,直接反映出其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务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此外,周泽远“吸引投资-卷款跑路”的行为计划,更将对社会融资秩序和公众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破坏,极可能构成集资诈骗罪。
在任何商业合作中,诚信是不可逾越的底线。试图通过虚构实力、设置骗局获取投资,不仅会使合作方蒙受损失,行为人自身也必将面临法律的严苛制裁。请务必坚守诚信原则,以免追悔莫及。
情节四
剧情回顾:男主沈皓明在婚前向许妍隐瞒了一个重要事实。沈皓明18岁时致使初恋女友怀孕。家族因担忧此事影响公司股价,便将亲孙子登记为沈皓明父亲的孩子,即对外宣称这是沈皓明的“弟弟”沈皓辰。
许妍是否可以主张撤销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婚姻仅限于两种法定情形:其一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所规定的,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婚前未如实告知;其二为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规定的,因胁迫而结婚。沈皓明隐瞒婚前已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符合上述任一情形,因此许妍依法不享有撤销该婚姻的权利。
然而,沈皓明隐瞒重要事实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破坏了婚姻赖以存在的信任基础,直接导致双方感情破裂,致使许妍无法与其共同生活。在此情况下,许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由于沈皓明在婚姻中存在明显过错,其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当承担相应的后果。
请务必将诚实作为婚姻的第一准则,用心沟通,方能守护长久幸福。
情节五
剧情回顾:在女主许妍创立的服饰品牌“妍衣坊”成衣上市销售前夕,网络上出现大量博主集中发布攻击和抹黑妍衣坊的言论。这些言论与实际情况不符,例如有人指责其商品价格虚高达到市场价十倍,涉嫌欺骗消费者。
网络博主的行为是合法的吗?
网络博主针对“妍衣坊”集中发布不实言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商业诋毁”,属于不正当竞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或者指示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如果幕后有经营者(如剧中史蒂夫)指使,则该经营者与发布者构成共同违法。依据该法第二十八条(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由监督监察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该行为同时侵犯了“妍衣坊”的名誉权,受害商家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另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商业竞争应坚守法律与道德底线,任何企图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竞争对手声誉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严惩,承担相应责任。请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来源:梦回迷城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