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利润”并非利润而是收入,不得扣减制作成本

西瓜影视 日剧 2025-09-15 15:53 3

摘要:如何判断“利润”并非利润而是收入,负责发行的出品方不得扣减制作成本【原创】文/汐溟在影视投资合同中,如果约定产生利润后可以按投资比例分配收益,基于利润的通常含义,应自收入中扣减制作成本。何种情形下,利润是收入,无需扣减制作成本?甲乙联合投资电视剧,双方在合同中

如何判断“利润”并非利润而是收入,负责发行的出品方不得扣减制作成本【原创】文/汐溟在影视投资合同中,如果约定产生利润后可以按投资比例分配收益,基于利润的通常含义,应自收入中扣减制作成本。何种情形下,利润是收入,无需扣减制作成本?甲乙联合投资电视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因联合摄制电视剧获得的利润或形成的亏损净值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在甲乙双方之间按约定出资比例分配;发行销售由甲负责,所得款项进入甲指定账户,甲根据回款数额按照乙在该剧的投资比例汇入乙指定账户,甲有义务向乙提供回款证明。”电视剧发行后产生收入,乙要求甲分配,甲以电视剧投资成本尚未收回,未产生利润,不具备分配条件为由拒绝。甲是否应向乙分配收入?应如何向乙分配收入?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一般情形下,合同的解释应该以文义为基础,“利润”确有收入扣减成本的含义,但文义应立足于整体来解释,且不能与其他条款内容的含义相冲突。该案中,在分配条款中虽有“利润”一词,但该词所在条款中含义并无应扣减成本之义,而且,在相关条款中明确有相反的含义。本文案例改编自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6)京0105民初14454号民事判决书

来源:自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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