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揭穿“清白腐败”假象:权力失去监督,谁都是帮凶

西瓜影视 内地剧 2025-07-07 21:14 2

摘要:相较于《狂飙》对人性的深度挖掘,本剧更聚焦制度漏洞与权力监督,通过鲜活角色与真实桥段,勾勒出当代司法生态的复杂图景。

【撰稿】|【编辑】刚柔经史

电视剧《以法之名》播出接近尾声,作为近年罕见的司法题材精品,该剧以反腐为主线,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法治精神。

相较于《狂飙》对人性的深度挖掘,本剧更聚焦制度漏洞与权力监督,通过鲜活角色与真实桥段,勾勒出当代司法生态的复杂图景。

随着剧情推进,“黑伞”逐渐浮出水面。观众普遍猜测省政协副主席江旭东(施京明 饰)与市委政法委书记兰景茗(刘佳 饰)是黑恶势力和不法商人的两个大保护伞,但剧情揭示了更深刻的现实逻辑。

江远(黄义威 饰)作为时任东平市市委书记江旭东的儿子早在13年前就被禹天成(丁勇岱 饰)盯上了。

禹天成接近江远,投其所好的主要目的就是与江旭东攀上关系,与之达到深度的政商绑定。期间,江远飙车肇事,禹天成找人顶包,使江远免受牢狱之灾。

至此,江旭东欠了禹天成一个天大的人情,于是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禹天成拿下了经营采矿的批文。

江远则以留学的名义远避海外。后来,禹天成又觊觎与之相邻的万海(杨烁 饰)经营的矿山,便指使人做下了“1.31”枪案。事情败露,禹天成找到了江旭东当年的司机孙飞(孙强 饰)从中斡旋,可是万海根本不给面子。

万不得已,禹天成又找到江旭东出面摆平,江旭东只好让禹天成将矿山无偿转让给万海,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一起涉枪的严暴案件就这样被江旭东给抹平了,以为从此与禹天成再无瓜葛。

这里还有一个细节就是市检察院的检察官谢鸿飞(郝平 饰)也出现在江旭东与万海、禹天成的互相勾兑场面里。

这样一来,谢鸿飞就等于是掌握了秘密的人,成了江旭东必须扶持和保护的班底,也为后来兰景茗照顾谢鸿飞找到了注脚。

江旭东的救子心切,让他忘了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的道理,江远在海外吃喝玩乐的用度一直是禹天成供给的,已经把江远培养成了自己的白手套。

作为一系列事情的知情者和参与者,江旭东的司机孙飞被江旭东一顿操作,摇身一变进入警界。

一个半路出家的,不但被提拔为开发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还主管了专业性要求很高刑侦工作,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江旭东以为已经通过利益交换的方式摆脱了禹天成的控制,一拍两散了。于是,就有了剧中他对江远“不得在自己曾经工作过的东平市投资”“不得打着我的旗号到处招摇”的对话。

然而值得深思的是,江远和孙飞,一个是领导的儿子,一个是领导“身边人”,他们的堕落轨迹都有江旭东的影响力在内。

江旭东长期对身边人员监管失察、对子女教育失责的问题已暴露无遗,直接触碰了党纪红线。包庇禹天成和儿子江远违法犯罪,已经犯了徇私枉法和玩忽职守罪,最后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而剧中兰景茗的失职更具典型警示意义。其错误不仅停留在对亲属的放任自流,更凸显于任人唯亲导致的用人失察上。

最终兰景茗虽未直接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却因制度监督的真空地带成为被不法势力利用的对象。

这种“被动型腐败”的危害性恰恰在于,当权力运行失去有效监督,即便主观上无包庇意图,客观上仍会造成系统性风险。

这种隐蔽的权力异化现象,正是新时代反腐斗争需要重点突破的领域。大结局中,江旭东被撤职法办;兰景茗则因纵容亲属与用人失察引咎辞职。

这样的处理既符合党纪规定,又为观众留下深刻启示,那就是反腐不仅要打“显性伞”,更要堵住“隐性漏洞”。

当制度缺陷成为腐败温床,任何人都可能在不自知中成为系统风险的参与者。这正是《以法之名》对现实最尖锐的叩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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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刚柔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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