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包青天》:古装悬疑的经典之作
宋仁宗年间,庐州有一聪明机智,却生就一副黑黝面容的青年,此人便是包拯,他屡破奇案,为人伸冤,赢得众口称赞。这部剧融合了悬疑、推理、武侠等元素,剧情紧凑,悬念迭起。从名扬天下的高丽太子被杀案,到隐逸村之谜中令人毛骨悚然的干尸诅咒,再到狸猫换太子背后的惊天阴谋,每
宋仁宗年间,庐州有一聪明机智,却生就一副黑黝面容的青年,此人便是包拯,他屡破奇案,为人伸冤,赢得众口称赞。这部剧融合了悬疑、推理、武侠等元素,剧情紧凑,悬念迭起。从名扬天下的高丽太子被杀案,到隐逸村之谜中令人毛骨悚然的干尸诅咒,再到狸猫换太子背后的惊天阴谋,每
展昭是衍悔大师这位顶尖高手的最后一个徒弟,骨头肯定硬,本事也不小。
在《少年包青天》中第一部的凶手大都是有冤屈要复仇,虽然事做错了,但也不能说是十足十的恶人,但在第二部中的凶手里却有一个最恶的反派,他的坏是纯坏,那就是来恩。
每当《少年包青天》的主题曲响起,思绪总是不自觉的飘回那个青春年少的时代,那个年代智能手机还没有普及,看电视还只能每晚准时守在电视机面前,追着看包拯和公孙策如何抽丝剥茧探破奇案,看少年展昭的一招一式,这是承载了一代人青春记忆的国产古装探案剧,已成为当时的标杆。
《少年包青天》中大多数的女性是比较清醒的,都有独立的思想,但也有一些是恋爱脑,像小艾明知沈良是辽人,明明已经猜到他可能是凶手,却还是选择靠近,最后死在了沈良的手上,要不是包拯最后查出真相,她到死都还要为沈良背锅呢!
写隐逸村这个案子的时候我是越写越觉得这里边没有露脸过的卓老七是个十足十的渣男啊!我之前只觉得崔明冲是个渣男,虽有才学但是说自己完全不知道表妹云霜的心意我就觉得很鬼扯了,如果姨家没有意思怎么可能卖家产来供他上京考试呢?
崔明冲出生在一个贫苦家庭,凭借才华和努力考取了状元获得进入官场的机会,还娶了庞太师的二女儿庞惜燕,爱情婚姻美满,仕途一帆风顺前途无量,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子。
昨天写完《少年包青天》中超冤的死者展俊,让我也不禁在想那这部剧中有没有不冤的死者呢?此时我的脑海中还真是浮现了在剧中没有正面出镜,仅仅是在语言中体现的一家人,那就是隐逸村案件中的唐家人。
在《少年包青天》第一部中很多死者其实都算是死有余辜,但也有不少是很冤枉的,我觉得其中最冤的莫过于展俊,以他的才华,他是有可能问鼎状元的,但却因为误闯山洞而被杀。
小时候看这段时已经脑补了剧情,公孙策高中状元,策马扬鞭来到太师府提亲,这对欢喜冤家喜结连理,过上吵吵闹闹却很幸福的生活。
秀珠当年入宫时年纪很小,管事太监郭槐经常欺负她,她饭都吃不饱,恰好有一次李妃看到了就管了一回闲事,从郭槐的手中救下了她,并给她赏了一碗饭,这一饭之恩也算是李妃给自己积德了。
按理来说,习武之人都有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本事,他在剧中也经常表现出自己超高的灵敏度,像屋外黑影闪过或者只弄出轻微的声响,他都会迅速地反应过来。
《少年包青天》作为国产古装推理剧的经典之作,至今仍被观众津津乐道。其中,周杰主演的第一部堪称巅峰,豆瓣评分高达8.6分,成为无数90后的“童年阴影”与“童年回忆”。周杰塑造的包拯形象鲜活立体,既有少年人的青涩与幽默,又有断案时的冷静与睿智。他在日常琐事中显得笨
《少年包青天》(2000年首播)作为一部颠覆传统包公形象的经典剧集,以青春化、悬疑化的叙事策略,在古典公案剧与现代推理剧的交融中开辟了新路径。
庞惜燕本来应该是像庞飞燕那样的天之骄女,爸爸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太师,姐夫是当今圣上,老公考上状元后当了尚书,这配置谁能不羡慕呢?但她却很倒霉,新婚后老公崔明冲就自己申请出使云南,这一去就是三年,她相当于直接守了三年的活寡。
以前追剧我的注意力基本都在主角,这回重温我把关注点放在了配角的身上,发现在京城考生被杀案中有一个很可怜的考生,包拯根本就没有真凭实据,仅仅通过他体重轻这件事就断定他凶手的身份,不考究杀人动机就交了差,这个考生就是赛中原。
再看《少年包青天》觉得公孙策就是个实打实的倒霉蛋啊,他其实比包拯更博学多才,第一集就轻轻松松一对三,而且他还很了解当朝的局势,只不过在猜想破案方面转速比包拯慢一丢丢,但他也是有破案本事的,如果不是因为受伤,他的高光时刻可不仅仅只有来燕镇这个案子。
最近又在东南卫视追完了N刷的《少年包青天》,我又发现了一个当年从未注意过的问题,这个案子感觉就是凭纹身来推测故事,纹身一样=有血缘关系?难道没可能是“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吗?
当年皇宫的七个大内侍卫崇庆七鹰,奉皇后之命完成了狸猫换太子,他们本来应该按照要求将太子杀掉然后回去复命的,可是他们不忍心就把孩子放在河里任由他自生自灭了。
他是在活着的时候让人砍下右臂的,他的血应该是鲜红的,而且流的很多。而朱六叔的血是暗红色的,说明他是在死了之后让人砍下右臂的。这就意味着凶手是用暴雨梨花针暗中偷袭朱六后砍下右臂,并且从种种迹象上看凶手就是奔着老一辈去的,而如今却只剩下李四。