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备案标准:总投资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符合特殊题材;长短视频平台招商主推或在各终端首页首屏推荐播出;自愿按重点微短剧申报等。
网络微短剧备案需根据投资额、题材及播出平台等因素进行分类分层审核,具体流程和要求如下:
一、备案分类与标准
重点微短剧
备案标准:总投资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符合特殊题材;长短视频平台招商主推或在各终端首页首屏推荐播出;自愿按重点微短剧申报等。
备案流程:按照原途径申报规划备案和成片审核,由国家广电局统一备案公示管理。备案入口为重点网络影视信息备案系统。
普通微短剧
备案标准:总投资额度在30万元(含)~100万元之间;非重点推荐剧本项目。
备案流程:制作经营机构在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备案系统”上申报,由省局进行规划备案审核和成片审查。备案入口为网络视听节目备案系统。
其他微短剧
备案标准:总投资额低于30万元;非重点推荐剧本项目。
备案流程:由播出或为其引流、推送的网络视听平台履行内容管理的职责,负责内容审核把关与版权核定,定期将审核剧目信息报属地省级广电主管部门备案。
二、备案流程细节
开户申请
从事短剧的企业需要向省广电部门申请开通账号和密码,一般需要准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开户申请书(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
规划备案
剧本定下来后先做短剧规划备案(即立项),然后方可进行短剧拍摄。
上线备案
拍摄制作完成后做上线备案,通过后才能上线。需准备系统在线打印上线信息备案表(加盖公章、PDF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PDF版)、与样片字幕一致的片头片尾字幕表(加盖公章、PDF版)等材料。
三、备案注意事项
备案时间
未经备案上线播出的微短剧,在规定时间前需将剧目相关信息报所属地省级广电主管部门备案。从2024年6月1日起,未经审核且备案的微短剧不得上网传播。
节目上线前必须在片头按相应格式要求标注《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号或节目登记备案号。不同类别的微短剧备案号格式有所不同。
多平台播出
对于在多个平台播出的“其他微短剧”,根据各平台各自审核版本标注相应备案号,不得使用其他平台的备案号。
来源:搞笑大聪明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